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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我的高一作文集合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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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的高一作文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我的高一作文集合10篇

我的高一作文 篇1

在初中的时总觉得高中离我是几百里后的事情,却不料时间过得太快,我还来不及珍惜初中那三年的时间,那三年的友谊就进入了高中。

如果说小学年少太无知不懂世界那么大也不知道未来会有那么多的烦恼,相信着世界有潮人这一类人,那么我认为小学是暖色的,因为它是我青春当中最天真的时期;如果说初中是刚刚进入青春期,我们都是十三四岁的少男少女还不太会为自己的前途未来所迷茫,走投无路那么我认为初中是彩色的,因为它承载我青春中抹不掉的时期;如果说高中是人生的一个转折点,因为你该为你的将来做打算,那么我认为高中是黑与彩所结合的,因为它代表着我们不再是小孩而是迈向大人的重要一步。

初中时期的好朋友很多个,下课的总是三五结伴地说着有的没的。初中时很讨厌学校,讨厌食堂却不曾想到中考真正结束的那一天却发现自己竟那么喜欢那个曾叫做“地狱”的学校还有那个班级。当时对未来还是迷茫的,不知自己读哪所学校如同迷路的儿童等待着一个人牵引他回家。

刚进入高中,曾很迷茫一切都和初中不一样了,好朋友也就那么一两个,接触的人和事物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再后来发现是自己成长了,以前交朋友如果能够一起玩就是好朋友了,而现在要的不仅是能玩得起来,还要真心交谈的人。“朋友不求交得多,但求教得精”这句话真的说到我心底儿去了。你的朋友再多,但你要相信真正在你落魄时候伸出援手的才是真的挚友,而在你风光时讨好你的只是狐朋狗友。狐朋狗友再多也抵不过一个挚友。朋友是你青春当中的一味添加剂,他会给你的人生画纸上增添出红、黄、蓝、黑,她会成为你离开家后坚强的后盾。未来的十几年中,你的朋友会越来越少你人生的色彩也将变得单一,在你还未老去时请保持住自己青春的颜色!

“青春”这一词是无形的,但它总会出现在有形当中。比如当你听到别人说你居然长这么大了,你会发现自己真的已长大了,你的父母已满头白发,这就是“青春”。

我的高一作文 篇2

我最喜欢的诗人之一便是李白。为什么喜欢他?我有很多原因,也许是因为他不屑科举,漫游求仕;也或许是因为他极具浪漫主义风格的诗;但更多的或许是因为他那份“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气魄。

李白,字太白,号青莲居士,有“诗仙”之称,贺知章对对李白的评价是“此谪仙人也!”李白生活的时代是唐王朝最为繁华的时期。少时的他接受儒家教育博览诸子百家,喜欢剑术,擅长作诗。怀有伟大的政治理想。他不屑科举,漫游求仕,他相信,终有一天自己的才华会被人发现,得到重用。

终于凭着出众的才华的名士吴筠举荐。得到任用,李白名动一时,唐玄宗器重有加。虽然此时的李白得到了任用,然此时的唐玄宗已不再励精图治。虽然任命他为翰林,但却只是为了为其歌功颂德。李白胸怀大志,骨气凌人,他畏权贵。这样的李白无疑成了奸臣排斥,残害的对象。终于因小人谗言,李白失去了玄宗的信任。这时的李白终于感觉到政治理想的破灭,又担心自己再次遭遇不测,于是他终于上书朝廷。唐玄宗以“非廊庙器”恩准了李白的离开。李白离开了这个可以使他实现抱负的地方。

在这后来发生了许多事,他不断的穿梭在各个地方,生活困窘,心绪愤懑。但是,此时的他仍旧相信,只要有才华就会有被任用的那一日。安史之乱爆发,李白被以平乱为名,争夺天下的永王李璘请出参加幕府。可是,好景不长。不久之后永王被肃宗消灭,李白也因此下狱浔阳。后来出狱后被流放到夜郎,行至巫山,遇赫放还。上元二年,听说李光弼率军征讨史朝义,李白便当涂北上,请婴杀敌,可是却因病返回。次年,病死。

