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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我的高一作文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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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的高一作文10篇,欢迎大家分享。

有关我的高一作文10篇

我的高一作文 篇1

我看见了一个人很像你,多么希望不记得你,可是那么清晰的人我又怎么会模糊掉

他说我们曾经见过面?

我听着烟花易冷,音乐重复的节奏充斥忧伤,暗笑是我记性太差,毕竟不是你。

我看着《IT狂人》无法理解那英国幽默,心里悻悻的像看默片一样。我想如果你在身边,绝对就不是这样。

在我的记忆里,你是个很出色的朋友,并且在我的记忆中生根不肯离去,清唱着我点的歌。

许多人背着行囊艰难的跋涉,我用了那么多的时间都只是越走越慢。“顾城在一生在寻找什么?”“他找到光明了吗?”“他一定没有在黑夜中找到自己存在的理由。”越狱(第二季)里那个寻找荷兰的精神病者从高塔上落了下去看见了什么?

我只不过是在寻找你而已。

窗帘外微薄的日光真的就能照亮心里的世界吗?真正的灵魂总是在黑夜才开始苏醒。时间是这样狡猾,又有东西在假装光阴。

水没有退路时,也会形成瀑布,情感也一样。

来到五中那天,汹涌的人群望上去像堵在门前的一堆……这里是个旧街区,残存着被所谓的新时代遗弃。许多的人堆积在这里,在市井中生活着年年月月,仿佛时间从来没有改变他们什么。终于暗暗的街区腐蚀掉坠入此地的光线。

我很清楚不喜欢这里的原因,是这里没有我最想见到的人。你是一个那么谨慎的人,又怎么会丢失重要的人。

我的高一作文 篇2

有人喜欢南宋豪放派的苏轼,有人喜欢忧国忧民的陆游,有人喜欢被称为“诗圣”的杜甫……而我喜欢被称为“诗仙”的李白。

浪漫主义诗人李白,一生写下无数诗篇,让后人景仰。我喜欢李白的“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从这里可以窥见祖国的名山大川是如此的雄伟壮观;我也喜欢李白的“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从这里可以看出李白与汪伦之间那深厚的友谊;我还喜欢李白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从这里可以品出李白那浓浓的思乡之情;我还喜欢李白的“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从这里可以读出李白那丰富的想象力。

除了他的作品,李白名字的由来也很有趣。相传,他父亲爱子心切,一定要让李白的名字不同凡响,所以直到七岁李白都没有正式的名字。一年春天,李白一家在院子里赏花,父亲有意考考儿子的本事,咏了两句“春风送暖百花开,迎春绽金它先来”。说完,就让她们母子俩续上。李白手指李树,脱口说道:“李花怒放一树白。”父亲连声叫好,心里一动:这句诗的头一个字不正是自家的姓吗,最后的一个“白”不正说李花的圣洁高雅吗?于是,他就给儿子取名李白。

李白的去世也很特别。他不是愁死,不是病死,也不是气死,而是醉死。相传,一天夜里,李白喝醉了酒,摇摇晃晃地走在山间小路上,发现月亮的影子在河里,心想:奇了,月亮怎么掉在河里,我要把它捧起,挂上天去。可是月亮没挂上去,自己就被淹死了。虽然酒能让李白写名诗,但是却也把他自己给灌死了。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诗人,他斗酒诗百篇,不平凡的一生和那非同凡响的名字,让我对他深深崇拜。我认为论谁是唐代诗人第一人,非李白莫属!

我的高一作文 篇3

人们潜意识中,打扫、整理是女孩子做的事情,而在我们班恰恰相反。各种班务大多都是由男生来完成的,并且效率十分的高。男生每天到校最早,到校就开始忙活了,直到课间,人家课间十分钟都是结着伴儿的玩儿,而我们班的男生却是结着伴儿的擦黑板,整理教室,每节课下了都会看到男生们在讲台上劳作的身影,首先是擦黑板,不用说,那黑板擦的呀,都快比镜子亮了。擦完黑板,还有一系列后续工作,列如整理讲台。把每一块抹布叠成豆腐块是他们的标准,把每一寸角落收拾的没有一丝灰尘是他们的终旨。正是他们的这种认真,细致的品质,才得以让每位老师进班上课都有一种说不上的愉悦感。

说实话,有时候我也会觉得自愧不如,身为一个女生,尽然做不到男生那样细致。但这不正体现出我班男生的优越吗?

