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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的高一作文集锦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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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的高一作文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我的高一作文集锦五篇

我的高一作文 篇1

我看见了一个人很像你,多么希望不记得你,可是那么清晰的人我又怎么会模糊掉

他说我们曾经见过面?

我听着烟花易冷,音乐重复的节奏充斥忧伤,暗笑是我记性太差,毕竟不是你。

我看着《IT狂人》无法理解那英国幽默,心里悻悻的像看默片一样。我想如果你在身边,绝对就不是这样。

在我的记忆里,你是个很出色的朋友,并且在我的记忆中生根不肯离去,清唱着我点的歌。

许多人背着行囊艰难的跋涉,我用了那么多的时间都只是越走越慢。“顾城在一生在寻找什么?”“他找到光明了吗?”“他一定没有在黑夜中找到自己存在的理由。”越狱(第二季)里那个寻找荷兰的精神病者从高塔上落了下去看见了什么?

我只不过是在寻找你而已。

窗帘外微薄的日光真的就能照亮心里的世界吗?真正的灵魂总是在黑夜才开始苏醒。时间是这样狡猾,又有东西在假装光阴。

水没有退路时,也会形成瀑布,情感也一样。

来到五中那天,汹涌的人群望上去像堵在门前的一堆……这里是个旧街区,残存着被所谓的新时代遗弃。许多的人堆积在这里,在市井中生活着年年月月,仿佛时间从来没有改变他们什么。终于暗暗的街区腐蚀掉坠入此地的光线。

我很清楚不喜欢这里的原因,是这里没有我最想见到的人。你是一个那么谨慎的人,又怎么会丢失重要的人。

我的高一作文 篇2

我现在可是越来越不讲究了。在食堂吃完饭,要是身上没带纸,我会找个“人烟稀少”的地方用“拉弓射箭”法通过衣袖解决嘴上的油和饭。当然,这种情况一般只限于星期五,快要回家换感觉衣服了嘛!

曾经买过一本书,叫《假装的艺术》,顾名思义,它的大概内容就是教你如何假装,如何假装成一个很有品的人,比如教授给你书皮学,让你背上几个格调很高知名度却不怎样的葡萄酒名,这样你就可以再众人面前侃侃而谈,俨然一个大学究,让人敬佩。

大概因为我是一个正直的人吧,这本书没翻几页就果断送人了。这是第一本让我极度憎恶的书,我的观念是:品味是装不出来的,哪怕上身古奇下身阿玛拉,倘若从嘴里吐出的不是有用的话而是痰,那么这还是一个下里巴人。

记忆中,我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打扮过自己,甚至没有刻意整理过头发,如果哪天早上一觉醒来发现头发翘得实在是不对称了,我才会打湿手捋一捋。正是如此,我也十分不习惯在我面前过分打扮的人。

教材后面不都是配了一张光碟吗?有的人找到了用处,把它当镜子使。我旁边有一公,做起事说起话来大大咧咧风风火火,可没想到却也有一颗爱美之心。上一些课时,他便对着光碟,带着少年维特式的烦恼去挤脸上的青春痘。我在心里很不好意思地笑:“就这张脸,上边多一颗痘少一颗痘还真看不出差别咧。”

写这篇周记的时候,我脚上穿的是印有NIKE的毛绒拖鞋,身上穿的是实在不好意思穿到学校里面的几年前买的童装,可是我却不以为然,因为什么?因为不欺少年穷嘛!

我的高一作文 篇3

在初中的时总觉得高中离我是几百里后的事情,却不料时间过得太快,我还来不及珍惜初中那三年的时间,那三年的友谊就进入了高中。

如果说小学年少太无知不懂世界那么大也不知道未来会有那么多的烦恼,相信着世界有潮人这一类人,那么我认为小学是暖色的,因为它是我青春当中最天真的时期;如果说初中是刚刚进入青春期,我们都是十三四岁的少男少女还不太会为自己的前途未来所迷茫,走投无路那么我认为初中是彩色的,因为它承载我青春中抹不掉的时期;如果说高中是人生的一个转折点,因为你该为你的将来做打算,那么我认为高中是黑与彩所结合的,因为它代表着我们不再是小孩而是迈向大人的重要一步。

初中时期的好朋友很多个,下课的总是三五结伴地说着有的没的。初中时很讨厌学校,讨厌食堂却不曾想到中考真正结束的那一天却发现自己竟那么喜欢那个曾叫做“地狱”的学校还有那个班级。当时对未来还是迷茫的,不知自己读哪所学校如同迷路的儿童等待着一个人牵引他回家。

刚进入高中,曾很迷茫一切都和初中不一样了,好朋友也就那么一两个,接触的人和事物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再后来发现是自己成长了,以前交朋友如果能够一起玩就是好朋友了,而现在要的不仅是能玩得起来,还要真心交谈的人。“朋友不求交得多,但求教得精”这句话真的说到我心底儿去了。你的朋友再多,但你要相信真正在你落魄时候伸出援手的才是真的挚友,而在你风光时讨好你的只是狐朋狗友。狐朋狗友再多也抵不过一个挚友。朋友是你青春当中的一味添加剂,他会给你的人生画纸上增添出红、黄、蓝、黑,她会成为你离开家后坚强的后盾。未来的十几年中,你的朋友会越来越少你人生的色彩也将变得单一,在你还未老去时请保持住自己青春的颜色!

