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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通用4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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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通用40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1

书是我们的知心好友。当坐在硕大的落地窗前,沐浴着灿烂的阳光,膝上摊着一本书,闻着纸上散发着的油墨清香,旁边放上一杯水,听着旋律优美的轻音乐,我的心里充满了快乐。在我孤独的时候,书陪伴着我;当我伤心的时候,书给我带来了无穷的快乐;让我感觉到世界的乐趣。一本书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獈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今天,我就要向大家介绍王巨成叔叔写的《震动》,它为我们谱写了一首爱的赞歌。

《震动》主要讲述了一群心里有着恩怨的少年,来到深山里准备打架,不幸的是,一场大地震突然来袭,使黄春荣失去了一条腿,顾芳芳又被之后的余震中的大石块,砸中了腰部,而寸步难行,虽然两个少年受了重伤,但却使他们几个少年的关系变得更加融洽,开始和睦相处。最终,他们让俞前进去城里通风报信,救出了所有人。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深深震撼:是什么让他们在大地震面前团结一致?是什么让他们融化了心中的.冰雪?是什么让他们互相关照?毫无疑问,是友情。在大地震面前,他们将剩下的水送给了两位受了重伤的少年;在大地震面前,他们忍受饥饿,竟去树上偷鸟蛋吃;在大地震面前,他们互帮互助。他们虽然之前有过恩怨,但患难见真情。此时,这几个少年已将以往的事情置之度外,在他们面前只有友情,只有校友,只有同学。友情让钟雷即使发热也尽心尽力地帮助黄春荣;友情让元帅绞尽脑汁地为救出大家而出谋划策;友情让俞前进带着大家的希望,去城里通风报信,并且在通往城里的路上,被毒蛇咬了一口,还永不言弃,救出了大家;友情让所有人在直升飞机经过时,尽力挥手,救出所有人。

虽然,大地震是残酷的,但我相信,此时的所有人都是幸福的,在大地震面前,他们都露出了自己最善良的一面。他们也收获了友谊。因为有了爱,人与人之间就有了友谊;因为有了爱,人与人之间就会多一份信任。

这就是我最爱的一本书——《震动》。它让我明白了:友谊,是一种爱的表达,人世界间最平凡的情感,它让人感动,它抚慰人的心灵。希望大家都来阅读这本书,我相信,阅读后,你会黯然流泪,但哭过之后,你从此会选择坚强,会选择传递爱。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2

“我是一只。既然是鸟,就要会飞。既然会飞,就要飞得快,飞得高,飞得好。”这是海鸥岳纳珊的想法。

一般的海鸥认为:学会飞之后,只要能在海边抓鱼,填饱肚子就够了。但是岳纳珊认为这样太没有志气了。它立志要飞得又快又高。它每天不停地练习,从日出飞到 日落,从今天飞到明天。它忍受着同伴的嘲笑,独自练习,终于打破了海鸥的飞行记录。但是他知道,猎鹰飞得比它更快。它凭着一份坚强的意志,不断的努力,终 于也打破了猎鹰的飞行记录。

记得去年我代表学校参加演讲比赛,讲稿是背了又背,照着镜子反复的练习语调及表情,不畏辛苦,就是希望可以获得最后胜利,但事与愿违,多次的晋级之后的最后一次比赛落选了,我好难过,整个人感觉起来是那么的无精打彩。

有一天,老师悄悄把我叫到身边,拿出这一本书送给我,并且对我说:”志在参加,不在得奖,过程胜过一切”,你已经尽了力。好好读它,你一定可以收获很多。”所以我只要看到这本书,就想起老师给我的鼓励。

书中的岳纳珊使我知道:“皇天不负苦心人”。失败了不灰心、不气馁,利用平常一点一滴的努力,累积出一份成果,就可以实现理想,达成目标的。在我学习游泳 蝶式时,同一个动作不知道反复了多少次,也就是这种不畏困难的精神,鼓舞我继续练习下去。遇到数学习题不会做的时候,也就是这股力量,让我细心研究,耐心 探讨。今天我参加比赛,更是因为这个道理,而使我更有勇气,迎向更大的挑战。

我喜欢陪妈妈看大爱剧场,印象最深的锄头状元林荣宗医生,小学一年级的第一次月考是全班倒数第二名,妈妈自言自语的说:“穷人家的.孩子,就是无法读 书。”老师告诉他:读书的时间是自己找出来的,从此他随身带着书,只要有一丁点的时间便赶紧看书,天黑之后,父母又不淮他点油灯看书,他则利用家人睡着之 后,再拿着书到外面的路灯下看书,寒冬也不曾停过。再想到有些人,因为没有自己的理想而整天游手好闲,甚至去当街民。这样的人,他的人生一定很没有乐趣。

一只小小的海鸥,都会自己拟定目标,我们总不能连海鸥都不如吧?天地一沙鸥”,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好书,值得我推荐给大家。今天你相信我,明天你会相信它。请大家告诉大家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3

《昆虫记》是法国作家法布尔写的,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这本书是一部昆虫学的科普书籍,也是描写昆虫学的巨著。因而,法布尔被人们称为大博物学家。在他晚年,曾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

这本书是好朋友邓皓丹送给我的,接过书的一刹那,我感受到了浓浓的友谊与真情,一打开我就爱不释手了。

书中主要写了二十多种昆虫的生活习性。法布尔笔下的那些昆虫,一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充满灵性。让人看后觉得十分可爱,就连一般人讨厌的食粪虫都妙趣横生。其中,法布尔笔下的大孔雀蝶,仿佛就在我的眼前飞舞,令人好似身临其境。

我从小就非常怕虫,一只毛毛虫就足以使我退到 五米 开外。譬如蚕,它胖胖的,既不苗条又不漂亮,在叶子上一扭一扭十分恶心。在我读了《昆虫记》后,发现一只只昆虫就像一个个可爱的小精灵,多么令人喜爱,多么令人敬佩!《昆虫记》让我更加了解昆虫的习性与生活。现在,我不仅不讨厌它们,而且打心眼里喜欢它们了。它们嫩白晶亮,惹人喜爱;它们“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品质,让我崇尚。我像

爱好朋友似的爱着它们。正如罗曼·罗兰的评价:“法布尔观察之热情、耐心、细致入微,令我敬佩,他的书堪称艺术杰作。我几年前就读过他的书,非常地喜欢。”是的,法布尔利用业余时间对昆虫进行细心地观察研究。他的那股子钻劲儿、韧劲儿简直使他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他对昆虫的那份好奇、那份热爱,非常人所能理解。他靠着对虫子接近痴狂的热爱与执着的追求,获得了大文学家的'称号。

我喜欢法布尔>观察昆虫的环境。在大自然里,在苍翠的树林中,在百花盛开、香气诱人的花丛中观察着可爱的小虫子,把一切烦恼抛去。

我从《昆虫记》中学到了许多关于昆虫的知识。在一次春游中,我们见到了许多昆虫,每当大家摸不着头脑的时候,我便会骄傲地把知识告诉他们,赢得啧啧赞叹。

《昆虫记》是代表我和好朋友友谊的书,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4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太阳;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这句话深深的透露出,书本在生命中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它是作者绞尽脑汁、呕心沥血之作,是我们截获丰富知识和累积经验的捷径。书的种类五花八门、应有尽有,每一种类型都有人喜欢它、热爱它,而登上我心中疯狂热爱的宝座是美国知名的雷克˙莱尔顿的精心杰作——“波西˙杰克森”。