这些几乎就是李白的一生。也许生于盛唐是他的幸运,然而他始终没有遇见明君。空有满腔抱负,却报国无门。他一生自信,只要有才华,就总有一日会被重用。可是一直到他死的那一刻仍旧没有得到重用。

李白的一生何尝不是失意呢?然而他内心的苦闷却无人知晓,他只能借用诗歌来抨击当时的黑暗政治。我同情李白,同情他的满腔抱负。我喜欢这位一生坎坷却始终不得志的诗人。

我的高一作文 篇3

过去的我:

你好。我是18年后的你,我想告诉你,未来的你会遇到很多事情,但这些事情如果从小就解决掉,就不会造成这样的结果了。为了不让以后你再度后悔,我决定写信给你,希望你以后的路是笔直的,一直通向美好未来。

1994年

这一天,你出生了,你给母亲带来的,由痛苦变为了幸福。你带着有生具来的倔强,嗷嗷的.哭泣不止,仿佛在用哭泣的方式来向大家宣告你的到来。哺育你的过程很艰辛,因为你知道吗?你吸允的母亲的乳汁,其实是血液。你就像一只小小的吸血鬼,贪婪的吸允着母亲的血液长大着。

1997年

你被母亲送到了幼儿园,我知道你很难过,你在想是不是母亲不要你了,你将要第一次离开家,离开母亲那么久,你害怕,我知道,但是不用担心,在某个时间,某个角落,母亲在偷偷的看着你,满眼的不舍,你永远是她的心肝宝贝,她怎么会不要你呢?只是没有时间照顾你,请不要怪她在你这么小就将你送到幼儿园。事实上你将在那里过得很好,因为你小,老师都很照顾你,甚至你都不叫她们阿姨,而是叫妈妈。

放心,母亲会经常提前接你回家,或者接你出去玩,她才不舍得离开你那么久。

20xx年

你六岁了,可是对父亲没有什么印象对不对?没关心,因为这样在你面对父母离婚时就没有多少难过了。或许父母离婚给你的影响可能无法完全避免,但是为了几年后进入青春期的你深陷在父母离婚的痛苦阴影当中,在你有一丝毫难过的时候就告诉母亲,不要憋在心里,那样对你的成长有所影响。

20xx年

你到了上学的年龄,然而那一年学校有了不成文的规定,说是不满八岁,不允许上学。母亲很着急,四处奔波找关系,最后以失败告终。请不要责怪她的无能,事实上她也很内疚,并且那也是她最大的努力了。

在家的时候,肯定不能闲着,母亲让你学习电子琴,这其实是外婆的想法,她希望你能有所长处,虽然这并不是你想要的,但既然她是为你好,就苟且顺从吧,不要责怪她,毕竟你是她唯一的孙女,她想好好爱你。

20xx年

你进入了小学,成为了一名小学生,你又向成长迈开了一步。从现在起,你应该慢慢学会自主学习。母亲不知如何爱你,只能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她呵护你,安排好了你的一切事情,可有时那并不和你意,那你就说出来,不要憋在心里,不然你会像现在的我,必须通过别的方法来学会自力更生,自食其力。

在你小学六年当中,肯定会遇到很多不顺利的事情,记住,无论是什么,都要大胆的告诉母亲,她会帮助你。如果你不说出来,只会影响自己的健康成长。

20xx年

你小学毕业,成功的考入一所理想的初中。母亲为你感到骄傲。我想,如果你在小学能像我说的那样,不要强迫自己去顺从母亲,而是事事与她商量,你会比现在更优秀。

在这一年,你遇到了你一生的好朋友,要珍惜知道吗?曾经在这段时间,我伤害了她,但她原谅了我,照样很好的对待我,可是我还是不懂得珍惜,直到现在我远离她,遇到了很多所谓的朋友,我才发现没有人像她那样对我好。

这一年还真是发生了不少事情,你谈恋爱了,但是你并不是真的喜欢他,我想说,那就不要浪费时间青春去和不喜欢的人恋爱,毫无意义。是的,你只是想试一试,可那一试对你没有任何好处,反而会让你错过些东西,一些以后你发现很宝贵的东西。

