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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纪八十五 起强圉赤奋若正月,尽著雍摄提格十二月,凡二年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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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午,三省言究治前皇城使张士良辞服。

宋纪八十五 起强圉赤奋若正月,尽著雍摄提格十二月,凡二年

士良以御药院官给事宣仁圣烈皇后,与陈衍更直宫中,掌文书,其所从违某事,皆衍辄自予夺颁降,未尝以闻。间有臣僚奏请东朝还政者,衍匿其奏,置柜中,不以闻东朝,亦不以闻于帝。于是蔡京、安惇言:“司马光、刘挚、吕大防等,交通中人张茂则、梁惟简、陈衍之徒,猎取高位,尽变先帝成法。深惧陛下一日亲政,则必有欺君罔上之刑,乃回顾却虑,密为倾摇之计。于是疏隔两宫,及随龙内侍十人悉行放罢,以去陛下之腹心;废受遗顾命元臣,置以必死之地,先帝任事之臣,无一存者,以翦陛下之羽翼。大逆不道,死有馀责。陈衍罪在不赦,亦乞更赐审问,正以国法。”诏诛衍于崖州,徙士良羁管白州。

初,章惇、蔡卞恐元祐旧臣一旦复起,日夜与邢恕谋所以排陷之者。既再追贬吕公著、司马光,又责吕大防、刘挚、梁焘、范祖禹、刘安世等过岭,意犹未慊,仍用黄履疏高士英状,追贬王珪,皆诬以图危上躬。其言浸及宣仁皇后,帝颇惑之。最后起同文狱,将悉诛元祐大臣;内结宦者郝随为助,专媒蘖垂帘时事。建言欲追废宣仁,自皇太后、太妃皆力争之,帝感悟,焚其奏。随觇知之。密语惇、卞。明日,惇、卞再有言,帝怒曰:“卿等不欲朕入英宗庙乎!”惇、卞乃已。

张士良者,前窜雷州,惇、卞逮赴诏狱,欲使证宣仁废立。及士良至,以旧御药告,并列鼎镬刀锯置前,谓之曰:“言有即还旧官,言无则死。”士良仰天哭曰;“太皇太后不可诬,天地神祇何可欺也!乞就戮。”京、惇无如之何,但以陈衍罪状塞诏。宣仁废立之议,由是得息。

乙丑,诏蔡京等辨验段义所献玉印,京目为秦玺,遂名曰“天授传国受命宝。”

戊辰,吏部郎中方泽等坐私谒后族宴聚,罚金补外。

庚午,辽主如春州。

帝幸申王府。辛未,幸端王府。甲戌,进封咸宁郡王俣为莘王,普宁郡王似为简王,祁国公偲为永宁郡王。

丙子,筑熙河通会关。

夏,四月,庚辰,安定郡王世开卒。

甲申,幸睿成宫及莘王、简王府。

丙戌,章惇等进《神宗帝纪》。

诏:“梁焘不许归葬,家属令昭州居住。”

壬辰,同知枢密院事林希罢知亳州,御史中丞邢恕罢知汝州。希既叛章惇,至是恕论希罪,惇因并去之。

丙申,建显谟阁,藏《神宗御集》。

丁酉,诏权礼部尚书蹇序辰兼侍读。

庚子,幸睿成宫。

辛丑,辽主以雨罢猎。

壬寅,学士院上《宝玺灵光翔鹤乐章》。

癸卯,诏学官增习两经。

五月,戊申朔,御大庆殿,受“天授传国受命宝”,行朝会礼。

己酉,班德音于天下,减囚罪一等,杖以下释之。

蔡京治同文狱毕,言刘挚等有司马昭之心,为同时之人所发,乞正典刑以及其子孙。三省进呈。辛亥,诏:“刘挚、梁焘,据文及甫等所供语言,偶逐人皆亡,不及考验,明正典刑。挚、焘诸子并勒停,永不收叙,仍各令于元指定处居住。”

以给事中徐铎为吏部侍郎。

癸丑,以受宝恭谢景灵宫。

庚申,诏献宝人段义为右班殿直,赐绢二百匹。

癸酉,辽乌尔古德勒部统军使诺延奏北边之捷。诺延为统军,边境以宁。其后部民乞留,辽主许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