当我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时,我发觉这是一本如同“哈利波特”般深深吸引我的冒险奇幻小说,使我不知不觉的、渐渐的对它爱不释手。让我来介绍书中的.主角,主角原以为自己是一位超平凡无奇的初中生,但有一天,他接二连三的遭到妖魔无情的攻击,后来赫然发现自己是海神的孩子,也发现自己唯一的朋友是位半人半羊,最后为了防止泰坦巨神的邪恶计谋成功,与最好伙伴们出生入死,接下一关关艰难又惊险的冒险任务……

其中有一段是让我目不转睛、一看再看的高潮段落,就是主角和战神在海边对打,主角巧妙的乘着海啸,朝着战神挥动锋利的宝剑,但战神毫不畏惧的运用高深度的技术与经验反击。虽然最后未定胜负的结束,但我的心情已激起如同澎湃的海浪,一波一波又一波,真是高潮迭起,因为作者生动的描述,让我好像身历其境。

每次将这些书籍放在手中,就好像手里握的是一个充满神秘、魔法和惊喜的宝物,心中不知为何的油然升起一股兴奋感;当打开这本书时,我彷佛被带往未知的冒险旅程,使我常常赞叹,赞叹这伟大的作品,是如何幸运的呈现在我眼前。

书是一片充满知识宝藏大海,正等着我们去寻找宝藏;书是开启知识金库的钥匙,正等着我们去转动它。聪明的我们,真的要趁年轻时好好的拥抱它,因为徜徉书海的世界,是何等的丰富、惊奇、有趣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既不是《三国演义》,也不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而是被家长们视为“儿童不宜”的《射雕英雄传》。可能有人会奇怪,《射雕英雄传》不是武打小说吗,你为什么最喜欢这本书呢?不,你错了!《射雕英雄传》是一把双刃剑,就看你怎么使用它了。你可以把它往好处用,也可以把它往坏处用。而且,金庸先生把他笔下的人物的心理、动作、神态、善恶全部都刻画得一清二楚,让我们明辨是非。

《射雕英雄传》是一本讲侠骨柔情的书。那么,什么是“侠骨”呢?是仗义。例如:穆念慈被杨康欺侮时,郭靖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与杨康打得昏天黑地。这便是侠。又例如:在黄蓉落难时,郭靖帮她付清酒钱。这也是侠。原来侠就是不求回报地帮助比自己弱小的人。但是,这只能算“小侠”,真正的“大侠”是为国为民,也只有为国为民,才能算“大侠”。

至于“柔情”,我也不太懂。不过我想,等我将来长大了,我自然会明白的。

为什么金庸先生笔下的侠客,既有英勇无畏的一面,又有侠胆柔情的一面呢?那是因为金庸先生自己的经历就潜藏着侠骨柔情的故事:学生时代的金庸,就表现出很高的'文学天赋,他在浙江省立联合高中的初中部就读时,深得校长张印通的赏识。但金庸的性格桀骜不驯,常常秉笔直书,针砭校规,张校长迫于压力,不得不开除金庸。但张校长又给他写了封引荐信,让他去衢州中学。风雨中,仿佛出现了一道彩虹。金庸不禁百感交集:为了维护校风校纪,张校长铁面无私,将他开除;另一方面,内心又无比柔软,给他指明了一条道路。

正因为张校长的侠骨柔情,让金庸成为一个著名作家。几十年后,金庸先生深情回忆道:张校长的锋利与柔软,给他的武侠小说带来了很大影响。

综上所述,《射雕英雄传》并不是人们所认为的武打小说,而是一部教我们怎么做一个“大侠”的书。我又有何理由不喜欢它呢?!

我喜欢《射雕英雄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6

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万卷始神通。我是个爱读书的孩子,从小在不知不觉中对历史书产生了兴趣,从开始的《五千年文明故事集-金戈铁马风云》,到后来的《三国演义》、《史记全集》……但让我最爱不释手的是当年明月写的《明朝那些事儿》。

历史是什么?历史仅仅是那些发黄的书本吗?不,绝对不是。“历史原来很精彩呀!”当年明月大喊一声。“很精彩呀,很精彩呀……”声音逐渐消失。前面那座古庙里有点动静,一个小和尚好像刚睡醒,慢腾腾的伸了个懒腰,抖落了身上厚厚的尘土。噢!那不是朱重八吗?他朝四下看了看,然后向当年明月走来了。那边还有人,朱棣骑着马,风尘仆仆,身上浸着汗水,也向这边赶来。后边是方孝孺,一脸正气,拉着朱允炆,有点嫌他走的太慢;沮丧的胡惟庸,骄横的蓝玉,都来了。远远的,过来一个瘦了吧唧的人,一看就知道是朱厚照,还是那样儿,站没站相,坐没坐相,走路也一摇一晃的……这么多人都围上了当年明月,一下子就热闹起来,就这样,《明朝那些事儿》诞生了。

对我来说,《明朝那些事儿》这套书是欢乐、高兴,也是陪伴。每天放学写完作业后、睡前的一段时间、周末的闲暇时光,都是这本书伴随我。刚开始看了它的封面,觉得这是一本严肃、无趣的书,但不是,这是一本极其详细,并带有欢乐语句的`书。通过7册的描述,了解了明朝三百年的历史,展示了明帝国十七位皇帝及王公贵族和小人物的全景,详细讲了明帝国的建立、昌盛、衰退的全过程。

而在充满欢乐的历史书中,也有好多的悲情人物。让我印象尤其深刻的是第五册中讲述的明朝内阁首辅,上柱国正一品大师,内阁大学士,吏部尚书张居中。他是考成法的创办者,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在没有去世之前就得到太师的官员。他去世后,被政敌反攻倒算,长子自杀,次子充军。我不明白,不就是政治上的不合吗?为什么非要闹的对手家破人亡呢?他们的良心会不会痛呢?但是,后来张居正还是恢复了声誉,谥号为“文忠”,名垂青史。

读完了这套书,我有许多感受,它让我了解了丰富多彩的历史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好多深刻的道理,其中最值得坚持的,那就是走上了正确的路,就不回头,虽然前面荆棘丛生,仍要克服困难,勇敢前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7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是苏联作家尼古拉。奥特洛夫斯基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的情况下写的。他幼年失学,后来当过工人,参加过战争,成为红军战士,身体残疾,最后躺在病床上靠口述完成这部着作。书中的主人公保尔就很像他。

保尔是一位倔强好斗的少年,在他成长时期,国家正在革命,他渐渐成为一名坚强的共产主义战士,在一次次的战斗中,他都接受了考验,最后因为残疾和失明离开了前线。在这期间,他曾经动摇过,但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最后他主语拿起了新的武器——笔,进行文学创作。

读了这本书,我被保尔的坚强意志深深打动了。一次战斗中,他受伤了,伤口很深,颅骨被打穿,头部麻痹,昏迷了十三天,人们都认为他不可能活过来了,但他凭着顽强的'生命力竟然活过来了,简直像一个奇迹。更让我吃惊的是换药时,他疼得失去知觉,昏了过去,竟然没有吭一声,没有喊一句,硬是忍着,多么了不起呀。这种非凡的意志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想到我自己平时的表现,真觉得羞愧不已。

还一次,他得了可怕的伤寒,生命垂危,也是凭着顽强的意志,最终战胜了病魔。这是他第四次跨过死亡的门槛,回到人间。更让我惊讶的是:他此时对生命的思考,他说:“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当他临终时,它能够自豪的说,我把整个生命和毕生的精力都献给了自己的人类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斗争。”这是多么伟大,多么崇高的追求啊!