20xx年

你和前男友分手了,又有了新的男朋友,你将和他在一起很久,起码现在是如此。但是在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不要盲目的认为爱情是一切,你还有家人,朋友,不要无视她们,不要轻视她们,其实她们对你都很重要,只是恋爱中的你没有发现罢了。好好珍惜身边每一个爱你的人,不仅仅的男朋友。不要因为男朋友而和母亲吵架,不要因为男朋友而疏远好朋友。我想如果小时候你与母亲沟通得当的话,应该不会现在的我一样,与母亲以敌相看。

20xx年

你上初三了,这是你人生的一大阶段,你要参加正式严肃的中考;了。不要因为恋爱,同学关系,以及老师而讨厌上学,那是很傻的做法,你要自信的活着,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好好学习,一定不要逃学厌学,不然你又要像现在的我一样,想上学却不能。

现在是20xx年,我想如果你按照我说的去做,20xx年以后就会有和现在的我完全不同的生活,因此我也不知再怎么去教你,祝你健康幸福吧,不要像我都要十八岁了才懂得后悔。

我的高一作文 篇4

我看见了一个人很像你,多么希望不记得你,可是那么清晰的人我又怎么会模糊掉

他说我们曾经见过面?

我听着烟花易冷,音乐重复的节奏充斥忧伤,暗笑是我记性太差,毕竟不是你。

我看着《IT狂人》无法理解那英国幽默,心里悻悻的像看默片一样。我想如果你在身边,绝对就不是这样。

在我的记忆里,你是个很出色的朋友,并且在我的记忆中生根不肯离去,清唱着我点的歌。

许多人背着行囊艰难的跋涉,我用了那么多的时间都只是越走越慢。“顾城在一生在寻找什么?”“他找到光明了吗?”“他一定没有在黑夜中找到自己存在的理由。”越狱(第二季)里那个寻找荷兰的精神病者从高塔上落了下去看见了什么?

我只不过是在寻找你而已。

窗帘外微薄的日光真的就能照亮心里的世界吗?真正的灵魂总是在黑夜才开始苏醒。时间是这样狡猾,又有东西在假装光阴。

水没有退路时,也会形成瀑布,情感也一样。

来到五中那天,汹涌的人群望上去像堵在门前的一堆……这里是个旧街区,残存着被所谓的新时代遗弃。许多的人堆积在这里,在市井中生活着年年月月,仿佛时间从来没有改变他们什么。终于暗暗的街区腐蚀掉坠入此地的光线。

我很清楚不喜欢这里的原因,是这里没有我最想见到的人。你是一个那么谨慎的人,又怎么会丢失重要的人。

我的高一作文 篇5

我现在可是越来越不讲究了。在食堂吃完饭,要是身上没带纸,我会找个“人烟稀少”的地方用“拉弓射箭”法通过衣袖解决嘴上的油和饭。当然,这种情况一般只限于星期五,快要回家换感觉衣服了嘛!

曾经买过一本书,叫《假装的艺术》,顾名思义,它的大概内容就是教你如何假装,如何假装成一个很有品的人,比如教授给你书皮学,让你背上几个格调很高知名度却不怎样的葡萄酒名,这样你就可以再众人面前侃侃而谈,俨然一个大学究,让人敬佩。

大概因为我是一个正直的人吧,这本书没翻几页就果断送人了。这是第一本让我极度憎恶的书,我的观念是:品味是装不出来的,哪怕上身古奇下身阿玛拉,倘若从嘴里吐出的不是有用的话而是痰,那么这还是一个下里巴人。

记忆中,我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打扮过自己,甚至没有刻意整理过头发,如果哪天早上一觉醒来发现头发翘得实在是不对称了,我才会打湿手捋一捋。正是如此,我也十分不习惯在我面前过分打扮的人。

新教材后面不都是配了一张光碟吗?有的人找到了用处,把它当镜子使。我旁边有一公,做起事说起话来大大咧咧风风火火,可没想到却也有一颗爱美之心。上一些课时,他便对着光碟,带着少年维特式的烦恼去挤脸上的青春痘。我在心里很不好意思地笑:“就这张脸,上边多一颗痘少一颗痘还真看不出差别咧。”

写这篇周记的时候,我脚上穿的是印有NIKE的毛绒拖鞋,身上穿的是实在不好意思穿到学校里面的几年前买的童装,可是我却不以为然,因为什么?因为不欺少年穷嘛!