“青春”这一词是无形的,但它总会出现在有形当中。比如当你听到别人说你居然长这么大了,你会发现自己真的已长大了,你的父母已满头白发,这就是“青春”。

我的高一作文 篇4

有人喜欢南宋豪放派的苏轼,有人喜欢忧国忧民的陆游,有人喜欢被称为“诗圣”的杜甫……而我喜欢被称为“诗仙”的李白。

浪漫主义诗人李白,一生写下无数诗篇,让后人景仰。我喜欢李白的“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从这里可以窥见祖国的名山大川是如此的雄伟壮观;我也喜欢李白的“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从这里可以看出李白与汪伦之间那深厚的`友谊;我还喜欢李白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从这里可以品出李白那浓浓的思乡之情;我还喜欢李白的“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从这里可以读出李白那丰富的想象力。

除了他的作品,李白名字的由来也很有趣。相传,他父亲爱子心切,一定要让李白的名字不同凡响,所以直到七岁李白都没有正式的名字。一年春天,李白一家在院子里赏花,父亲有意考考儿子的本事,咏了两句“春风送暖百花开,迎春绽金它先来”。说完,就让她们母子俩续上。李白手指李树,脱口说道:“李花怒放一树白。”父亲连声叫好,心里一动:这句诗的头一个字不正是自家的姓吗,最后的一个“白”不正说李花的圣洁高雅吗?于是,他就给儿子取名李白。

李白的去世也很特别。他不是愁死,不是病死,也不是气死,而是醉死。相传,一天夜里,李白喝醉了酒,摇摇晃晃地走在山间小路上,发现月亮的影子在河里,心想:奇了,月亮怎么掉在河里,我要把它捧起,挂上天去。可是月亮没挂上去,自己就被淹死了。虽然酒能让李白写名诗,但是却也把他自己给灌死了。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诗人,他斗酒诗百篇,不平凡的一生和那非同凡响的名字,让我对他深深崇拜。我认为论谁是唐代诗人第一人,非李白莫属!

我的高一作文 篇5

我最喜欢的诗人之一便是李白。为什么喜欢他?我有很多原因,也许是因为他不屑科举,漫游求仕;也或许是因为他极具浪漫主义风格的诗;但更多的或许是因为他那份“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气魄。

李白,字太白,号青莲居士,有“诗仙”之称,贺知章对对李白的评价是“此谪仙人也!”李白生活的时代是唐王朝最为繁华的时期。少时的他接受儒家教育博览诸子百家,喜欢剑术,擅长作诗。怀有伟大的政治理想。他不屑科举,漫游求仕,他相信,终有一天自己的才华会被人发现,得到重用。

终于凭着出众的才华的名士吴筠举荐。得到任用,李白名动一时,唐玄宗器重有加。虽然此时的李白得到了任用,然此时的唐玄宗已不再励精图治。虽然任命他为翰林,但却只是为了为其歌功颂德。李白胸怀大志,骨气凌人,他畏权贵。这样的李白无疑成了奸臣排斥,残害的对象。终于因小人谗言,李白失去了玄宗的信任。这时的李白终于感觉到政治理想的破灭,又担心自己再次遭遇不测,于是他终于上书朝廷。唐玄宗以“非廊庙器”恩准了李白的离开。李白离开了这个可以使他实现抱负的地方。

在这后来发生了许多事,他不断的穿梭在各个地方,生活困窘,心绪愤懑。但是,此时的他仍旧相信,只要有才华就会有被任用的那一日。安史之乱爆发,李白被以平乱为名,争夺天下的永王李璘请出参加幕府。可是,好景不长。不久之后永王被肃宗消灭,李白也因此下狱浔阳。后来出狱后被流放到夜郎,行至巫山,遇赫放还。上元二年,听说李光弼率军征讨史朝义,李白便当涂北上,请婴杀敌,可是却因病返回。次年,病死。

这些几乎就是李白的一生。也许生于盛唐是他的幸运,然而他始终没有遇见明君。空有满腔抱负,却报国无门。他一生自信,只要有才华,就总有一日会被重用。可是一直到他死的那一刻仍旧没有得到重用。

李白的一生何尝不是失意呢?然而他内心的苦闷却无人知晓,他只能借用诗歌来抨击当时的黑暗政治。我同情李白,同情他的满腔抱负。我喜欢这位一生坎坷却始终不得志的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