我想:正是因为有这样高尚远大的理想,保尔才会那么坚强,那么勇敢,才会永不放弃,克服了一个个困难,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的情况下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创作了让人赞不绝口的小说《暴风雨的儿女》成为一名著名的作家。

这本书我读了好几遍,保尔也深深地留在我的心里。他是我的榜样,我心中的偶像,我做梦都想像他一样坚强,勇敢,现在努力刻苦地学习,将来做一番大事业。

同学们,听完我的介绍,你们有什么感想?想认识这位英雄保尔吗?如果想,就赶快阅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8

我是一个小“书虫”,十分喜欢看书。本人家中可称“图书馆”,藏书众多,足有数千本。其中有一本我最喜欢的书,名叫《天蓝色的彼岸》。

这本书说是一本小说,实际上是一本感人至深,触动灵魂的人性寓言。书中讲述了一个名叫哈里的男孩因车祸去了另一个世界后,想回到人间向亲人和朋友们告别,传达心声,向他们表示歉意和爱的故事。这本书中的文字单纯、清新、温暖,它教会我要懂得关爱别人、珍惜生命。

读着《天蓝色的彼岸》,让我想起了以前发生的一件令我愧疚的.事。有一天中午,在学校吃完饭后,小梅、小纶、小妍、小雯、小刘,还有我排队下楼散步,前面的人都走了,而却我一定要和好朋友小雯排在一起,无奈中间隔着小妍。我要小妍替我当排头,和我交换位置,她不肯。我的犟脾气来了,两个人吵了起来。吵到后来,我恼羞成怒,用力地推了她一下,差点把她推下楼梯。事后,我很不高兴,被老师教训了:“要把她推下去摔坏了怎么办?”我在纸上写下:“要是她摔坏了,才不关我的事呢!”

想到这件事,我马上去翻出那张纸,把它撕得粉粉碎,丢进了垃圾桶里。要是当时她真摔坏了,我恐怕要被大家揍成肉泥了,我也会后悔一辈子的。我以后要做个讲道理的孩子,善待他人。

当时,读着这本书,我的眼泪便止不住地流下,幸好我用手帕及时止住了这“瀑布”,否则,我又要挨骂了。这本书的魅力真强,书中的故事很感人,很温馨,可同时又很幽默有趣,竟把平时不易被感动的我也感动得潸然泪下。

这本书告诉我,不能随随便便对别人不善良,因为今晚一躺下,也许第二天早晨就再也无法醒来。这是一本关于生与死启蒙的暖心的书,对生与死有着最贴切的解释。它使我又一次想起一件令我忏悔的事……

“快,把这些作业做了!不做好就别吃饭!”父母命令我。我一肚子不满:每天做做做,讨厌死了,真烦!可读了这本书,我有了新的认知:他们是爱我呀,我不能乱耍脾气!

总之,我推荐大家多看看这本书,好好领会它的寓意。这,就是我众多的书中最喜欢的一本书——《天蓝色的彼岸》!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9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名言是我的座右铭。从我认识字开始,我就喜欢上了看书。在我看的书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它给了我许多启示,教给我做人的道理。

自从我看了这本书以后,便迷上了它。我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些人,他们从来没有看到过蔚蓝的天空,鲜艳的花朵,一望无垠的草原。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个五彩斑斓的世界,只能生活在黑暗中。海伦.凯勒就是一个生活在黑暗中的人,她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书中写道,假如她有三天的光明,她会去做很多她想做却没有做过事。她没有提出要去看绚丽的风光,她只是想感受一下正常人的生活,并通过这个机会来感恩,感恩曾给予她力量与希望的人们。

海伦.凯勒,从小患有高度残疾,她的一生只有19个月的.光明与声音。在莎莉文老师和其他老师的帮助下,她克服了重重困难,最终考上了哈佛大学,获得了学士学位。

每次看着海伦.凯勒的话,让我时时会想到这件事,让我真正懂得了感恩的含义:记得有一次上学,放学的时候突然下起了雨,因为上学的时候我没有带雨伞,只有将外套披在头上向前奔跑。就在这时候,一位同学的妈妈说:“你没带雨伞吗?”还没等我回答,那位阿姨就把她伞给我了,而阿姨自己也跑到商店里躲雨去了,她冲我笑着挥手。时间虽然隔了很久,可是我每次想起这件事,总会想起她温暖的笑容,心里也总是暖暖的。非常感谢这位阿姨,谢谢您!

虽然海伦凯勒,是个盲聋哑人,但她却从来没有向命运低过头,凭着自己的勇敢、坚强、乐观的面对生活!她虽然看不见美丽的世界,也听不见美妙的声音,但她却是一个乐观勇敢面对生活的人。海伦.凯勒曾经说过“人如果把活着的每一天都看作生命的最后一天,那么你就能体会到人生的意义。”海伦.凯勒坚强、勇敢的精神一直鼓舞着我。我们要向她学习不懈努力,热爱生活的精神。

读完这本书以后,使我感受深刻。我们要充分利用每一天时间,好好学习,面对挑战不轻言放弃,不轻易被困难击倒,珍惜现在的幸福时光,感恩所有的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10

五年级的寒假,我从春秋书店买回了一本《重返狼群》,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一个人和一只狼的母子缘。

去草原的作者就回了,面临死亡的小狼被小狼认做了妈妈,作者带小狼回到了城市,不过三个月,混凝土的森林已容不下这只来自荒野的狼,作者几经考虑,毅然带小狼去到草原,在朋友的狗场中,安了生,而当小狼逐渐长成大狼时,作者更是不顾一切,随着小狼走进荒野,过上了野人的生活,经历多次生命危险之后,狼找到了家人,作者却再也舍不得这相伴两年的狼子,但是作者依旧把小狼放了回去……

这本书我早已读过许多遍,可当我再一次去细细品读,作者与小狼的感情,解放小狼天性,努力让小狼拥有和野狼一样能力的时候,眼泪依然像第一次读一样,源源不断的滚落,作者不顾生命危险獒口救小狼,小狼在作者重病时,在那个粮食极度缺少的时间里,把自己唯一的野兔存粮给了作者,那时的小狼也有四五天没吃肉了,那感人的描述多次让我心中也泛出朵朵感动的浪花,这样难能可贵的感情,又有谁能不为所动?作者生病的时候,小狼再也不与别的同伴玩耍,整日趴在窗口,不论风吹雨打,就算有一次一天都是狂风暴雨也是依旧,像他这样做的原因,却只为每天可以在作者吃药时见她一面,狼一直是对敌人,对自己更狠,多少人说狼的无情,却不知他们把所有最真挚的感情,给予了爱自己的亲人。

作者更是为了小狼在藏獒口中把小狼解救出来,藏獒那巨大的爪子,锋利的'牙齿划破了作者的手臂,那可怕的浑身是武器的藏獒有多少人害怕着,作者也曾是其中一员,可为了狼,却什么也不顾了。这样深深的母子情,这样令人感动的人狼缘,这样饱含感情的书,有谁能不喜欢呢?

