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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工作的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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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白洋街道司法所结合武义县司法局开展的全县司法干警警示教育活动以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于2月21日在街道矫正办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八条禁令”(试行)》《社区及总额和国内实施办法》、《浙江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浙江省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奖惩办法(试行)》、《浙江省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实施办法(试行)》、《金华市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等社区矫正制度规定;在5月份学习了近年来全国特别是金华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违法犯纪案件,省内社区服刑人员严重犯罪的典型案例,我县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的典型案例。举一反三,研究讨论我司工作人员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办法;于6月份召开了矫正工作人员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通报了本辖区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及监管形势。这次警示教育结合当下不容乐观的社区矫正监管形势,提出了当前矫正工作急待提高刑罚执行意识,急待提高制度执行力。我感到这次集中点验教育很及时很必要,既是局矫正办布置的任务,也是街道社区矫正工作监管的需要,也是当前社区矫正工作急待规范的需要。

社区矫正工作的活动总结

白洋街道辖区的社区矫正人员分布所有42个村4个社区,截止7月底在册67人,应该说矫正监管任务还是比较繁重的,不过在街道司法所和社区的共同努力下,白洋街道辖区的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情况总体稳定。当下白洋街道正积极参与三改一拆、五水共治、见缝插绿、无违建村建设等繁重的任务,通过参与社区矫正集中点验警示教育学习,我感到要提高执行意识,推进矫正规范,需要从以下二方面着手:

第一方面:矫正工作人员

社区矫正工作20xx年在浙江省试点,虽然已经十一年了,但还没有形成统一规范的监管模式,全国在社区矫正方面还没有统一立法管理,队伍力量以及硬件设施欠缺,这就需要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有职业献身精神,只有这样才能克服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重困难,才能不厌其烦地去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是否有情绪波动或反常现象、家庭关系是否融洽、社会关系是否良好、人员往来是否异常、是否有重新犯罪迹象等情况;要有有时不我待的责任意识,只有这样才能在实践工作中不断摸索,总结提高管理业务,在完善社区矫正监管模式中献计献策。只有不断提高自身执法的能力,执法的威严,才能公平无私地执法,才能在根本上从法制的规范上有序地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第二方面:矫正对象

一是强化分散管理,集中教育。鉴于矫正对象分散管理的现状,要强化矫正对象分散社区、村管理,集中司法所教育,做到管理散而不乱,集中教育经常化模式化制度化。

二是积极推进公、检、法、司、地方政府联动管理机制,资源共享,上下联动,互相协调,才能有机合理做到全方位、全时段,全层次管理。

三是强化三种意识。即强化服刑在矫意识,积极接受社区矫正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要强化责任意识,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要强化学习意识,学政治、学法律、学文件、学技术,不断增强综合素质,为今后的立足与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真心希望所有矫正工作人员能够以百倍信心和百倍努力,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去做好社区矫正的监管工作,也希望矫正对象要加倍珍惜改造机会,用心构筑未来,在改造的道路上严格要求,继续奋进;希望还存有抵抗情绪的社区服刑人员,要加大人格重塑力度,自觉将自己的言行纳入法纪轨道,培养遵纪守法的良好品质,树立正确的改造目标,把握正确的改造方向,重新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