当前位置

首页 > 作文中心 > 高一作文 > 实用的高一作文汇编十篇

实用的高一作文汇编十篇

推荐人: 来源: 阅读: 1.54W 次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一作文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实用的高一作文汇编十篇

高一作文 篇1

四月的第二个周二,我们进行了期待已久的“远足”活动,名曰远足,然非远也,只有十几公里罢了,往返也就两个小时左右,本无须多言,然沿途皆趣,吾心甚悦,怎能不言之而后快?

当日正午时分,我们早已按捺不住内心的小激动,吃过饭便开始准备,待班主任进班,我们俨然已是整装待发,他还特意去给我们买了几提水,每人都有,甚至连任课老师的也有准备,我不禁一笑,想到:这就是传说中的暖男吗?又或者说是父爱泛滥了?

一点半左右,我们举行了远足动员大会,两点左右才出校门。我们一路高歌,走着、唱着、玩着、笑着,从未有过半分疲惫,余忽有感:与子同游,岂会累焉?

在路过一座桥时,我拍了拍旁边的同学说:“你看那儿,不正是一个函数模型吗?还是一个余弦函数”。他扭头笑着说:“那对面的优美的双螺旋结构岂不成了DNA模型啊”。我竟无言以对,与其相视一笑,继续前行。路上有人在烧烤,这下可把我们弄的不淡定了,口水堪称“飞流直下三千尺”啊,于是乎我们只好加速前进,避开“雷区”,这便走上了卵石路,脚下的“卵石兄弟”不时地跳出来挑逗着我们,真不知他们是何居心,此等高雅情趣我们实在不懂欣赏,只觉脚在哭泣。但,与子同游,岂会厌哉?

就在终点的前一站,我们路过了一片树林,一丛“花海”,它们傍河而生,秀色可餐。地上、树上,开满了迷人的花朵,白色的花给大地戴上了一顶美丽的花环,而粉色的花呢则不停地往枝桠上爬,在绿叶的映衬下显得些许娇羞。突然,一只黑色的蝴蝶从我们头上飘过,落在枝头,把那些花儿看得脸都红了,实在有趣,我抿嘴一笑:与子同游,岂会无乐?

在目的地,我们欣赏了同学们精心准备的节目,回想着路上的趣事美景,着实醉人。旁边的同学还给捡瓶子的老爷爷买了一瓶水,她说:“天太热了,他一定很累”。与子同游,获益良多啊!

与子同游,我看遍沿途风景,览遍万紫千红,更阅遍人心之暖,与子同游,吾受益匪浅,实乃快哉!

高一作文 篇2

还记得在我的小时候发生过很多的有趣的事,记得有一次和同学们在河里逮鱼,那一次的经历我到现在都记得。

那是个风和日丽的上午,我和同学在学校对面的小河里逮鱼,小河的水不深就齐我们的膝盖。我们在河里抄来抄去把鱼都给吓跑了,我们伸出我们的小手在河里摸来摸去,时不时就能试到有鱼从我的双指间穿过,那种滑溜溜的感觉到现在都还记得。我们在河里待了半天也没有逮到鱼,急得我们都失去了兴趣,最后还是我带了个头首先抓到一条,这一次激起了他们的斗志,都疯狂了在河里摸来摸去,当时我都不知道他们走的是什么运气竟然都逮到了鱼。现在我都还想不明白,他们的运气真不是“盖”的。

这是我小时候经历过的一件有趣的事,是我珍贵的回忆,我会带着它,等我老了想想原来我也有青春年少的时候。

高一作文 篇3

“一年老一年,一日没一日,一秋又一秋,一辈催一辈,一聚一别离,一喜一伤悲。一塌一生卧,一生一梦里,寻一伙相识,他一会咱一会,都一般相知,吹一回,唱一回。”岁月如雁,无痕无迹地飘过,如云,如雾,醒来一切只是曾经。

——题记

大雁南飞,叶子飘落,我生命中的第15个秋天,就这样来得措手不及。我不禁仰天而问:“大雁南飞是内心的盼望,还是禁不住远方的呼唤?叶子飘落是秋风的无情,还是对树的不留恋?”将落的夕阳,飞舞的枯叶,飞过的无痕的大雁都似乎在提醒我:那一切都早已是曾经。

我站在我15岁的尾巴上,转身回首,那15个花开花落,看得我满心空虚,在这一刻我才发现:原来,我的那些曾经早已被时间的消逝给吞噬得面目全非。而我只能站在原地无能为力,默默地悲哀。一切只因岁月不待人,我来不及回不去,只能由那些曾经灰飞烟灭。

曾经的曾经,我还是活在那些挥之不去的记忆中。品味那些伤痛的曾经!我曾经安静,曾经快乐,曾经失去,曾经拥有,曾经堕落,曾经放弃……我爱过,恨过,傲过,悔过,也清醒过。可一切又只是曾经的过去,不能倒转,不能更改,不能涂白,一切都不能。我看着时间,时间也看着我,我无力回天,时间埋葬我的记忆,是可悲?可笑?还是可恨?