我的高一作文 篇6

我和青春有个约会,明天就要见面了,我该怎样打扮我自己呢?

凝视着书架上一本本我用过的教材,总在不经意间发现语文课本比其他教科书略泛黄一些,大约是经常翻阅的缘故吧!

初三以来,学习压力明显加大,我只能在周日的下午,抽空捧上一本课外读物,不论厚薄,躲在阳台一隅,安静而贪婪地阅读着,让思绪飘向文字间描述的各个地方。

我曾为堂吉诃德的种种怪诞之举捧腹大笑,也曾为斯克鲁奇次次吝啬行为深恶痛绝;曾为约娜那不幸的婚姻扼腕叹息,也曾为杜洛华投机成功愤愤不平……

轻轻翻开那一页页泛黄的书页,字里行间的课堂笔记将我记忆的闸门打开,老师咬文嚼字、品析文本的声音在耳畔回响,那么轻切、那么熟悉!我下定决心,要穿一件米黄色的风衣。

绿

我在房间里踱步,这间我的小屋,每次遇到难题我就起身,从门踱到窗户,七步;从窗户踱到门,七步,几个反复后,常常会有顿悟的现象。今天,刚踱两步,角落里一团翠绿吸引了我。哦,它是一株豆苗,那翠绿的颜色分明在诉说这一个生命的传奇。

初二下学期,我参加生物实验大赛,课题是研究植物的向光性。那天,我兴冲冲地跑回家,选择碗豆种子为实验对象,由于精挑细选的绿豆全是饱满的,光是泡种就花去五天五夜,发出的胚芽不过两三毫米。我焦急而又细心地将它们移栽到小花盆中。一天、两天、三天过去了,花盆中松软的泥土里竟看不出一丝生命迹象。我整天忧心忡忡,担心豆芽夭折。只盼到交实验报告的前一天晚上,豆芽的嫩茎才长到三公分,两片小叶还不足半个指甲盖大呢!那晚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晨曦微露,我悄悄起床,来到阳台,蹲下身子,呀!我的豆苗长高啦!叶片已经接近硬币大小了!多么不可思议的生长速度啊!这是一株植物的生命,这是我内心的希望,这是我细心呵护的安慰,这也是我观察实验的乐趣!

眼前的这抹翠绿,比那年的鲜亮许多,哦,这生机勃勃的绿色,我怎能不心动?我要系上一条翠绿的丝巾。

起风了,窗帘在眼前轻轻地掀起又缓缓地落下。我信步踏出房间,来到阳台。晚风悠悠,夜凉如水,仰望天空,几点星星调皮地眨眼,只有深蓝的天幕与我长久对视。

我曾一遍又一遍地问蓝天,亦是扪心自问,究竟我“胡为乎遑遑欲何之”?我想去一方自由之土——在那里,没有题海的波浪,没有汽车的嚣叫,没有大人的唠叨......我坚信蓝天深处是会有这么一片神秘园的。

每当我这么问时,蓝天总会闭上眼睛,让我自己思索。

现在我想好了,我要穿一条深蓝色的牛仔裤。

......

万事大吉,我也该睡觉了。躺在床上,“冬睡沉沉拥暖衾”,梦想着明天的约会,嘴边划过一抹幸福的微笑......

