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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议论文作文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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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学习和工作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论文吧,论文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你写论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议论文作文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议论文作文8篇

议论文作文 篇1

十字路口,有人选择向左,有人选择向右,也有人选择向前,也有人选择驻足。我谨慎的选择,因为有什么样的选择,就有什么样的人生。

喝过孟婆汤,走过奈何桥,我遇到了十字路口。左边一路为魔道,中间一路为人道,右边一路为畜道。我犹豫不决。一个生魂说:“魔道好啊,在那里,我会有一身法术,呼风唤雨,无所不能,金银财宝,美人美酒,要多少有多少,随心所欲,想做什么就做什么,酒池肉林,真是享乐啊!不像人道,总是有所牵制,法律制裁,道德指责,多不自在,还要受七情六欲所困。来魔道吧!”

我拒绝,我不会选择这样混乱、没有规则、没有坚守的人生。这不是享乐,而是恣意妄为,奢侈不堪。没有目标、醉生梦死的生活,即使寿命不止,也只是在纸醉金迷、混乱不堪、低俗愚昧中空余心灵空虚。极度追求名利权欲,也只落得迷失自己,走向罪恶。

我拒绝向左!

又一个生魂站在十字路口,他说:“我选择向右。畜道多好啊!魔道太污浊,人道太辛苦,总要追求这个,追求那个,还要选择人生目标,然后再为目标奋斗,多累人啊!况且人世的人都冷心冷情、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多辛苦啊!我还是做个小动物吧,装装可爱,摇摇尾巴就行了,讨得主人欢心,天天大鱼大肉,什么烦恼都没有,只要讨好主人就行了。比人类小孩还要幸福哪,向右吧!”

我拒绝,我不会选择这样的人生。碌碌无为、平庸至极,只能依附他人生存,是为我所鄙弃的。奉承别人,讨好别人,丢失了自已的尊严,迷失了本性。这样的人生成了别人的笑料。

我拒绝向右!

十字路口,我选择向前,走入人道。人生纵使有许许多多的挫折、困难与不如意,但我们总要活出自己的精彩,为自己的追求而努力奋斗是值得喝彩的。平凡但不平庸的人生需要我们用血与汗来书写。这样,当我们回首往事时不会后悔,因为我们精彩的活过,为了一些人,一些事,一些情奉献过。我们的人生充满爱情、亲情、友情,我们被温暖地滋润着。

十字路口,我们应谨慎抉择。因为,有什么样的选择,就有什么样的人生!

议论文作文 篇2

《书到用时方恨少》

“书到用时方恨少”——这是一句家喻户晓的诗。而相比它被人津津乐道的字面含义,我更愿意去探求墨迹之下的深远。

书到用时方恨少,是一种阅读精神的诠释。我向来认为阅读是一种特殊的交流途径——它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没有遣词造句的拘谨,只剩下单纯的、灵魂的交流。认同一个作者,你会沉浸于他的作品,陶醉于字里行间溢出的人格魅力;排斥一个作者,你会对他的文章避之不及,以免深陷精神上的违和感。不需要知晓什么,不需要交谈什么,这是精神上的直接沟通。书到用时方恨少,又也许是一种寻知己而不得的失落?

书到用时方恨少,是一种探索精神的演绎。纸页间的财富永远无法衡量,它的耀眼、神秘与未知性促使一代代人投入到发掘其宝藏的洪流之中。揭卷而起,便是一方全然不同的天地——又有谁能置此等奇遇于不顾?笔墨间的探索与荷枪实弹的冒险相去甚远,前者虽没有后者的性命之忧,有时却难上千百倍。而在字里行间摸索所带来的触动,终究会让你感受到一路艰辛的价值。它从不曾让我失望。

书到用时方恨少,是一种感性精神的表述。一个能把书本真正“读进去”的人永远不会感到生命枯燥,因为他知道这片苍穹下最美好的景致已然执在指掌之间。而一个冷情淡漠之人,又怎么可能感受到那最纯粹的行文之美?视线掠过墨字,被某一个不经意的语句直击心脏——这是世上最神奇的情感传达。然而它的存在,却显得那么理所当然。

