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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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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公开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前提条件。下面是小编与大家分享的,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2016年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自查报告

  【2016年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自查报告1】

为进一步增强政府决算透明度,提升决算管理水平,按照财政部、财政厅、地区财政局的相关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14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扎实做好我县行政事业单位,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共公开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从接到上级文件以后,立即开展部署工作,并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皮山县行政事业单位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为相关股室负责人。要求各相关股室负责人负责本股室所管辖的单位,指导监督此次公开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二、公开的总体情况

(一)公开范围、内容、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次公开为全县所有负责编制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的部门。公开2014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财政负责公开全县“三公”经费汇总数。截至目前,我县负责编制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的145个部门已全部在皮山县政府网站()上公开,公开率达100%。其中报空表未发生三公经费的71个单位。组织部、团委、工会等二级预算单位也进行了公开。

三、具体做法

(一)细化公开内容,统一公开格式。为扎实做好今年决算公开工作,我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统一了决算信息公开的表格、口径和内容。

(二)明确责任分工,实时督促落实。根据工作部署,印发了有关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财政部门和各部门单位的工作责任及2014年开展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工作要求,对各部门预算单位完成情况实行情况通报,及时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各负其责,推动了决算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三)引导媒体配合,加大推进力度。决算公开尤其是“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比较敏感,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因此,在信息公开过程中,我局及时收集、整理和反馈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推进决算公开工作起到了很好地促进作用。

四、工作措施

推进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决算信息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有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助于建设高效廉洁政府,促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提升预决算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进一步推进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以下工作措施:

(一)完善制度办法,建立长效机制。为推进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对决算公开工作涉及的职责分工、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程序、公开内容等具体问题进行明确规定,形成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集中公开时间,保持长期公开。下年度将决算批准(批复)后的1-15个工作日作为准备阶段,由各部门决算单位准备决算公开资料,并报财政局审核、备案。在决算批准(批复)后的16-20个工作日,统一在皮山县政府网站、财政局网站及各单位门户网站上长期集中公开决算。

(三)规范文字说明,保持口径一致。要求各预算单位在公开信息时,各预算单位文字说明必须统一口径,确保公开文字和表格一致,并增加人员编制、资产存量等信息。

(四)加强审核环节,确保准确公开。在政府和财政局网站上设立决算公开专栏,汇总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内容。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对部门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核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无误。

  【2016年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自查报告2】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提交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在政策性退税14863万元后,仍然完成70168万元,占调整预算72600万元的96.7%,同比下降3.3%,减收2354万元。(若不考虑政策性退税,实际完成8503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17.1%,同比增长17.2%,增收12508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在政策性退税2230万元后,仍然完成36681万元,占调整预算38600万元的95%,同比下降10.1%,减收4117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7155万元,同比下降0.6%,减收162万元;非税收入完成9526万元,同比下降29.3%,减少3955万元(详见附表一),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省级重大项目税收(如高速公路、甘溪水库等)归省级所有。(若不考虑政策性退税,实际完成3891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8%,同比下降4.6%,减收1888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9384万元,同比增长7.6%,增加2067万元;非税收入不变)。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6729万元,占调整预算271548万元的109.3%,同比增长13.2%,增加34620万元(详见附表二)。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681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48357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200万元,调入资金8087万元,当年收入总计295325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672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912万元,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00万,当年支出总计297841万元,收支相抵,当年赤字2516万元,加上2013年决算批复赤字6313万元,全县财政滚存赤字8829万元。当年赤字的主要原因:一是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中型水电站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号)所致,即对装机容量超过100万千瓦的水力发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销售自产电力产品,自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8%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12%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我县乌江彭水电站装机容量为175万千瓦,乌江沙沱电站装机容量为112万千瓦,均适用该政策。二是洪涝灾害影响导致税源减少或消失。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940万元,占调整预算11000万元的108.5%。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8295万元,占调整预算16894万元的108.3%(详见附表三)。

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5年基金预算收入11940万元,上级基金补助收入6285万元,当年基金收入合计18225万元。当年基金预算支出18295万元,上解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3万元,支出总计18298万元,收支相抵,当年赤字73万元,加上2013年基金决算批复结余297万元,基金预算滚存结余244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三)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是财政收入质量较高,收入结构日趋合理。财政总收入完成7.02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占比为83.9%,较上年提高3.5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67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占比为74%,较上年提高7个百分点,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是财政支出总体运行平稳。围绕全县发展目标,足额安排相应的支出,重点项目支出、民生支出均得到有效保障。全县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城乡社区和农林水等支出合计24.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4%。

三是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财政在支持改革、促进发展、保持稳定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方面的任务十分艰巨,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财源建设任务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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