我一向是粗心的人,但这本书,却是完好无损,如同刚买回来一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11

泱泱大国,有着五千年的文明,在声声不息的文化长河中,大思想家、大教育家孔子和他弟子的《论语》穿越时空,一直将和谐、宽容、仁慈、孝顺、友爱、学习的声音传递到现在,传递到未来。 孔子是一位充满智慧、循循善诱的思想家、教育家。他是一位闪耀着人性光辉的古代先贤。他的“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三人行,必有我师”不正是他虚怀入谷、实事求是,锲而不舍的精神写照吗?他活到老,学到老,还处处拜能者为师,这与我们当今社会所提倡的终身学习理念不谋而合,他的“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贻”的先进教学方法不值得我们借鉴吗?新时代的教师,要想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要想培养出具有创新精神的`人才,死守书本,不更新自己的知识行吗?长此以往,你只能成为夜郎。我们应该以孔子为榜样,拜能者为师,不收到下问。日常生活中,我们每天接触的人很多,而每一个人都有一定的优点,值得我们去学习,他们都可以成为我们的良师益友。你看,我们身边的许多平凡人,他们有的是书法好手,有的是绘画巧匠,有的是象棋大师,有的是球场精英……若想具有高山的情怀和大海的渊博,就必须善于从平凡人身上汲取点滴之长。

在当今世界风云变幻、战乱不断、挑战多多的 年代,和平、和谐更是人们所向往的境界。一个国家无论大小、贫富,都应互相尊重、取长补短才能和谐,才能创造美好的一切。对每人而言,真正的和谐应该是人人互助,团结友爱,身心健康,尽可能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让世界充满爱,这就是《论语》对现代人所谓和谐的启发。

《论语》还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脚踏实地做人、认认真真地学习、诚实守信地交友、孝顺的对待家人。这样会使我们变得更加自信、完美。

这就是《论语》,是智慧、是真谛也是心灵良药。在微微灯光下,读着论语,虽说是懵懵懂懂,不解其意,但那份道德财富却让我喝了一碗温暖的心灵鸡汤。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12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无声的老师。然而书籍浩如烟海,我喜欢的有:《简·爱》、《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绿野仙踪》……我最喜欢的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今天下午,我捧起一本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保尔·柯察金,讲述了他怎样面对悲惨的人生。保尔出生于一个贫困家庭,在他很小的时候父亲就离开了人世,全靠妈妈替人家洗衣服维持生计。然而他也受尽了数以万计的挫折:失去了亲朋好友,接着又双目失明,最后他居然全身瘫痪了,但即使这样了他也没有放弃生存,而是以超乎常人的毅力和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坚强的活了下来,他想:即使残废,但生命是永恒的,只有经历无数的磨练才会有精彩完美的人生。

读到这里,我深深地感到了保尔那坚强不屈、乐观向上的精神,我也有向保尔学习。记得有一次,风很大我和陆栖羽就想去放风筝。于是我们拿着巨大的风筝,摇摇晃晃地走到空地上。在我们的`一番精心商量之后,决定我来拿风筝,陆栖羽来拿风筝线。我两只手紧紧地拽着风筝前端的竹竿,生怕风筝从我的手里溜走,接着,陆栖羽把风筝线慢慢的放出来一点,开始起跑了,我们俩飞奔起来。这时,我把风筝用力往前面一扔,可是风筝好像断了翅膀的小鸟,“嗖”的一下就盘旋着坠落了下来。我们试了好几次都无效,正当我们要放弃时,我想起了保尔那不屈不挠的精神,想想现在遇到的挫折根本不算什么,于是,我们又振作了起来。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们终于把风筝放上了天空,让它尽情地遨游。我们开心极了,又蹦又跳。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教会了我许多,它无时无刻的激励着我,它将永远成为我的最爱。现在每当我遇到困难而退缩时,我就会想起保尔的精神。它时时刻刻激励着我,鞭策着我,是我不懈努力,战胜一切困难。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13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出自大文豪高尔基之口的。自小我。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狼王梦》。这本书讲 了这样一个曲折的故事:在一个雨夜,母狼紫岚艰难地诞下了一窝狼崽,并决定要培养出新一代的狼王。但是命运仿佛给它开了许多玩笑:黑仔死于金雕爪下,蓝魂儿惨死捕兽夹,双毛被群狼咬死。在命运的嘲弄下,它无可奈何。最后为了包护狼孙而与金雕同归于尽。

在作者的笔下,狼不仅是聪明狡猾的象征,更拥有了七情六欲。狼不再是纸上的字了,更变得生动、形象、丰满了起来,母狼紫岚的母爱,在作者的笔下一览无遗。它为了孩子宁愿牺牲自己。它更是聪明,并且野心勃勃;为了实现丈夫的遗愿,它要把孩子培养成顶天立地的狼王。为了成功,它不择手段:使用离间计,调虎离山,趁虚而入,令别人防不胜防。同时,我也从它的身上看出了它不屈不挠的精神:失败了不要紧,只要还有机会,就可以卷土重来,重新战斗。正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还有一丝希望的火苗,就能成为翻盘的赌注。尽管紫岚可以说是斗争中的失败者,但是它的坚持到底,奋战到底的`决心是值得我们去学习,去借鉴的。

然而最令我感到感动的是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的一段。紫岚是一匹经验丰富的老狼,心中还燃着熊熊的复仇之火。而金雕也是老谋深算,聪明才智绝不在紫岚之下。尽管金雕能驾驭天空,但紫岚为了它的狼孙们的最后一丝力量,还是成功地与金雕同归于尽了:“金雕直起的翅膀,就像是为紫岚竖起了一块金色的墓碑。”这句话令我的心中产生了一阵一阵的悸动:是啊,这就是对紫岚一生的最好评价。仿佛紫岚在金光中犹存。这句话也成为点睛之笔,萦绕在我的心头。我,为紫岚对狼孙们那分深深的爱所动容。

紫岚的母爱,何曾不体现在我们人身上呢?

《狼王梦》塑造出的一个个生动的形象,是我喜欢着本书的重要原因。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走进书的世界,一起读好书、看好书、交流我们各自最喜欢的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14

友谊,我认为它可以带你驶过汹涌澎湃的大海,也可以帮助你劈山填海,它是一种仅次于亲情的感情。《夏洛的网》正是向我体现了友谊的伟大。

虽然书中很多细节一笔略过,但是仍然可以感受到夏洛对威尔伯的爱,那种包含了不舍,却远胜于不舍的爱。那些爱透露在:夏洛为威尔伯织得每一个文字上,透露在夏洛鼓励威尔伯活下去的每一句话上,透露在夏洛默默地为了她最好的朋友付出的一点一滴。在夏洛生命的尽头,她依旧为她最好的朋友也是唯一的一个朋友编织了最后一个词:谦卑。

或许在夏洛心中,威尔伯就是一个极其完美的人。夏洛很开心威尔伯可以做她的朋友。而夏洛的身影在威尔伯眼里也日渐伟大,她并不是那么残忍,那么冷血,那么冷酷无情,她已经成为威尔伯世界里的一部分,既特殊有重要的'一部分,就好似树叶与叶脉,没有叶脉,树叶就无法吸收阳光和养分,无法生存。威尔伯不在意名利、权力、金钱、荣誉,他只在意夏洛与生命,是夏洛给予了他生活的希望,在夏洛承诺说:“我救你。”的时候,心里一定是波澜万千的。在夏洛的最后,生命的尽头,没有任何一个谁陪在她身边。但是我相信,夏洛一定是怀着希望死去的,因为她做完了她要做的事。而夏洛也知道,她的寿命,蜘蛛的寿命,是那么短暂,仿佛一片枯黄的落叶轻轻飘落在寂静的湖面上,浮出一阵阵淡淡的涟漪。她也许只是威尔伯的一部分,可是,威尔伯却是她的全部。