读书千遍其义自现,目中见义则心必有感,心有所感则下笔如有神。所谓“书到用时方恨少”,兴许就是在这样珍贵过程中的感悟吧。

议论文作文 篇3

山有峰,海遇岸,生不可太盛。位高而不恋;权重而不倚;财多而不迷。知进而退,退而思进,来回往复,王者自现。 知进而退,司马迁他就是这样的人。他不像周瑜,很早出道,结果就是遇上了诸葛亮赤壁一役之后被诸葛亮活活气死,可悲哉!司马迁则不然。曹操早在诸葛亮初出茅庐之前就多次请司马迁出山。但是他都没有答应。这是为什么呢?这是他在观察形势,不敢轻举妄动而事实证明这是对的,他的`不出山使他避开了诸葛亮和周瑜的联合对抗,避开杀头的厄运,避开了荀彧的下场。我们现在不是也应该这样嘛。知进而退,这是智者的做法。在某些事中太过依恋进步也未必是一件好事。正所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好与坏不是绝对的,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互相转化的。

退而思进,这是成大事者必不可少的一个基本思想,刘备在三足鼎立的局势形成之前是刘备,曹操,孙权,这三个人中势力最小的,早期还比不过刘表,张鲁等人。但是,他退而思进就唯才是举,发现了徐庶,从而得知卧龙和凤雏二人。接着三顾茅庐,请出诸葛亮,从曹操处收留了不受重用的凤雏。又发迹了马超等武将,以形成鼎立之势。现在我们也是这样成绩落后了要想着往前进。

比尔。盖茨是财多而不迷的典型代表,他身为世界首富,但是他却不像其他富豪一样小气,他每年都要捐很多钱给慈善机构而他还保持世界首富的位置这才是最令人佩服的一点。它是我们的榜样,是我们财多而不迷的榜样。

知进,知退,这是我们的行事的原则。

议论文作文 篇4

林暗草惊,风声唳厉,夜幕笼罩苍穹,依稀几颗星辰闪烁,银蓝色的月华轻轻洒在苍茫无垠的草原之上,异常凄冷刺骨。霎时间,数十道黑影忽地疾掠而过,留下黑夜一般的残影,继而数声长嗥响彻云霄,不远处昏昏欲睡的鹿群警觉了起来,此便是——狼王围猎!

狼,一个象征着死神的代名词,它们穿梭在世界各地,它们有着飘逸柔顺的乌亮皮毛,灵活的尾;锋利迅猛的骨白爪牙,赋予了狼可怕的杀伤力;灵敏的听觉与嗅觉,足以让他们追踪到远远几公里外的猎物;狼还有着一双令人瑟瑟发抖的橙红血眸,充斥着狡诈嗜杀、凶狠毒辣、以及人一般超然的智慧!

狼是一种最沉得住气的动物,可谓是不出手则矣,一出手则马到成功。狼一旦锁定了它的猎物,就会展开行动,有时甚至能够跟踪三四个礼拜之久,期间,它们的决心是不会被辘辘的饥肠所为之动摇的,无视面前任何错过的美餐。一个团结的狼群家族,同样有着严格的等级分制,狼王会不断加强与巩固自己在家族的等级地位,统领狼群,布置狩猎计划,并且每位成员都会忠心耿耿地接受任务。

狼王一声令下,狼群立即缩小包围圈,将鹿群赶作一团,双眸一眨不眨,虎视眈眈。狼王忽地单刀直入,咬住一只雄鹿的咽喉,将其制服在地。鹿群即刻朝四面八方奔去,狼群各成员各自开始了角逐赛,死死咬住鹿的皮肉,任鹿踢踏也不肯松口。偌大鹿群,无一生还,狼群则敞腹饮血吞肉。

于众人普遍的角度观来说,狼是臭名昭着的动物,可又为何不从事业者的角度去讨论狼呢?它们有着成功者所应有的品质,对目标的执着冷静,狡猾聪明的头脑,团结协作的力量。

议论文作文 篇5

曾经有一位年轻人找到沉香,却没有坚持自我,最后将它变成木炭卖出,就在父亲那里得知这珍贵无比的沉香,听着有些可惜,假如是他的父亲找到的这沉香,怕是结果会完全不一样,为什么呢?

因为他的父亲知道这是沉香便会坚持自我,而年轻如他,没有自信,就不会坚持自我,而这一份自信又来自他的见识和能力,可见这份坚持的根源是他的能力。

就如那些参加马拉松运动员的,坚持来自于他平日艰苦的训练,那些背负着巨大债务的商人,不断坚持自我创造奇迹,来自于他对业务本身和敏锐的嗅觉。那些叫人不随波逐流的定力来自于他对自己公义的信心和不曾停止的练习。

自我坚持很难,生活中有许多诱惑和魔力,让我们随时可能随波逐流迷失自我,登山时特别是一些高山,身边的同行者不断减少会不断敲打你的内心,如果没有充足的准备,你便会动摇,为什么呢?因为你自己也没有底,你不曾尝试过,自己能否坚持如此之久,可如果是准备充分后,你的步伐将会更加坚定,不再因为外物而轻易动摇,直到你到达山顶。诚然,有时自信比能力更加重要,可只有你有足够强的能力,你才能有源源不断的自信,不会因为一次两次的失败而失去自信,迷失自我,不再坚持自我。