回首曾经,我很不禁地想起了我的未来,想起了那个被无数浪漫而又梦幻的人常说的永远。对于永远,我想起了那篇让我震惊与感悟的寓言:在远古时期,有一块巨大的石头“生长”在候鸟必经的途中。那些候鸟每次飞过都会有一只鸟停下来,啄下巨石上的一小块,然后继续飞行,如此下去,一年一次,一年一只,一年复一年。那些候鸟传承般地把巨石给啄完了。而从第一只鸟的第一块小石头到最后一只鸟的最后一块小石头所用的时间也只是永远中的一天而已。永远如此的浩大,是时间的结晶,岁月的印证。对于时间来说,一个人是多么的渺小与微不足道,已逝的时间我来不及回不去,将来的时间我也只能呆呆地等待。

岁月不仅在我的过去留下空洞的伤痕,还在我的未来铺下满是荆棘的路,岁月真是催人疲惫,催人老去。我把伤痛埋进黑色的大地,让它变成种子,长成一朵黑色的曼陀罗花,在不可预知中一边妖艳,一边疼痛。

岁月为渐,一切只是在渐行渐远。

高一作文 篇4

回想去年的端午节,真让人难忘!

端午节那天,我们一家三口在家里准备包粽子。那是我第一次包粽子,既好奇又兴奋。看到妈妈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原料:有粽叶、糯米、红枣等。这粽叶又大又长,绿绿的;这糯米又香又甜,白白的;这红枣又大又圆,红红的。光看着这些东西就已经馋得我垂涎三尺。一切准备就绪后,爸爸开始包了,只见他流利地把粽叶卷成漏斗状,然后把糯米和红枣塞到粽叶里,再把上面的叶子折下来,就成了个三角形状的物体,最后用绳子缠好,一个粽子就做好了。

我看了就说:“这么简单索,让我来包。”妈妈说让她在一旁给我指导,我连忙摇摇头说:“不用,不用,我已经会包了,你们就看我的吧!”我先学爸爸一样把粽叶卷成漏斗状,可这个却难倒了我,怎么样也弄不好,等我把糯米和红枣塞到粽叶里,哪知这个粽叶不听使唤,一下就蹦开了,糯米和红枣顿时就洒了一地,我非常失望,生气地说:“我不包了。”爸爸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刚才是谁在那说简单的嘛,怎么这么快就打退堂鼓了,遇到困难,就想要逃避。做一件事情,要认真地去做,刚开始做不好,这是正常的,只要你坚持下去,就一定有好结果。”听到爸爸的话,我非常羞愧,脸像红苹果一样红。

我重新走到餐桌边,坐下来后全神贯注地包起来,在妈妈的帮助下,我包的第一个粽子出炉了,看着它,心里充满了成就感。是呀!认认真真包的粽子就是漂亮!爸爸妈妈笑了,我也笑了。

去年的端午节,真让人难忘呀!我不但学会了包粽子,还明白了不少道理。

高一作文 篇5

书这个字,我想大家一定都现熟悉不过了,不过,现在有的学生最讨厌书,像你知道未来的书是怎样的呢?这时我想大家的脑子里已经有了个大大的问号吧!要是你们知道未来的书是怎样的,我想你们对书的态度会有翻天覆地的变化,就让我来为大家讲讲未来的书是怎样的吧!

未来的书功能可大了,外形像手机一样,跟纸那么厚,却比纸要硬得多,比铁还要硬,怎样都是毫发无损。就这个小小的机器,就能打电话、听歌、上网、玩游戏最重要的是,这里面什么书都有,比得上十个大图馆。你们看多么的精妙绝伦。

这本书能打电话,而且能在全球通话,这一点就比手机电话要好得多了吧!这本书还有一个优点,就是通话时能看到对方在干什么,能看到对方的脸,这样即使亲人朋友离得再远,两人也能天天见面了。

这本书还能上网、听歌,就给了人们娱乐时间了,在搭车时,也能给枯燥的行程增添点乐趣了,要是父母怕孩子们整天抱着它上网,影响学习,那你就错了,这个机器有心灵感应的功能,如果有人沉迷于此,就会自动关机,并且给你设定时间,如每星期只能打五小时,这样,父母就不用担心了,更何况这还能查资料,有助于孩子学习。