我羡慕威尔伯,因为他有一个肯为他付出的夏洛,我喜欢夏洛,因为她无私的付出、坚定的信念感动了我,就像夏洛对威尔伯说的那样:“你要活下去,威尔伯!”《夏洛的网》讲述了夏洛的全部,友谊的伟大,永恒的精神。书中那些感人的片段使我喜欢它,我相信,夏洛是永恒的,而她也从未后悔过,那个承诺:“我救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1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捧起一本好书阅读,就是一种享受。书就像一把钥匙,打开智慧之门;就像一盏明灯,照亮前方的道路,引领我们走向成功。书像一艘航船,带我到达成功的彼岸。在我的书柜里,装满了不计其数的书籍。但在这众多的书籍中,我最喜爱的还是《鲁滨孙漂流记》。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一个的水手在一次航行中上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挖了一个山洞供自己居住,并储存了一些食物。就这样,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最终他有了一大群羊和充足的食物以及一些工具。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鲁滨逊·克罗索。二十八年,一个令人惊讶的数字,一个不可思议的数字!而他,鲁滨孙,就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二十八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

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没有任何的食物,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食……但是,慢慢地,他对生活充满希望,而是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鲁滨孙之所以能在这荒岛上居住28年之久,是因为他有着不畏艰险、积极乐观、顽强生存、吃苦耐劳的精神。鲁滨孙的历险激励了我们这一代的少年。

我们的学习道路不正是这样吗?面对着挫折与挑战,我们不能轻易放弃,摔倒了,重新爬起来;受伤了,不要哭泣。要取得成功,哪能不付出努力呢?而我们现在都是些家中的“小皇帝”、“小公主”,都是些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一丝的风吹雨打,严寒酷暑,而且一遇到困难就退缩,这样我们怎能取得成功呢?我们只有扬起自行的风帆,勇于拼搏、坚持不懈,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我们应该从这一刻做起,成为一个坚强的孩子吧!让我们真正成为祖国未来的花朵吧!让坚持永远在我们的心头!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16

书是人类的朋友,也是人类学习的小助手。我无意间在班里的图书角发现了一本书名叫《赞美点亮你我他》。当我看到它时就被它深深地吸引着。

在生活中,你是否会遵守别人和你约定的承诺呢?曾经我有一件事一直让我耿耿于怀,事情是这样的:我跟朋友约好周六下午一起做作业,可是中午妈妈告诉我说要去阿姨家看小表弟。我已经很久没见小可爱了——小表弟,好想捏捏他那肥嘟嘟的小脸蛋儿,好想拉拉他那小巧玲珑的手,好想抱抱他亲亲他。现在我正面临着两难的选择,是选择遵守约定呢?还是跟着妈妈去看小可爱?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我最终决定“抛弃”朋友,跟妈妈去看小可爱。

那时,我并不知道承诺是多么的重要。当我看了这里面的《无价的承诺》的时候,我终于明白了遵守承诺的重要性。这是一份坚守8年的承诺,而维系它的却是一个瘦弱的肩膀。张芹是一位小女孩,她从生下来,上天就没有赐予她行走的能力,因为她得了小儿麻痹症,下肢没有任何知觉。时间一天天过去,转眼间就到了张芹该上学的年纪。孙园娜比张芹小一岁,从她记事开始便经常看见张芹每天坐在窗户前抬头张望着外面的花花世界。在那时她便在心里默默地做了一个决定,她要带张芹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于是在开学前跑到张芹爸爸妈妈面前说:“我来背张芹去上学。”正是这短短的几个字却震撼了所有人。从那天起,孙园娜每天都背她上放学。虽然张芹的体重很轻,但对于一个未满10岁的`小女孩来说,这需要付出多少汗水,需要多少勇气才能担起这个责任。

8年是个多么漫长的时间,试问有多少人能坚持呢?孙园娜为了8年前那短短的几个字,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她做到了。突然间我意识到遵守承诺是多么重要,孙园娜8年都坚持了,而我为了自己的私事,成为了不遵守承诺的人。既然先答应朋友一起做作业的,那我就应该说到做到,而不是说话不算话,失信于人。

承诺不仅仅是许下的诺言,更多的是一种责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17

冰心奶奶歌颂的是“母爱?童心?自然”,一生信奉爱的哲学,而爱,大多源于母爱,母爱能包容一切,能温暖人心,哪怕是最凶悍最恶毒的人,在孩子面前也会流露出母爱。所以,我喜欢看《我可以抱你吗,宝贝》。

这本书主要讲一位四十几岁的女性在孤儿院里领养了一位斜视、兔唇的名叫点点的小姑娘,这位妈妈很喜欢她,并带她做了矫正手术,妈妈更加喜欢她了。直到后来,妈妈怀上了弟弟————保保,可是他有自闭症。这位妈妈不惜一切代价,把所有的方法试过了,并一直守护在保保身边,把爱的精力全放在保保身上,保保爸爸受不了,他和妈妈离婚了。可是妈妈依然不离不弃,寻求方法。点点虽然有点嫉妒保保,可是点点也是爱保保的。最后在妈妈的坚持和姐姐点点的关怀下,保保终于说出了最激动人心的语言————妈妈!

“每一段妈妈和孩子的爱,都是神赐的幸福。”在书中的那位母亲是那么的有耐心和“固执”的爱有病的儿子和养女,我之所以会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里所包含的爱把我这个书外人深深俘虏了,让我深深地知道,每位母亲内心最深处的爱都是一股强大而固执的爱。平时对孩子要求苛刻,可是当孩子有危险时,母性会使母亲奋不顾身地去保护孩子,守护在孩子身边。

“妈妈”这两个字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名字,如果要我找一个温暖又安全的地方躲避风雨,没有比她那里更完美的地方了。但是,我们却常常忘记有这样一个好地方,而我们却常常抱怨为什么上帝没有给我一个完美的'妈妈,而书中的点点从不抱怨,哪怕妈妈最最疼爱的不是自己,她都认为自己的妈妈是天底下最好的妈妈。这种乐观、爱妈妈的情感,使我更加欣赏这位孤儿院长大的小姑娘,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之一。

这本书让我学会爱和珍惜被爱,爱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我们无法选择自己的父母,但父母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我们!而我们享受爱的方式,就是努力学会爱别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18

自长大以来,我读过许多书,但我最喜欢的一本还是当《红楼梦》莫属。它是由曹雪芹编写的四大名著之一。

我认为,一本书,久传于世,盛而不衰,且在我国文学上占有一席之地,这无疑肯定了《红楼梦》这本书。这本书讲了一个大家族由盛到衰的演变历程,但最令我着迷的,却不是这点。而是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贾宝玉和林黛玉两人情投意合,最后却碍于种种原因没有在一起,以悲剧的方式收尾。

当时的封建社会,有这样一句话∶“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家中的长辈并不支持贾宝玉娶体弱多病的林黛玉,而更倾向于条件更好的薛宝钗。贾母虽对贾宝玉的婚姻有绝对的话语权,但她对林黛玉的喜爱只是对外孙女的喜爱,而不是对待孙媳妇的喜爱。于是他们的爱情就如埋在巨石下的嫩芽,见不得光。

贾府是要靠男子维持富贵的,所以贾宝玉一定会进京赶考,入仕为官,而这都需要她的妻子来操劳大大小小的事务。而林黛玉在后面连自己都照顾不好,更何谈去操劳整个贾府了。而薛宝钗却不一样,她非常健康,也有精力去打理。

