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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纪七十 起阏逢摄提格正月,尽十二月,凡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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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纪七十 起阏逢摄提格正月,尽十二月,凡一年

熙宁七年辽咸雍十年

春,正月,辛亥,赏复岷、洮等州功,西京左藏库使桑湜等迁官有差。

壬子,幸中太一宫,宴从臣。

乙卯,封皇子俊为永国公。

辽主如鸳鸯泺。

甲子,熊本奏平泸夷,得地二百四十里。本尝通判戎州,习其俗,谓彼能扰边者,介十二村豪为向导耳,乃以计致百馀人,枭之泸州。其徒股栗,愿矢死自赎,独柯阴一酋不至。本合晏州十九姓之众,发黔南义军强弩,遣大将王宣等率以进讨,贼悉力旅拒,败之黄葛下,追奔深入。柯阴窘,乞降,本受之,尽籍丁口、土田及其重宝、善马归之官。于是乌蛮罗氏鬼主诸夷皆求内附。本还,帝劳之曰:“卿不伤财,不害民,一旦去百年之患。至于檄奏详明,近时鲜俪。”擢集贤殿修撰、同判司农寺。西南用兵自此始。

二月,辛未,发常平米赈河阳饥民。

癸未,诏三司岁会天下财用出入之数以闻。

辽以平州民初复业,蠲其租赋。

戊子,准布贡于辽。

庚寅,诏国子监许卖《九经》、子、史诸书与高丽国使人。

诏以郓州左司理参军叶涛等二十三人为诸路教授,国子监言涛等所业堪充教授故也。

乙未,知河州景思立与青宜结果庄战于踏白城,败死,贼遂围河州。

废辽州。

三月,壬寅,玛尔戩寇岷州。时王韶入朝,景思立既败死,玛尔戩势复炽,遂围岷州。总管高遵裕遣包顺等击走之。

癸卯,以旱,避正殿,减膳。

乙巳,诏:“役钱每千纳差别子五文,凡修官舍、作什器、夫力、辇载之类,并用此钱;不足,即用情轻赎铜钱;辄圆融者,以违制论,不以去官赦原。”先是公家之费有敷于民间者,谓之“圆融”,污吏乘之以为奸,至是始悉禁焉。

丙午,遣使奉行诸路,募武士赴熙河。

庚戌,诏熙河死事者家给钱有差。

令诸路监司察留狱。

两浙察访沈括言:“两浙上供帛年额九十八万,民间陪累甚多。后来发运司以移用财货为名,增两浙预买?绢十二万。乞罢之以宽民力。”从之。

诏:“闻定州民有折卖屋木以纳免役钱者,令安抚、转运、提举司体量,具实以闻。”

癸丑,帝问王安石:“纳免行钱如何?或云提汤瓶人亦令出钱,有之乎?”安石曰:“若有之,必经中书指挥,中书实无此文字。陛下治身无愧于尧、舜,至于难壬人,疾谗说,即与尧、舜实异。”帝曰:“士大夫言不便者甚众。”安石曰:“士大夫或不快朝廷政事,或与近习相为表里;自古未有令近习如此而能兴治功者。”帝又患置官多费,安石曰:“创置官司,所以省费也。”帝曰:“即如此,何故财用不足?若言兵多,则今日兵比庆历中为极少。”安石曰:“陛下欲足用,必先理财,理财即须断而不惑,不为左右小人异论所移,乃可以有为。”帝曰:“古者什一而税足矣,今取财百端,不可谓少。”安石曰:“古非特什一之税而已,市有泉府之官,山林、川泽有虞衡之官,有次布、总布、质布、廛布之类甚众。关市有征,而货有不由关者,举其货,罚其人。古之取财,亦岂但什一而已!”

丙辰,辽主以河东路沿边增修戍垒,起铺舍,侵入蔚、应、朔三州界内,使林牙萧禧来言,乞行毁撤,别立界至。禧归,帝面谕以“三州地界,俟遣官与北朝官即境上议之。其雄州外罗城,修已十三年,并非创筑,且非近事。北朝既不欲,更不令续修。白沟馆驿亦须遣官检视,如有创置楼橹箭窗等,并令毁拆,屯戍兵亦令撤回。”国书云:“倘事由夙昔,固难徇情;诚界有侵逾,何吝改正!”遂遣太常少卿刘忱、秘书丞吕大忠如辽。

癸亥,诏司农寺以常平米三十二万斛、三司米百九十万斛置官场,减直出粜。

辽主如特古里。以耶律巢为北院大王。

翰林学士韩维对延和殿。帝曰:“天久不雨,朕夙夜焦劳,奈何?”维曰:“陛下忧闵旱灾,损膳避殿,此乃举行故事,恐不足以应天变。愿陛下痛自责己,下诏广求直言,以开壅闭。”帝感悟,即命维草诏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