书,当然以看为主了,这个机器里有十多个大图书馆。有漫画故事还有学生要学的科目的书,上学时,就不用背着重重的书包了,让人更加轻松,也可以旅游时带着它,会更加的方便。

如果真的有这样的书,那么大家肯定能空出的时间去做别的事,这会让人类的生活变得方便,希望那些科学家真的能发明出这样的书来,那肯定会轰动全世界的。

高一作文 篇6

我的前世,是一块石头。

也许,我曾经绊倒呀呀学语的小孩或者年过几旬的老人;也许,我曾经砸到自由飞翔的小鸟或者老实巴交的农民;也许,我曾经追随欢乐奔腾的小溪或者广阔无边的大海。我安静地在这个世界存在了几十年。直到流水一点,一点地侵蚀掉自己,连最后一抹微尘也湮没在风中,我安静的来到了这个世界。

我的今世……

佛祖把我的灵魂放进了一具有血有肉的躯体。一开始,踢手踢脚,好玩极了,我渐渐忘记了安静的滋味。一天天地长大,一直到变老,我都喜欢静静地坐着,小时侯的活泼不知什么时候遗失了。眼前躺者一块石头,被时光磨平了它的棱角,在风雨侵蚀下,出现了条条裂缝。我抚摩着它的沧桑,感悟着它的语言。它安静地陪伴着阳光,风雨,尽管它们给它带来了温暖,也给它带来了伤害。时间在它身上留下了印记,它安静地承受着。也许,在这个世界上,许多的灾难都会降临在它的身上,它坚忍地忍耐着,忍耐着,一旦爆发,就会迸发出不可思议的力量,尽管会化成一团灰,它依旧无怨无悔。

那天,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我已是白发苍苍,我躺在藤椅上安安静静地睡着,睡梦中,我看到了自己的来世,我的来世是一块石头。

高一作文 篇7

徐悲鸿曰:“道在日新,艺亦须日新,新者生机也,不新则死。”此重创新。北岛曰:“不懂得传统的人正如没有地图的旅行者,不可能远行。”此重传统,而我更认同古斯塔夫勒庞的看法:“没有传统,就没有文明;没有对传统的缓慢淘汰,就没有进步。”传统需要创新来维持,创新也需要传统来推动。

传承传统带来文明,但并不意味着传统都要传承。优良传统需要传承毋庸置疑,但有些落后的思想严重阻碍了社会的发展,这毫无疑问应当舍弃淘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乃人类的生存法则。

优良的传统在漫漫历史长河中难免损坏残缺,此时便需要技术的创新来修复和维护这些优良传承,与此同时,技术的创新又需要结合先人的智慧结晶来突破。

历史演变是悄无声息的,人们无法感知,但随着演变,传统暴露出的问题也会越来越多,越需要人们与时俱进的去创新,去完善,就像一个滚动的圆圈,周而复始的循环,但在不断前进着。只有将传统中的精华传承下去,博大精深的文化才能继续发扬光大,只有不断创新来维护传承,解决社会面临的问题,才能不偏离轨道继续前行。

世界是一个整体,它每天都在重复传承也每天都在不断创新,相互依存。

高一作文 篇8

我自小就是一个旱鸭子,记得有一次在澡堂泡大堂,一不小心就滑进去了,结果我感觉心口就像有一个大石头一般,压的我喘不过气来,我大喊救命,结果惹的一圈人笑话我。

长大了,我也没下去水,更别说游泳了,但是今天好朋友邀请我一块去游泳,别说,现在的大热天,游泳是最好的去处,盛情难却,我只好跟着他去了,但心里还是一直打着退堂鼓,就这一次吧。

到了河边,我先让他给我找了一个游泳圈,然后钻了进去,小心翼翼的下水了,小时候的感觉又有了,越往里面走,胸前的压力就越大,我大声的喘着气,但是奇怪的是随着我在里面呆的时间长,那种感觉慢慢消失了,我开心极了,我在水里享受着这短暂的冰凉,别提多开心了。

有了这一次经验,我开始试着去游泳了,一开始我还借助着游泳圈,但是慢慢的,我就摆脱了,我开始学习各种游泳的方式,也渐渐的喜欢上了游泳,以后我不在是一个旱鸭子了。

高一作文 篇9

“这是心的呼唤,这是爱的奉献,这是人间的春风,这是生命的源泉……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明天!”每当这熟悉的旋律,我的心总有一种感动,一首流行多年的老歌,何以能依然感动着今天的人们?我想,是因为它诠释了人间真情,宣扬了奉献爱心的缘故。

爱滋病,一个依然挑战人类的.可怕病魔,令多少人望而却步。然而20xx年除夕之夜,世界再次将它聚焦。我们敬爱的温总理顶着风雪、冒着严寒来到了河南爱滋病村,与爱滋病人共度除夕,使倍受病魔摧残的人们感受到了人间的春风,让干枯的心田又升起了绿色的希望。