林黛玉是性情中人,直来直去,敢爱敢恨,敢作敢当,透着一股人人平等的信念。而薛宝钗就像那个时代的'大家闺秀的典型,她为人圆滑,更懂人情世故,她似乎更适合当那个时代封建大家族的媳妇。

种种原因,导致二人相爱不能相守。这边锣鼓喧天,热闹非凡,另一边却是肝肠寸断,苟延残喘。可怜的是,林黛玉到死也以为是贾宝玉负了她。贾宝玉在成亲的时候,一直以为将与他厮守一生的是他最爱的黛玉,不敢在拜堂的时候掀盖头,怕黛玉会生气,眼里满满的期待,却都在掀起盖头的一刹那支离破碎。如果他早些掀开盖头,结局会不会不一样?答案是,世上没有如果。

林黛玉和贾宝玉是我最喜欢的书《红楼梦》的主线人物,亦是我心中的意难平。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19

古人说,三天不读书,便会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乍听之下,这话似乎很严重,仔细一想,却觉得十分有道理。

我从小就喜爱读书,什么《十万个为什么》、《童话大王》、《红楼梦.》 我全都看过,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简爱》。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简爱自幼父母双亡,投靠冷酷的舅母,但舅母无情地抛弃了她。她在一所慈善学校做了六年学生和两年老师。十八岁时,简爱受聘到桑菲尔德府当家教,认识了主人罗切斯特。两人都被对方独特的气质和丰富的感情所吸引,于是不顾身份和地位的巨大差距深深相爱了,正当他们举行婚礼时,有人证明罗切斯特的妻子还活着。简爱知道了他们不平等的.婚姻,于是选择离开。后来,简爱意外遇见了她的表兄妹们,并从她叔叔那里继承了一笔遗产。但她无法抵御对罗切斯特的刻骨思念,于是回到了已经失去了财富、身体也遭到火灾严重摧残的罗切斯特身边,依然跟他结婚。在爱的沐浴下,罗切斯特慢慢找回了幸福和健康。

女主人公简爱是一个身材瘦小,相貌平庸,没有金钱,地位卑微的女人,可她却有一种从不向命运低头的精神和丰富的感情世界。她自强自爱,不管处于什么样的环境,始终追求道德上的自我完善,坚持个人的独立性。她强烈的独立意识使她坚守一个信念:追求平等基础上的爱情和婚姻。因此,当她不能平等和罗切斯特结为夫妇时,她坚决地离开了他,哪怕心里是多么爱他!但她对爱情的追求始终不偏离传统道德的规范,她在个人感情与世俗观念的冲突中寻求两者统一。当她有小资本,回到罗切斯特身边时,尽管罗切斯特失去了财富和健康,她仍毫不犹豫给了他全部的爱。

读完这本书最打动我的是,简爱虽然长的相貌平平,身份卑微,但她并不自暴自弃,并且并不虚荣,她善良,她温柔,勇敢追求自己的幸福。最后终于如愿以偿。她的爱情经历使我形成了最初的爱情观。我要像简爱学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20

三年级的时候,妈妈去城里给我带回来一本书《三个铜板豆腐》,是几部中篇小说的合集,很厚,有五百多页。起初我字认不全,也没有特别去读,说不上喜欢还是不喜欢,六年级的时候,我偶尔翻了翻那本书,很快就被里面的情节吸引住了。

吸引我的,正是同名的中篇小说《三个铜板豆腐》。

它说的故事背景是在我们国家还不富裕的时候,“我”听到大街上有豆腐的叫卖声,央求父母出去买。但是因为那时候家里太穷了,吃饭都不容易,哪里还有闲钱去买豆腐?

于是,作者在豆腐的叫卖声中不停地流着口水,眼巴巴地看着别人把一块块白嫩的豆腐买回家,他想象了很多豆腐的味道,却没有一次能真正地吃到嘴里。

到后来,爸爸终于花三个铜板给他买了一块豆腐,当他把那块香嫩的软糯的豆腐放进嘴里的时候,那种愿望得到满足的眩晕与幸福都从书里弥漫到了所有读者的眼睛里。

说实在的,我向来讨厌豆腐的那种腥味,凡是家里吃豆腐的时候我都不参与,但是看了这篇小说以后,我特意跑去让妈妈去买块豆腐回来。

按照书里的描述,我们买的是嫩豆腐,滑滑的象果冻,混身上下都散发着光芒,我对着它想了很多词,最后才挖了一小勺放进口里。虽然我努力做出它好吃的样子,可真的是什么味道都没有,而且依然有腥气,艰难地把它咽下去以后,我再也没有去吃它。

晚上妈妈做饭,把那块豆腐和鸡蛋放到一起做了个汤,这样喝起来似乎美味了很多,但跟小说当中描述的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很久以后我才明白,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豆腐是穷人家餐桌上的'珍品,所有的美味都是现在物质富裕的我们无法体会的。但越是这样,我越愿意去看它,里面的情节象磁铁一样吸引着我,百看不厌。

如果有可能,你也去看看吧,任大星的儿童文学全集,值得细细品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21

假期中,上网了解天下事,QQ上与朋友同学谈天说地,外出游玩开拓视野……最棒的莫过于一人静静的待在书房中畅游书海了。

双休日假期,我经常倒上一杯香浓的奶茶,捧上一本好书,细细品味。我的家中,书已堆积如山,随手摸来一本,哦,原来是《小飞侠彼得?潘》,我看到书后有一栏推荐书目:《小妇人》、《鲁滨逊漂流记》,哎,《鲁滨逊漂流记》!我一直听说它十分好看,一股很强的欲望从我的心中冲出。“我要看!”我向爸爸提出了买书的要求,“OK!”爸爸马上带我奔向新华书店,书店真不愧是书店,书可真多,我平时总是一下冲进去泡上几个小时才罢休,可今天不同,我是有目的来的。我冲向书架,可怎么也找不到我心爱的“鲁滨逊漂流记”,我仍不死心,要知道,找不到书我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爸爸看我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于是提了一个建议:“儿子,要不咱们去世纪书店看看?”“好!”我失落的'心情又一下提了上来,我们掉转车头,向上海城驶去。刚到上海城,爸爸一停下车我就从车上跳下来,一边走还一边催着爸爸。到了世纪书店,我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地毯式搜寻,一个个书名从我眼前掠过,可就寻觅不到《鲁滨逊漂流记》的身影,“你在哪里呀,你在哪里呀……”我一面说着,一面迅速地在书架中搜寻头,突然,我的目光定在了一本红色的书籍上,“鲁滨逊漂流记!哦,我终于找到了!“我大叫起来。书店里的人都向我看来,这时我才注意到我的样子,连忙收回欣喜若狂的样子,给了钱,回家了。

回家路上,夕阳西下,把它最后的余辉撒在我们身上。我翻开书,把鼻尖凑近书,一股浓浓的书香扑鼻而来,这让我觉得周围的一切好美好美……

书不仅是充实头脑的工具,还是丰收智慧之田的利器。让好书伴随我们成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22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取材于唐太宗贞观年间,僧人玄奘去竺(古代印度)取经的事迹,由明代文学家吴承恩集合民间传说、话本、戏曲等资料,经过艰苦的创造改写而成,是我国古代最有代表性的神话小说,具有惊人的艺术成就。

鲁迅曾评价西游记:神魔皆有人情,精魅亦通世故。小说以天马行空的绮丽想象向人们展示了唐僧师徒四人在茫茫西行的取经之路上遭遇的种种艰难险阻,并将这些艰难万险幻化为险象环生的九九八十一难。