和氏璧的美来自于一玉匠的不断坚持,他因坚持和氏璧是美玉而失去了手脚,他却仍然坚持这是美玉,终于始和氏璧绽放了它应有的美丽,如果他不坚持自我,便没有和氏璧的出现,可如果她再次坚持可能会失掉性命,为什么他还要坚持呢,因为她相信自己的眼光,为什么她如此相信自己的眼光,因为他对玉的了解,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人相信自己不断的尝试直到成功,这些人的坚持需要强大的自信心和不断练习得来的能力。

坚持自我会遭到来自各方的质疑,只要用自己的能力才能将这些质疑有效的清除。能力的获得来自日复一日的练习,而这本身也是一种坚持,而这些坚持会让你更加坚持自我,反过来不断的坚持自我会让你更加的坚定练习,良性的循环终有一天会有所成功的。切记“业精于勤荒于嬉”!坚持自我是一种过程,需要能力与信心的交换才能长成参天大树开出美丽的花,其中能力尤为重要。

议论文作文 篇6

集体与个人是有着不同的定义,如果我们假定把集体比做“大团体”,而个人比做“小团体”的话,从这两个“团体”的角度分别来看问题,如处理得当,则两者相互交溶。反之,我们可以看到的是另一种结果。

什么是“个人”,我们会想?它代表什么?这种“个人”的泛指到底是好是坏?“个人”顾名思义,是这个团体中的一份子,也就是说,不管你做得如何,对这个团体的来讲会关系到它的荣耀或耻辱。不管你对“某件事”的看法如何,它只代表你个人的想法和意见。

那相对而言,“集体”就比较好理解它的含义了,它代表着不是一个,而是一群。用书本上的话来讲:“这是一个由许多人合起来的,有组织的整个”。在这个团体中,讲究的不仅是个人的荣耀,因为他还关系到这个集体。任何“个人”所取得的荣誉,它也是属于这个团体中的所有人的。大家还必须有团队的意识,只有这样,才能为这个集体赢得荣耀。

就拿一个公司来说吧!在这个大集体里,每个员工都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才能让这个集体做得更好。可有些人,对现状一点也不满意。他就会慢慢地变成一个“小团体”。这样的话,这个公司就会变得四分五裂,那该怎么办呢?个人的贪婪和不满,会直接影响到这个集体。如果多想想集体的荣誉,才能使个人融入到集体里去,也不会到将来后悔莫及了。

同样是一个班级,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岗位,不管是普通的一员,还是班干部,都有自己的职责需要完成。每个人都要做好自己份内的事。这样,这个集体就会变得井然有序,每个人虽然忙忙碌碌的,但都会很快乐!如果有个人取代了你的位子,而你又很想干下去的话,那么,你必须用脑子好好想一想,为什么同学们选择他,而不是我?为什么老师也信赖他,是不是有什么地方做错了?想到了就要及时改正。想不到,可以去请教老师和同学,这样的话,才能进步!

个人与集体,它们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的,在集体之下,个人的作用就显得渺小。如何处理好相互间的关系,那就要看你怎样去处理它们之间的关系了!

议论文作文 篇7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权,无疑是好汉英雄所必争之物,无论古今。想昔日刘邦项羽,又念今朝曹刘二人,奈何初心定成败

宁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一代枭雄曹孟德是这样说的吧!少年孟德傲立于世间争权夺利,其本心便在于江山大业。他学会了心狠,多疑,杀伯奢一家八余口,却也坦然面于陈宫。他应该是时刻谨记的吧,心若不狠,何以成大业。发矫诏,入洛阳,挟天子,迁许都孟德既成大业,亦毁了自己千秋万世之清誉天子羸弱,阿瞒为将,为相,手握大权,把持朝政,名为汉臣实操皇权。权重矣,位高矣,却于坊间野史留一奸贼之骂名。何哉?输于初心耳。

再观刘备,出身卑微,乃市井一织履小民。只因与汉室有着血亲之缘,便在汉室倾颓,奸臣窃命之际,欲伸大义于天下,力图兴复汉室!论其智术,着实浅短,拉了一杆子人马,却屡战屡败,只能东躲西藏寄人篱下;论其志,则宏矣,坚矣,教而能,三顾孔明于茅庐,寻得良才与妙计。于是乎,不过几载,竟也入主两川称一方之帝。以蜀汉替两汉,实有欺世之实,却得了仁德之世名。何哉?赢在初心也。