我的高一作文 篇7

听风看雨,闲看花开花落,是如菊花瓣的安详;扬帆远航,浪遏飞舟,是如雄鹰般的拼搏。但这些,都并非我所追求的,我,只愿做那一株小小的康乃馨。  康乃馨,众所周知的母亲节之花,近日恰逢母亲节之际,一束康乃馨便悄然出现在我的窗台。初看它,便觉得它十分精致,并非全是康乃馨,而是有几朵百合交错于其间相陪衬,两者皆未开放,康乃馨如豆蔻年华般的小姑娘似的透出淡淡的粉色,而未开放的百合则透出一股淡雅的青色,却不似康乃馨那般羞涩,两者互相交错,却不凌乱,更显青春与活力。 含苞待放的青涩转瞬即逝,更为大胆的百合早已按捺不住一睹世界的愿望,睁开了它明亮的双眸。白色的花瓣向四周展开,脱去青涩的外衣后,是如记忆中的那样纯洁,花瓣顶端微微向外弯曲,大气又不失典雅,明明很赏心悦目,却为何并未使我高兴。原来并非是因它开的不好而遗憾,而是因它开的太过灿烂了。百合的花瓣本就较大,如今因为开放更是占据了大片地方,而康乃馨却依旧默不作声,沉默着,似乎外界的一切和它都并没有关系,对于百合占据了它的天地没有丝毫怨言,有些着急,但我能做的唯有等待。 等待的日子是漫长的,眼见百合开的愈发灿烂,而康乃馨却依旧静默着,和那几乎已经完全绽放的百合一比更显得微不足道。此时的百合似乎不同于记忆中的那样纯洁,有些张狂和霸道,过分地将康乃馨压在了下面,整束花成为了百合的天下,它,似乎有些喧宾夺主了。 继续着漫长的等待,尖尖的,事情似乎有了些转机。百合似乎已经过了它最灿烂的时光了,如同昙花那样一现,原本洁白的花瓣开始变黄,缩小,如同风烛残年的老人。这时我才发现,原本被掩藏在百合之下的康乃馨不知在何时已悄然绽放。花瓣有些褶皱,一层层向外排列,顶端是锯齿状的,似乎正咧开嘴向我微笑,完全开放的花朵其实也并不大,但一整束花簇拥在一起,却显得十分充实。  我恍然大悟,原来它之前的默不作声,并非是屈服,也并没有因百合的灿烂而自惭形秽,而是一步步脚踏实地,在无言之中不断积蓄力量,待到有一日在天地之间展露它的锋芒。百合的刹那芳华不过是过眼云烟,只有像它那样,在沉默之后长久的灿烂才是真正的成功。这不正是它生命的姿态吗?沉默只是表面,它并未屈服,要知道,那沉默无言的背后,正是一颗隐忍的心,正是它的不屈不挠,不急不躁,静默垂首才为它赢得了更长久的辉煌。  我只愿做这样一朵康乃馨,朴实无华,在沉默无言之中厚积而薄发。点评:小作者运筹帷幄,让每一段文字都能够尽力地“各司其职”,待“百川归海”后,再抛出本文的总论点:“沉默只是表面,它并未屈服,要知道,那沉默无言的背后,正是一颗隐忍的心,正是它的不屈不挠,不急不躁,静默垂首才为它赢得了更长久的辉煌。”给人深刻的启迪。小作者思路缜密,遣词造句优裕自如,读来赏心悦目。

我的高一作文 篇8

有人喜欢南宋豪放派的苏轼,有人喜欢忧国忧民的陆游,有人喜欢被称为“诗圣”的杜甫……而我喜欢被称为“诗仙”的李白。

浪漫主义诗人李白,一生写下无数诗篇,让后人景仰。我喜欢李白的“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从这里可以窥见祖国的名山大川是如此的雄伟壮观;我也喜欢李白的“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从这里可以看出李白与汪伦之间那深厚的友谊;我还喜欢李白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从这里可以品出李白那浓浓的思乡之情;我还喜欢李白的“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从这里可以读出李白那丰富的想象力。

除了他的作品,李白名字的由来也很有趣。相传,他父亲爱子心切,一定要让李白的名字不同凡响,所以直到七岁李白都没有正式的名字。一年春天,李白一家在院子里赏花,父亲有意考考儿子的本事,咏了两句“春风送暖百花开,迎春绽金它先来”。说完,就让她们母子俩续上。李白手指李树,脱口说道:“李花怒放一树白。”父亲连声叫好,心里一动:这句诗的头一个字不正是自家的姓吗,最后的一个“白”不正说李花的圣洁高雅吗?于是,他就给儿子取名李白。

李白的去世也很特别。他不是愁死,不是病死,也不是气死,而是醉死。相传,一天夜里,李白喝醉了酒,摇摇晃晃地走在山间小路上,发现月亮的影子在河里,心想:奇了,月亮怎么掉在河里,我要把它捧起,挂上天去。可是月亮没挂上去,自己就被淹死了。虽然酒能让李白写名诗,但是却也把他自己给灌死了。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诗人,他斗酒诗百篇,不平凡的一生和那非同凡响的名字,让我对他深深崇拜。我认为论谁是唐代诗人第一人,非李白莫属!