高一:温垚祎

在如今这个天天都在不断变化的时代,人人都需要一些好的品质,才得以在社会中拥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好品质是与生俱来的,也是在自己不断积累中获得的。正如我们班的男生,他们身上就有些令人欣赏的品质。

除此之外,风度,是我班男生从不缺少的。每次大课间我们都会成群结队的去室外踢毽子或打羽毛球,每当女生要玩儿时,无论什么时刻,男生都会主动的把器材让给女生。有时女生擦玻璃,男生也会帮忙洗抹布。还有好多举不胜举的例子。契诃夫的一句话说得好:对一切事情都喜欢做到准确、严格、正规,这些都不愧是高尚心灵所应有的品质。这不就是在说我班的男生吗?

一个人身上必须得拥有些优秀的品质,即使自身没有,也要去学习,并且最终拥有它。就像我们班的男生身上具有的独特的优秀品质,的确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

我的高一作文 篇4

我最喜欢的诗人之一便是李白。为什么喜欢他?我有很多原因,也许是因为他不屑科举,漫游求仕;也或许是因为他极具浪漫主义风格的诗;但更多的或许是因为他那份“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气魄。

李白,字太白,号青莲居士,有“诗仙”之称,贺知章对对李白的评价是“此谪仙人也!”李白生活的时代是唐王朝最为繁华的时期。少时的他接受儒家教育博览诸子百家,喜欢剑术,擅长作诗。怀有伟大的政治理想。他不屑科举,漫游求仕,他相信,终有一天自己的才华会被人发现,得到重用。

终于凭着出众的才华的名士吴筠举荐。得到任用,李白名动一时,唐玄宗器重有加。虽然此时的李白得到了任用,然此时的唐玄宗已不再励精图治。虽然任命他为翰林,但却只是为了为其歌功颂德。李白胸怀大志,骨气凌人,他畏权贵。这样的李白无疑成了奸臣排斥,残害的对象。终于因小人谗言,李白失去了玄宗的信任。这时的李白终于感觉到政治理想的破灭,又担心自己再次遭遇不测,于是他终于上书朝廷。唐玄宗以“非廊庙器”恩准了李白的离开。李白离开了这个可以使他实现抱负的地方。

在这后来发生了许多事,他不断的穿梭在各个地方,生活困窘,心绪愤懑。但是,此时的他仍旧相信,只要有才华就会有被任用的那一日。安史之乱爆发,李白被以平乱为名,争夺天下的永王李璘请出参加幕府。可是,好景不长。不久之后永王被肃宗消灭,李白也因此下狱浔阳。后来出狱后被流放到夜郎,行至巫山,遇赫放还。上元二年,听说李光弼率军征讨史朝义,李白便当涂北上,请婴杀敌,可是却因病返回。次年,病死。

这些几乎就是李白的一生。也许生于盛唐是他的幸运,然而他始终没有遇见明君。空有满腔抱负,却报国无门。他一生自信,只要有才华,就总有一日会被重用。可是一直到他死的那一刻仍旧没有得到重用。

李白的一生何尝不是失意呢?然而他内心的苦闷却无人知晓,他只能借用诗歌来抨击当时的黑暗政治。我同情李白,同情他的满腔抱负。我喜欢这位一生坎坷却始终不得志的诗人。

我的高一作文 篇5

在我出生的第一天,我就感受到了无穷的悲哀,也许当时记忆比较模糊,但我还记得很清楚。

我出生也许是一个错误,因为我妈妈和爸爸说:“哈哈!这下好了,你肯定生一个儿子,哈哈哈哈!我告诉你:“如果你生了一个儿子,我啊……就……就给你买一条黄金项链!怎么样啊?哈哈哈!”“老公,别说了,我也希望生的是儿子啊!儿子多好啊!哈哈!”可令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妈妈生了个女孩,爸爸从此对妈妈不理不睬,而妈妈也没有得到她本来能得到的黄金项链,可妈妈依然疼爱我。这也让我感到这是唯一值得高兴的地方。可是我没有想到,爷爷走了,奶奶也走了,外婆走了,外公也走了。只剩下爸爸妈妈了。

