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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清理吃空饷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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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

2015清理吃空饷自查报告

根据日前,区纪委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石纪发[20**]5号)要求,我局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没有发现“吃空饷”问题。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行政编制1人,事业编制9人,离退休3人。经过认真自查,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是规范管理,建立机制。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自觉加强管理制度建设,规定了内设机构的设置及职能编制,健全机制等规范了人事管理的制度。

二是多管齐下,防患未然。我局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从单位人员编制、干部档案管理、人员合同管理等入手,各个环节严格监管。

三、建议意见

一是加大管理力度。设置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人员,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二是抓住关键环节。坚决杜绝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行为,从严管理打着学习、治病等旗号,长期旷工的人员,切实加强考核监督。

三是科学建章立制。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现象发生。

  篇2:

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系统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新地税政函字〔2012〕142号)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人事监察科牵头,会同局办公室相关人员对我局“吃空饷”问题进行了一次全面认真的专项检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立县级北屯市的批复》(国税函〔2011〕161号)和《关于调整自治区地税局系统有关机构的批复》(新党编办〔2012〕1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机构规格由科级调整为正处级,隶属关系由阿勒泰地税局的派出机构改为自治区地税局的直属机构,行政编制由原来的29名增加到40名。其中:核定局机关行政编制18名,局领导职数4名(含纪检组长),总经济师1名;内设6个科室,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2名。下设:北屯地税局稽查局,机构规格为科级,核定行政编制6名,领导职数2名;北屯地税局城区分局,机构规格为科级,行政编制16名,领导职数3名。城区分局设征收所、管理所各1个,机构规格为股级。北屯地税局于2012年8月8日揭牌成立后,现实有在职人数33人,退休7人。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对清理“吃空饷”工作非常的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和组织开展清理工作,其机构和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张孔文

成 员:吴丽、黄丽萍、杨璐、覃伟。

三、认真自查,严格把关。

根据文件要求,我局对以下十项内容进行了认真的清理检查:

1.部门或有单位有行政、事业编制,但未招用人员,却按编制数套取财政供给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的;

2.机构或单位已经撤销,编制早已收回,继续瞒报虚报,套取财政资金的;

3.已经调离但不办理人员工资核减手续的;

4.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本部门、本单位自行批准的病休及假休人员;

5.开除、辞职、辞退、自动离职但未核销工资的;

6.带薪留职、自动离岗、停薪留职、长期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者;

7.受行政处分或受行政、刑事处罚未按规定进行工资调整的人员。

8.非组织同意离岗学习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人员;

9.已故或失踪仍由家属或利害关系人继续领取工资、离退休费的人员;

10.其它形式“吃空饷”的。

针对自查内容,我局制定了专项检查方案,将每项自查的内容落实到具体的人员,通过查看人员编制、组织档案、组织关系,查阅工作经费、考勤纪录、花名册,比对人员信息、工资审批手续等方式,全面详细地检查了“吃空饷”问题,在进行“吃空饷”工作检查的同时,也规范了财务管理,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取得了三赢成效。通过自查,未发现“吃空饷”和套取资金的情况。

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将自查情况及时在本单位政务公开栏公示,发动群众参与举报,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四、今后努力方向

一是规范管理,建立机制。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自觉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并通过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定人定岗定职责,健全机制等规范人事管理的制度。

二是多管齐下,防患未然。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各科室职能责任,建立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从单位人员编制、干部档案管理、经费支出等入手,各个环节严格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