师徒们还没有取经时都是大名鼎鼎的妖神,首先说师傅唐三藏,在天庭是顶天立地的金蝉子。孙悟空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一只妖猴,出来后当了花果山的大王。猪八戒是天蓬元帅,因为调戏嫦娥,被逐下凡间为猪妖。沙悟净本是沙河的妖怪,当唐僧取经时,成为了第四名取经人。最后一个白龙马,是海里的一条龙,化身为马。每一个人物都非常鲜明。

我最喜欢的一个片段就是孙悟空闯入龙宫获取金箍棒。猴儿们整日操演武艺,日子过得好不逍遥。一日空想,大王怎能没有兵器?猴孙们说龙宫里的宝贝很多,要什么有什么,孙悟空便跑去龙宫向龙王要兵器。龙王拿出一杆三千六百斤重的九肢叉来。孙悟空试试说不够重太轻了。龙王又台出一柄七千二百斤重的'画杆万戟。孙悟空又试了试说还是太轻了。孙悟空看到龙宫外有一根柱子,龙王大叫,那是定海神针,不能拿,一向不服输的孙悟空,过去直接把它拨起,变成针放进耳朵就获得了金箍棒,从此,用它护送唐僧去西天取经。

这一路上,他们求取芭蕉扇,翻过火焰山、三打白骨精……历经了千难万险,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妖魔鬼怪的阻挠,终于取到了真经成了仙。这本书通过这些故事,体现出孙悟空不达到目的不罢休的追求精神。在历经时间锤炼的《西游记》中,竟深深蕴含着新世纪人们最渴望的自由精神……我更明白为什么它能够传承至今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23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妈妈给我买了很多的书,书架上、书桌上、床头上到处都堆满了书,这些书伴随着我一天天长大,度过了很多美妙的时光。在这众多的书中,我最喜欢的是介绍中国传统文化的一本书——《中国孩子最喜欢的国学读本》。

这本书首先介绍了中华民族文明的起源及历史发展:从三皇五帝到春秋战国,再到宋元明清,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文明几经更迭,源远流长;遂人钻木取火、有巢构木为巢;神农尝百草、后稷播百谷;伏羲造网、轩辕立规、炎帝兴农、仓颉造字……,正是这些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把最初文明的种子撒播进这片古老的大地,才孕育出中华民族悠久、博大、璀璨的文化!

这本书还通过一句句优美的诗句、朗朗上口经文、和一个个生动的小故事教给我很多做人的道理:“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告诉我要像小草一样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君子隆师而亲友”教育我要尊敬师长,亲近伙伴;“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警示我诚信是立身之本;“爱人者,人恒爱之”启示我与人相处要互敬互爱,和谐相处;“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告诉我宽容的.力量;“万物与我为一”说明了人和自热同为一体,要热爱大自然,保护生态环境……

另外,这本书还介绍了很多古人的学习心得与方法,如“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乐学的态度”;“寸金难买寸光阴——珍惜时间”;“学而时习之——经常复习”;“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循序渐进”;“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知行合一”……

一位学者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一个人的精神发育就是他的阅读史。一个民族的精神境界取决于这个民族的阅读水平。”作为一名中国人,我们应该了解我们本民族的灿烂文化,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热爱我们的祖国,并不断继承、发扬广大,让中华民族的文明之流源远流长……如果你也对我们的传统文化感兴趣,就一起来阅读这本丰富有趣的《中国孩子最喜欢的国学读本》吧,相信你一定收获多多!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24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就是《安徒生童话》,书里的故事有的让人啼笑皆非,有的让人伤心不已,有的让人感悟许多。

我觉得《安徒生童话》里面最搞笑的故事是《皇帝的新装》。

《皇帝的新装》里面我最不喜欢的人物就是那两个骗子了,他们为了赚些钱,就把自己包装成世上最有名的设计师去欺骗皇帝。他们到一个房间,拿出工具,假装在手忙脚乱地做着皇帝的新衣,太气人了。我最喜欢的人物是里面诚实的士兵。在那两个骗子刚来的'时候,士兵就有一种受骗的感觉,然后就悄悄地盯着那两个骗子。但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同样他也有缺点。当他发现那两个骗子手中根本就没有衣服时,但是为了不让别人觉得他愚蠢,他却违背自己的良心告诉皇帝这件衣服很好看。看到这里,我不禁皱起了眉头,都是这两个骗子害的,那位士兵才会骗皇帝。所以我不喜欢那两个骗子,喜欢那个士兵。同时,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轻易上别人的当,受别人的骗。

《安徒生童话》里面我觉得让人伤心难过的一个故事就是《卖火柴的小女孩》,卖火柴的小女孩是个既懂事又让人心疼的孩子。她家里十分贫困,所以在圣诞节前夜,她还要到街上去卖火柴,为家里赚钱。但大家都不买她的火柴,最后她被冻死在午夜街角。我深深同情小女孩那不幸的遭遇,和她相比,我们真是太幸福了。

《安徒生童话》里面还有一个故事让我印象深刻,这个故事的名字叫做《丑小鸭》,我喜欢里面的主人公——丑小鸭,因为它很可怜,不断地被大家嘲笑,使她只能等到深夜才去找吃的。而它的哥哥、姐姐们,不断地嘲笑丑小鸭,甚至咬了它,把丑小鸭轰出家门,丑小鸭只能风餐露宿,天底下怎会有这样冷酷的哥哥、姐姐呢?

其实《安徒生童话》里还有很多很多故事,都值得我们去拜读,有空,大家也可以买这本书去看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25

“过五关,斩六将,我怎么会不知道这个英雄人物呢?那是威风凛凛的关羽。”我看着老师的练习,脱口而出。哎!谈到关羽,便令人想起《三国演义》,那可是我最爱看的书了。

记得我刚买这本书是为了免受妈妈的训诫——不看书,只爱看电视。没意思地把它买了。好几个月了,一个字,一段文也没看过,可以说是糟蹋了它。我只把它当作显示我爱看书的工具。

不过那一天,我终于懂得珍惜它,爱护它。

当时的我,因好朋友的逝去而感到低落,也没意思去读书,总是分心于悲痛中。我躲在屋里哭,为了不哭,我从旁边的书中拿出了这一本《三国演义》,认真地看。晶莹的泪珠干涸了,只有安静,只有孤零零的我在看书,萌动着我枯干的心灵。

我忘却了任何事,一心看书,慢慢地,对里面的精彩的故事开始感兴趣,一天不看,总觉得浑身不舒服,沉迷书中的故事甚至超出晚睡时间。人物的生动描写,故事的内容我最为关注,威武的张飞,仁义的刘备,坚毅的关羽,我无不熟悉。特别是关羽那威风形象——身长九尺,胸飘胡须长有二尺,面如枣红,唇若涂脂,丹凤眼,卧蚕眉。更甚者,面对割肉,面不改色;面对死亡,视死如归,令我万分感慨。而每次打开《三国演义》,我总是先看篇章,特别留意我佩服的关羽。自然,我便对《三国演义》产生浓厚的兴趣。

每一天,我都要仔细地看三章故事,不然,吃不安,睡不着,自然也对《三国演义》有了感情,直到我把这本书看完,才放下心来回到过往快乐的`生活。但,我依然对《三国演义》念念不舍,便给自己做了些关于《三国演义》的问题,自己作答,使我对这本书有了更深认识。随后,我还买了其它的名著,认真去看。渐渐地,我爱上了看书。

《三国演义》,是你把我从沉郁中救出来,是你让我感到了看书的快乐。我喜欢你,你让我从此走进广阔的书籍世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26

昨天,妈妈送给我一本绘本《阴天有时下肉丸》,一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我就忍不住流口水了!