也许,我真应该用未来的东西把我变成一个男孩,这样,妈妈就能得到她应得的黄金项链,而我的亲人也不会离开我了。可是,这是不可能的。

在某一天,我得到了意外的消息,妈妈要把我送到别人家去,让别人带养我。我惊呆了,我真没有妈妈会这么说,我想我的出生永远是个错误。可是有一天,我真的回到了从前,这件事还得从昨天我去看书的时候说起

我昨天伤心的离家出走,可又不愿意让他们看到我,只好躲到书店了去看书,我靠在一个角落里,看着看着竟然睡着了。等我一睁眼后,眼前的景象真令我大吃一惊。旁边的机器人向我打着招呼,而我的头上有一大群人在天上飞来飞去。我揉了揉眼睛,猜想自己是不是看错了。可我的感觉告诉我,这是真的。这是,一个机器人把我拎了起来,我大喊着:“救命啊!救命啊!你要带我到哪去啊?救命啊!”这时,机器人把我放到了地上,我一看,好壮观的实验室啊!一个老爷爷向我走来,对我说:“你是不是燕燕啊?”我急忙说道:“对不起,我没有名字。我是一个被抛弃的小孩。”“哦!这样啊!那以后就叫你燕燕吧!”“啊?那……那好吧!”于是,我就有了燕燕这个名字。“燕燕啊!”老爷爷说,“怎么了?”我回答道。“既然你第一次来,我就满足你一个愿望吧!”“真的吗?那我要……”我左思右想,到底许什么愿望吗?啊!我不是一直希望能当一个男孩吗?好!就许这个愿望!

我决定了!“我就许变成男孩这个愿望!”“什么?难道你不想知道你未来是什么样子吗?不想知道你的家人为什么抛弃你吗?”“不要!我只要变成男生,然后再回到我出生的时候,让妈妈得到她用得的黄金项链,让家人不要离开。求求你,完成这个愿望吧!拜托啦!”“好的,请闭上眼睛吧!”我急忙闭上眼睛,当我睁开时,发现我是一个像卵的东西,过了一会儿,我出生了,当然是一个小男孩。爸爸妈妈都高兴极了,外公外婆、爷爷奶奶也没有走。

我们全家过着快乐的生活!

我的高一作文 篇6

昨天,也是在这个时候,我和班里的一行人坐在图书馆的报告厅,准备着竞选。怎么说呢,昨天的情景很乱,我们班的所有人都是阴差阳错坐在那里的。整个报告厅很吵,很闹,就像一大群青蛙在呱呱乱叫。而我,就是那只坐在井底的青蛙,在可笑地叫着,可笑地叫着"害怕万一被选上"这种话。

一开始,我的确想拿走报名表离开那里,但看到同学们都一副认真的样子,我安静地坐了下来,老师说亮相一次成长一次。正如一本书中说的,好的文凭帮得了你一时帮不了你一世。……是啊,不论结果怎么样,试一试总是比不试要好得多。但心中那种奇怪又可笑的想法仍然挥之不去。就像一只鼓足了气的青蛙,蹲踞与井水旁,认为月亮就是离自己很近的。

从小,我便是父母眼中的乖乖女,老师眼中的好学生,生活圈子很小。这种情况即使到初中也没有改变。我好像是同学们羡慕的对象,不仅有着各种上台机会,而且成绩也名列前茅。仔细想想,有这种想法也是很正常的吧。我只知道,有很多人比我优秀,仅此罢了。

分针一圈又一圈地转动,演讲正式开始了。一个又一个优秀的人上去演讲了。"大家好,我叫……,我擅长书法、绘画……""我的软笔已经过了十级……""我曾经在全国性的演讲比赛中荣获一等奖……""我热爱播音,曾是校庆的主持人……"一个又一个带着光辉的字眼一点一点堆积成一颗大石,压得我喘不过气来。他们有那么多的奖项,有那么多的荣誉,而我,而我呢,几乎什么也没有!一瞬间,我不敢去想,无法可想。小小的一中就已藏龙卧虎,更何况广阔的社会,我,拿什么去竞争!