思皇叔日思夜想之兴复汉室。究竟是蜀汉还是两汉于今日也是了然于胸了。所谓帝室之胄,仁义之士,赢了多少汉奴的心?北定中原,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又给了多少汉人痴痴的等待与希冀?说不清,道不明。初心既定,成败了然,作力挽之式却无狂澜涌来

世人盛赞备之能为将而摔阿斗,却不见那阿瞒也曾接纳走投无路的刘备,礼遇挂印封金的关羽,甚至对来降的许攸不及穿履,跣足而迎之。操之胸襟,不消不阔也。只是操非刘氏子弟,在所谓血缘所谓血缘所谓宗法的执念中,皇权,皇位与操毫无干系。若操越之鸿沟,便是万劫不复。是啊,所有的汉室子民都如厮吧!然,操挟天子,令诸侯,虽未登皇位却手握皇权。天下悠悠之口,不臣之心跃跃欲试。汉贼、奸臣、贼子、操,你悔吗?悔初心吗?

初心,造就了谁,击垮了谁,迷惑了谁?一切一切,缘起既生,怎么破?

白发渔樵江堵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议论文作文 篇8

《以书交友》

每当看到书桌上那封面破旧、发黄的书,便会想起一位从未谋面的旧交。在他的鼓励和支持下我愉快地度过了艰苦的初三生活。

在临近中考的那段时间,班上没有一个同学不争分夺秒的学习;没有一个人不是每天埋头在书海中;没有一个人桌上不堆满书。走进教室就像走进了一个书中的世界。但过于盲目地读书只会让我们感到疲惫乏味领悟不到书中的真谛和乐趣。再老师的指导下,我选择了一个既能提高阅读兴趣,又能从书中“收获硕果”的方法——以书会友。幸运地,在我的“导师”——《鲁滨逊漂流记》的指引下我找到了新笔友。

《鲁滨逊漂流记》一书中主人翁鲁滨逊勇于冒险,热衷于航海。在一次意外中遭遇暴风雨,所乘船只翻沉,船上的人大多数遇难,而鲁滨逊孤身一人被海浪冲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岛上,援救无门。在这样环境恶劣的荒岛上,他靠自己的意志生活了28年之久,而且还解救了野人“星期五”并结为朋友。最终遇到途径此岛的商船,得到船长的救助,回到英国。

在阅读《鲁滨逊漂流记》后,我信心倍增,并确信只要有一线希望就要坚持到底,决不放弃。而笔友在回信中则提出质疑:若这般不幸的事情发生在自已的身上,又有谁真的能坚持得下来呢?

我迫不及待地回信,道:“坚持还是放弃是因人而异的。积极向上的人,对理想与目标的追求,就是他们坚持不懈的理由;甘于平庸的人,碌碌无为的生活着,只会让自已的生活更加平淡无味,要坚持某件事就更不可能了。同样的道理,鲁滨逊在面对困境时,以乐观的精神,知难而进,为成为航海家锲而不舍地生存下去。所以理想、目标与追求是坚持的动力。”不知不觉间新朋友已回信:“你说的没错,有追求才有动力。鲁滨逊为能航海探索,寻找财富而奋斗。你即将中考,也要为能考上好的高中而奋斗。加油!”

又过了一段日子,然而在面对度日如年的初三生活,我有了几分惘然。虽然我一直都是孜孜矻矻的读书,但还是没能提起阅读兴趣。如何阅读才能有滋有味?期盼已久的好友的回信终于到来:“我认为读书不应该盲目的死记硬背,全盘接受;而是要像品茶一样慢慢品味,领会其中的深意。要以‘拿来主义’的态度去接受书中的内容,要挑着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读书要精读,抓住要领,吸收书中的营养;若是以走马观花的方法阅读,很容易会将书中的内容误解。如:我读《鲁滨逊漂流记》后学会了做事独立自主,不要总是依赖别人,鲁滨逊在孤岛上靠自已的劳动种了水果和粮食,造了小木筏,建了羊圈和木屋。因此在学习上,我们也要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

书是我形影不离的朋友,伴我成长;书是引路的明灯,在我感到迷茫时为我照亮前行的路;书是动人心弦的歌曲,让人如痴如醉。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关于书的重要性我也无庸赘述了。

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向来厌恶阅读的我,不知何时竟也痴迷上了品味文章。在书的世界中遨游,《鲁滨逊漂流记》一书令我找到了智慧、快乐和友谊。许久不见的老朋友,不知你是否也在回味那段彼此在书中畅谈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