如果说温总理的爱滋病村之行,感动了每一位中国人的话,那麽金温铁路上那惊心动魄的一幕,更深深地震撼了每一位中国人的心。河南打工者李学生在两个小孩就要被火车撞着的危急时刻,不顾一切地扑了上去,用宝贵的生命将死神从孩子身边赶走,李学生——这位农民的好儿子,一个普通的打工者,一位平凡的河南青年,用自己短暂而年轻的生命谱写了一曲让世人为之敬仰的绚丽诗章。

人间真情无处不在。湖北神农架的一个偏僻小山村,因为一个人的到来而变得生机勃勃。大学生白亚丽毅然暂停学业,放弃舒适的生活,用自己的爱心行动,使这里的人们感受到了科学知识的力量,因为她的爱心奉献,使这里的人们用科学取代了愚昧,致富驱走了贫穷。

这一位位让我们充满敬意的人,是什麽力量让他们无私的奉献爱心甚至生命?他们奉献爱心又是为了什麽?也许有人不能理解,但是,试想一下,如果生命中少了他们这样的人,世界将是怎样?

“送人玫瑰,手留余香。”我信奉这个格言,关爱他人,也是快乐自己,人间因为爱而充满阳光,人们因为爱而幸福快乐,奉献爱心的人,人们也会将他们铭记在心中。我想,作为一个在爱心哺育下成长的少年,我要像温爷爷、李学生叔叔、白亚丽姐姐学习,从小做起,从每一件小事做起,处处关爱他人,将爱心与真情无限地复制下去,让人间洒满爱的阳光,让爱的鲜花开遍世界每个角落!

高一作文 篇10

清晨,闹钟刺耳的声音传来,我翻了个身,便伸手穿衣。

想到今天有一场关键的nba篮球比赛,我赶紧洗脸,然后去开电视。

不巧的是,电视怎么也打不开,我想是停电了。

不过我们这地方的电力公司停电只停一个区域,其他地方肯定有电。

于是,我打算下楼找找。这场篮球比赛我可不想错过。

下了楼,我觉得只有两处地方的停电性比较小,其一是学校,其二是茶馆,不过学校是没有能看nba的电视的。所以,我在离家几百米处的地方,找到了一个茶馆。

茶馆不大,只有一个门面,里面只是随意摆放了4张桌子和一些板凳,不过显得并非是杂乱无章而是井然有序,这使我产生浓厚的兴趣,我打算即使这里也停电,也要在这里座座。

事实证明,我的选择是正确的。茶馆的墙壁上贴了一台电视,并且正好在放着nba的比赛,下意识的看了看时间,第一节才开始5分钟,我庆幸自己找茶馆的决定下的早。

第一节快要结束的时候,一位中年妇女向我走来,想必是茶馆主人要来询问“户口”了。

我本对这种询问别人来自何方,去向何处的人极为不悦,但后来想想,一大早,一个中学生模样的人来茶馆,主人来问一下也并非有什么不妥。

于是,我打算让自己主动一些,表明自己是来看电视的。

“小伙子,你是来看球赛的吧,呵呵,快坐,我给你倒水。”茶馆主人没等我出口便说道。

我感到诧异。

她并非我先前想的询问“户口”

是我想的太多了。

而这时茶馆主人捧着一杯白开水过来了,我重新打量着她。

一脸的憨厚,朴实,使我联想到了劳动模范。

我向她说了谢谢,并好奇的询问她为什么知道我是来看球赛的。

她说:“呵呵,你们这个年龄的男孩子谁不看篮球啊,我也有儿子,他初中那会喜欢的很哩。”

笑容若隐若现,偶尔还能看出悲伤的气息在脸上荡漾。

我感到有所不对,便投去“儿子”这个词语询问道:“大娘,你儿子呢?”

茶馆主人看着我,沉默了许久。

我意识到自己的突兀刺激到了别人的防线。便打算道歉。

“他去当兵了,然后到国外当维和部队,很久没回来了。”大娘又一次在我和自己虚荣心较量中提前说出。

“他那时候就很喜欢看篮球比赛,不过很多时候早上都要去上学,回来时比赛也没剩多长时间了,我就每次有比赛时都先把电视打开,让他一回来就能看到,这样能多看几分钟。这么多年也习惯了,现在他出去几年了,我还是改不了,呵呵。”

我似乎感到了心中最深处的感动,这是这么多年都不曾体会过的。想来,这种感动是的球队战败,不过我一点也不沮丧,因为心里的温暖早已不是冰冷的数字所能占据了的。

我想我以后会多去那个地方看看球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