就这么几分钟,我突然明白了有很多人比我优秀得多,并且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那种自愧不如所带来的压力。我,看到了井外的`世界,世界很大,月亮很远。比我跳得高,就快要摘到月亮的青蛙很多。(然而)心底的倔强告诉我,不必自卑,我很好,而且我会越来越好。

我的高一作文 篇7

朦胧中看到你身着一袭白袍,醉捧半壶美酒,像酒中仙一样飘然而来。

在我的生命刚刚开始时,朦胧之中就有了你的影子。虽然对于你的诗句懵懵懂懂,不解其意。但在不断的咀嚼和欣赏中,也渐渐懂得了一些。“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这句诗词脍炙人口,千古流芳,那种温馨的感动勾起了我无尽的遐想。在儿时,我欣赏你的非凡才华!

你放荡不羁,一个酒壶竟成了你毕生的挚爱。你引吭高歌,仿佛天生天养。你淡泊名利,要高力士脱靴研墨,视名利如粪土。你举杯邀明月,仰天大笑,“自称臣是酒中仙。”举杯,饮尽风月;举杯,引吭高歌;举杯,放荡不羁。那时,我欣赏你你将自由进行到底的勇气!

你说“长风破浪会有时。”你说“天生我材必有用。”不得不佩服你的乐观。你笑看风云,似乎一切离你远去,只剩下一个空灵的世界任你游荡。你“把酒邀明月”,吟唱着无人问询的孤独;你醉饮美酒,豪挥笔墨,写尽满腔热血。一张薄薄的宣纸写不了你满腔的豪情,一支秀长的毛笔话不尽你一生的壮志。后来,我欣赏你无以言语的豪迈!

当思绪静静回放,情节慢慢梳理时。偶然发现了你惘惘情思。你曾因满身才华但无处施展而悲愤;你愤恨世道炎凉,感到仕途艰难;你曾因朝廷的重用而对未来充满希望,你也因此对自己满身才华的施展而满怀信心……“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身为游子的你心中满怀惆怅;你对着高堂明镜,心中延绵不断的伤感竟让青丝变为白发;你厌恶官场险恶,愤恨之中的你写下了“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你高呼“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一句句掷地有声,铿锵有力。现在,我欣赏你不畏权贵的清高。

原以为你的一生都是顺风顺水,但现在看来却遍布坎坷。也许是因为当时的懵懂没有参悟透你如此复杂的内心吧!原来,你的一生也会被风中翻飞的秋叶遮挡你向前望去的眼眸;原来,这才是你坎坷遍布而又诗意盎然的人生!

我欣赏你,欣赏你的才华,欣赏你的勇气,欣赏你的豪迈,欣赏你的如此种种。最重要的,是欣赏你的乐观豁达和绚丽多彩的人生!

我的高一作文 篇8

青春散落了一地,如同妖艳的玫瑰,你明知它带刺,却甘愿为它留下一抹嫣红,而后染红了你的世界

——题记

有时候,我在想,如果过去的事情能再重来一遍就好了。只是,任何事情前加上如果两个字,就等同于痴人说梦话,现实永远会残酷地扼杀了你的如果。

我认识她,在很久以前,说不清有多久了,仿佛过了一个世纪般久远。我和她的第一次见面很是不可思议。那天下午,我气喘吁吁地跑到街尾的奶茶店里,边喘气边说:“帅哥,来杯珍珠奶茶。”

“哦。”她应了声。

过了几分钟,她把奶茶送到我的面前,嘴角扬起了微笑,淡淡的说:“给,还有,我是女的。”我顿时语塞,这,这事能怪我吗?她留着一头露耳的男生头,穿着过于中性化,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她刚刚是背对着我的。“这,这不好意思哦。呵呵。”我傻傻的笑了笑,用来掩饰我内心的尴尬。她耸了耸肩,说:“没事,我叫晴,你呢?交个朋友吧。”