我的高一作文 篇9

从第一次学习李白的诗时,我便隐约感到诗的大气磅礴;从第一次老师讲解时,我觉得李白的诗很有文采;从第一次听到大人们谈论时,我心中便树立了李白高大的形象。于是,李白便成为我至今为止最喜爱的诗人。

直至现在,我长大了许多,不同于从前盲目的崇拜,而是有了自己的看法,自己的观点,敢于了解李白,评论李白了。

李白的诗以抒情为主,他具有超乎寻常的艺术天赋和磅礴雄伟的艺术力量,杜甫曾给予极高的评价: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李白是我国历史上最杰出的浪漫主义诗人,与杜甫齐名,世称李杜。韩愈评价说: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且欣赏其《望庐山瀑布》,日照香炉生紫烟,眼看瀑布挂前川。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这首诗用比喻和夸张的手法形象而夸大的描绘庐山瀑布雄伟壮观的景色。

我喜欢的不仅是他的诗,还有他的性格,也给我带来了很大影响。

李白以他的飘逸豪迈在我内心留下十分深刻的印象。他有流放时途中突然遇赦: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的大快与激昂。参观庐山瀑布他有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感叹与赞美。面对权贵的排斥,他心中坚信,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面对好友分离时他心中有: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的感叹,还有愿游名山去,学道飞丹砂的美好愿望。

在以前,李白在我心中只一个模糊的光影,在现在李白在我心中是一个高大的背影,在未来他将会成为我永远的挚友,我一定会用一生去品读他。

我的高一作文 篇10

提起故乡的路,一时间笔下竞融进了这么多的情!

总喜欢我一个人,在每个季节时黄昏,爬上家乡最高的那座山。用“一览众山小”的感觉,去品味乡路的清纯,去感受乡路的神韵……

最喜欢乡路的那种原始,那种纯天然。每当开春之际,曾沉浸在美梦中的事物,都睁开了朦胧的双眼,开始了新的生命,你看!小草的绿,百花的艳,农民的忙!这一切无不生机勃勃。唯独乡路却还沉睡在土地妈妈的怀抱中,睡得那么沉,尽管我很想问问乡路:到春天了,为什么还睡得这么香沉,但我不忍心去“喊醒”它,于是问风,风回答说乡路不担心无人去梳理她的容颜。风会吹走它脸上的落叶尘埃,让它的睡姿有一种净的舒适。小草又对我说,乡路不会担心有大卡,从它身上压过去,而惊醒它的美梦,即使每个早晨都会有人们的脚步声,小鸟的啼叫声,那也是静静的,清清的成了乡路的催眠曲。使它又在刹那间感到了静的恬然。哦!我的乡路,平常里只看到你小路弯弯,却没想到你竞躲过现代都市的繁华杂闹,避开了世间的功名利禄,勾心斗角。一个在这儿睡起了觉,真是好雅兴。

乡路放纵的一种长,无条件的陶冶了我的心。真的是无法说清故乡到底有多少条路,它们有多长。记得鲁迅先生曾经说过:地下本来就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或许鲁迅先生早就领略了。路在生命中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故而它成了世界文学中的永恒想象,那么乡路为何这么长,长的无边无际。我始终也猜不透这其中的韵味,眼前浮现出的全是许多伸向远处的弯弯的小路……

我在无形中感到有一条“乡路”勾引了年轻人的心,使他们不再漫步于羊肠小路,通过这条路到外去打工,求学,走出大山,感受世界。之所以它便成为故乡精神文化的象征。每当父亲凝视求学儿女离去的背影,每当农妇在路口期盼丈夫归来的瞬间……无不加长了乡路的长度,只是我感觉到这条乡路的宽度,它至今还是那么的狭窄……

此时我没有在故乡的小径中散步,却徘徊在这通往世界的“乡路”上……

哎!我故乡的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