“哦,我叫玲,很高兴认识你。”我微笑着说。就这样,我们认识了。晴,她长的其实很漂亮,但她打扮得太像男生了,有时我都会把她当成男生。就是因为这一点,才发生了那件事。有一天,我们两个去公园玩。走进公园里,一群坐在石凳上的小混混的对话就传到我们的耳边。“你们看,她们多恶心。唉,同性恋,真可怕。”其中一个小混混说。“对啊,好恶心,我要吐了,她们的手还牵着。”又有一个混混附和地说。我听不下去了,我受不了他们的冷嘲热讽,我跑到他们那里,生气的说:“喂,混蛋,你有病,你才是同性恋呢。”“小妹,别生气嘛。我可是不歧视同性恋的。但是,我拜托你们别出来外面,这样可是会吓到别人的。”那个人说完之后,周围的小混混都在笑。望着他们的嘴脸,我被气晕了,我说:“牵手又怎样,我还有更厉害的呢。”我把晴拉到我面前,在她惊慌失措的时候,我吻了她的脸颊。那群小混混大叫了几声,就识趣地走了。之后,晴蹲在地上,她的眼泪一滴一滴的流下。我把她拉起来,抱着她说:“晴,别哭,我不喜欢看你哭。”“玲,对不起,对不……”晴一边哭一边说。

之后,晴就再也没有留男生头了,她留起了长发,再也没有穿过以前那些中性的衣服,反而换成了漂亮的长裙子。即使这样,她仍然是晴,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们仍像以前一样黏在一起,一起听歌,一起买衣服。但是,越美好的东西越容易消失,而我们却不能做任何事情来挽留它,于是,它散了,它溜了,它离我们而去了。

依旧忘不了那天,你对我说你要走了。我听后,心里顿时慌了,我哭着对你说可以不走吗。你没说话,你只是一直无奈的摇头,最后,我俩都抱着一起哭了。

最后,你走了,你还是走了,在那个飘着雪的冬日里,你离我而远去了。

有很多时候,我都在回忆那段日子。青春就在那时从我的脚下飘过,远去了。然而,在最后,我懂了,我回不到以前,就如同我永远都触不到行云流水般的青春。

我的高一作文 篇9

磕磕绊绊地走过了十八个春秋,站在人生的转折点上,我以更骄傲的姿态,演绎出更华丽激情的新人生。

两个月前,我还在高考的考场上奋笔疾书,两个月后,我怀着紧张、期待的心情踏进了大学的校门,踏上了人生的新起点。

三年了,整整奋斗了三年。三年后的今天,又是一个如火的季节,伴随着我的热情,和我一起踏进了曾经只在梦中见过的美丽大学。

漫步在既陌生又感到熟悉的校园里,回想着不久前父母送自己来报到时的历历情景,突然间意识到自己已不再是一个小孩子了。再也不能像儿时那样,放学后跑出幼儿园的大门,举着脏兮兮的小手笑眯眯的扑进爸爸的怀中,嘟着小嘴,扬着小脸要爸爸亲了;也不能像个小希特勒一样,在家里东跑西跑,这翻那翻,把家里弄得像是二战后的战场一样了;妈妈也不会再扬言要把调皮的我送给老妖婆了。

十八岁的我,是个小大人了。面对岁月的侵蚀,烦恼越来越多,需要考虑的问题也原来越现实。面对角色的转变,我总是有些措手不及,不知道也无法预测未来会发生什么事。

我常常在想,在残酷的现实与激烈的竞争中,是选择蜗居,成为蚁族之一员,还是选择直面风浪,挑战人生呢?

大部分的人当然是选择后者。要说为什么,那是因为生活就是这样一种艰难的尝试,是一场日益更新的战争。面对未知的将来,我们应该是挺直脊梁、挺起胸膛,坚强而勇敢的挑战一切阻碍,挑战未知的人生。

华中科技大学校长李培根曾说过:“成功更容易光顾磨难和艰辛,正如只有经过泥泞的道路才会留下脚印。”生命永远需要可以攀爬的山峰,爬得越高,看得越多也看得越远。我始终铭记这着一句话:人生的意义不在于走得更快,而在于走的更远。

而走进新的校园,踏上新的起点,所有的一切都将从头开始。未来的岁月必定将经历艰辛,也会走得磕磕绊绊,但我相信。只要不失去自信与乐观,生活永远是华丽激情、阳光灿烂的。这一切在最后都会变成甜蜜的人生经历。

广西玉林市第一中学高一:黄莉媚

我的高一作文 篇10

有一位女子,她是凡世间的精灵,胡适称她为“中国一代才女”,冰心说“她很美,很有才气”。是什么她无愧于“才貌双全,聪明伶俐”的才女称号?浓厚的兴趣促使我慢慢走向她、认识她。其实在我看来,她就是一位不食人间烟火的,为梦想而不懈奋斗的爱国的女子——林徽因。

秋意正浓,枯叶已落满了院子,窗外一棵苍老的柏树似乎被岁月压弯了腰,孤零零的枝头只剩“发白”的绿叶,偶然间还能听到枯叶的沙沙声。

突然,冷清的街头上传来一阵脚步声。是谁?是她,她来了。小草好奇地把头从石砖上探出来,风儿停下来看她,地上的石头也动了起来,似乎在对她表示热烈的欢迎,她每靠近一步,它们就越激动。她手里拿着一本书,迈着轻盈的步伐,走向她那铺满黄叶的院子,走向她那个知识的海洋——书房,又一次沉入书海中。她忘情的访古探今,或悲或喜的低声吟唱,像一个不食烟火的仙女,“在古建筑间穿行,在诗文中游走,漫步于红尘之上”,仿佛世俗尘事皆不存在,泰然自若,与世无争。如若有那么一个时刻,她能放下手中厚重的研究,静静的小憩一会,想必任凭窗外风起云涌,在书房里,依旧会坐着一位不食烟火的女子正忘我而贪婪的遨游于书海中。

美妙充实的青春生活稍纵即逝,她一个弱女子,竟带着赤子忠心,带着对建筑学的热爱,毅然回到祖国的怀抱,投入到中国古建筑的研究中,并用自己所爱所擅长的本领,报效祖国。

乱世中,她如同一朵盛开的梅花,傲雪绽放,纵使凋零,也要把自己奉献给大地。

林徽因曾遇到了一生中最重要的三个男人,最后她选择了陪伴她一生的丈夫梁思成,互助互爱,共同为年轻时的理想而不懈奋斗,并双双对中国建筑科学的发展和中国古建筑的保护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早年,她克服了美国宾州大学建筑系不收女生的求学挫折,辗转实现了自己的志愿。学成回国后,夫妻双双投入报国事业中,辗转走访了十五个省,两百多个县,实地考察了两百多处古建筑,并让这些人类智慧的结晶得到有效的保护。抗战年代,她不顾个人安危,发出文艺界抗日救亡的强音。在那个动荡的年代,她和丈夫辗转多个地方,一路风雨却从未摧毁他们对建筑的热爱与研究。战乱曾击垮了她的身体,但却无法阻挡她那拳拳的赤子之心和她那为理想而顽强拼搏的精神,病榻上,她从未荒废对建筑的学习和热爱,忍着病痛,多方查找资料,协助丈夫完成《中国建筑史》初稿的撰写,实现了他们心中多年的共同心愿。面对古迹保护的众说纷纭,她以极其负责且坚决的态度表明:反对拆毁城墙、城楼和某些重要的古建筑,力主保存北京古城的面貌。我想正因她的极力保护,如今的故宫才能得到保存和保护。

面对优厚的待遇和工作条件,林徽因夫妇纹丝不动。美国曾几次三番邀请二人去做访谈和演讲,但是都被她和梁思成拒绝了,她说:“虽然我们生活贫困,但是我们却深深的明白中国现在的困难与生活条件的不好,如果我们没有站出来在建筑学上发展,那么还有谁愿意在这样的环境下研究呢。”就这样,她放弃了所有在国外发展的宝贵的机会,同梁思成在艰苦的环境下,一起用现代科学方法研究中国古代建筑,并在这方面获得了巨大的学术成就,为中国古代建筑研究奠定了坚实的科学基础。我想她每每想到自己的学术成就,一定会十分高兴,美丽的容颜上必将洋溢着光彩与活力,就像阳光一样,照射在国家建筑学和民国文化的土壤上。

在中国发展的道路上,不乏有许多像林薇因这样的才子,但有些人却选择安逸,追名逐利。而林薇因就像是一个时代的巨人,她用尽毕生的精力,默默地奉献着,为着自己的理想而忘我的奋斗着,并用自己的努力与才华温暖他人。

秋风飒飒,历史长河中我与她相遇,相识,相知,此后我也将抱着心中的梦想奋力拼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