今天正好是阴天,中午放学回家吃的是肉饺子,我一边吃,一边想着:里面的肉丸,是不是就是从天上来的呢?带着强烈的好奇心,我和妈妈一起读了这本幽默的绘本。书的封面非常有意思:天空飘来一朵云,突然,一个圆圆的肉丸从云朵里掉出来了,一位老爷爷撑了一把伞,手拿一个白盘,肉丸正好落在白盘子上,又轻轻地弹出来,老爷爷好像急得大喊:“快,快,快,到我的嘴里啊!”哈哈哈,是不是非常有趣呢?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老爷爷,早晨给家人煎薄饼的时候,讲了一个遥远的故事:有一个名叫“吧唧吧唧”的小镇,每天一到三餐的时候,天空就会飘下不同颜色和口味的食物,镇上的人们愉快地享受着美食。但不幸的是,随着天上飘来的食物越来越多,天气变得非常糟糕,原本的美食变成了小镇灾难的'源头,大街小巷挂满了意大利面,巨大的面包盖住了学校清洁工无法打扫,人们也无法再正常生活了。于是,居民们用巨大的面包做成了帆船,不舍地远离了吧唧吧唧小镇,去了另外一个海边城市,开始了新的生活!

读完了故事,妈妈问我:“你愿意生活在吧唧吧唧小镇吗?”我摇摇头,说:“我不想生活在这个小镇!做什么事情都要适可而止,否则就会变得非常糟糕,比如我喜欢暖暖的太阳,但是如果每天都是火辣辣的太阳照射大地,那么庄稼和土壤就会干旱,我们就没有粮食吃!可是如果每天都下雨,我们这里就会发洪水,房屋被冲倒,人们会无家可归,甚至丢失生命!唉,我可不喜欢这样!”

可是我仍然喜欢这个绘本,因为我觉得,阅读可以让小朋友天马行空地去想象。例如我会把绘本故事改为《晴天有时下牙刷》,有电动牙刷,卡通牙刷,它们保护我们的牙齿,不长蛀牙。还可以改为《雨天有时下雨伞》,或者《雪天有时下棉鞋》多有意思呀!

也许,明天早晨我走在上学路上的时候,就会抬头看看天空,等待着天上飘下来什么有趣的东西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27

我家的书数不胜数,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北猫先生写的《米小圈上学记》。

书中的主人公叫米小圈,他上了秋实小学后,认识了很多朋友。比如米小圈的同桌丽丽,她虽然是个学霸,却不怎么讲道理。还有幽默的姜小牙,米小圈常常盯着他的牙齿想:姜小牙的牙齿那么大,为什么不叫姜大牙呢?后来才知道,原来姜小牙的爸爸叫姜大牙。有一天,米小圈在幼儿园的好朋友邢铁也来了,他从原来的学校转到了秋实小学,米小圈经常亲昵地唤他“铁头”。

书里的老师们也性格各异。班主任魏老师总是板着一张脸,发起火来非常恐怖,所以米小圈他们都不敢惹他生气。体育老师的肌肉很发达,米小圈还偷偷给他取了个搞笑的`外号——肌肉老师。数学老师是一名大学生,很有亲和力,同学们都非常喜欢她。

除了个性鲜明的人物,书里还有精彩的情节。有一次上体育课的时候,同学们都想看肌肉老师展示体育技能。肌肉老师为了满足大家的心愿,就跟着大家一起跑步。他像一支箭一般,一下子就跑到了终点,同学们都不禁欢呼起来。接着,肌肉老师又兴冲冲地拿起了篮球,想给大家示范投篮。只见他举高了篮球,身子向后一仰,球就飞了出去。“不好!”米小圈看着飞向远处的球,心里十分不安。果然,“砰”的一声,校长室的玻璃被球撞碎了,玻璃渣碎了一地。大家一看闯祸了,都慌慌张张地躲了起来,生怕被兴师问罪。校长气急败坏地说:“是谁把我的玻璃弄碎了?”这时,肌肉老师没有退缩,而是勇敢地站了出来,满怀愧疚地道着歉:“校长,对……对不起……”肌肉老师积极的认错态度安抚了校长的情绪。就这样,大家又手舞足蹈地出来了。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本书不仅读来有趣,而且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28

我看的书并不多,但当有人强迫我去看一本书时,一开始我会心不甘情不愿的,不过等到我的思绪完全沉溺在书里时,我便开始期待下一页会是什么内容,把自己想象是书里的主角,感受他的快乐、悲伤,当看完这本书时,那种感觉进入另一个世界的滋味,真的是要亲身体会的。

有一回家里多了一本书,书名是《为自己出征》,封面画了一个色彩单调的武士,我想那一定是枯燥乏味,于是就摆在书桌上,再也没有注意到它。直到最近,我无意间看到其中内容,想要多翻几页,便开始陶醉在这本书中。书中描述有一个武士,他屠龙、拯救遇难的公主,所以随时随地都穿着他的盔甲,他的妻子在也受不了他这冷冰冰的`外表,不过他那一身盔甲已脱不下来了,慌张的他从宫廷小丑的话中得知要去找一位法师,法师要他走上真理之道,一路上的困难,就是这本书最精彩的地方。

真理之道的第一座城堡——沉默之堡,我学到了每天我们过着匆忙紧张的生活,从没静下心来听听那大自然和自己心中的声音,于是你便会忘了自己是谁,而和他人之间都产生了一道墙,与世界隔离,活在自己的世界;第二座城堡——知识之堡,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面可以照出自己的镜子,当我们觉得自己丑陋时,就忘记那原先美丽的自己了不是吗?意思是告诉我们,看看真正的自己吧!第三座城堡─志勇之堡,我们遇到障碍时,若不去面对,那永远走不过去,那面对了,即使遍体鳞伤,但你做到了;最后来到真理之巅,最重要的那段话“虽我拥有此宇宙,并无一物为我有,因我不可知未知,如我不愿弃己知。”放掉拥有的,拥抱未知,那宇宙就属于你了。

不是只有这个武士穿上了盔甲,而是我们每个人都穿上了盔甲,等到你愿意脱掉那一天,你就能看清自己。一本书能使你意犹未尽,更能使你懂更多课本之外的道理,让我们一起到书中的世界走一回,你会了解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29

要说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是《昆虫记》了。这本书是世界名著,图画精彩,文字优美,最重要的是故事有趣。

那是在去年寒假,我在老师推荐的书目中看见了这本书。作为一个昆虫爱好者,我最喜欢昆虫了,所以便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它。等买回来之后,我发现这真是一本好书。

书中有很多优美的句子,如《丁香小教堂》中的:在这美妙的日子里,昆虫朝圣者们都跑来参加这“聚餐会”,品一口春天的佳肴,饮一口自然的纯酿;一只长着黑色眼圈的单眼粉蝶在空中翩翩起舞,它们忽上忽下,忽左忽右,跳着好看的芭蕾舞。读到这一句后,仿佛真的有一只单眼粉蝶在我的眼前舞蹈。瞧,这两句话是不是充分的把昆虫比喻成人类,它们的生活多么的自由自在啊!它们彼此间亲密地接触,倾听大自然那属于它们的美妙的声音。

现在,我更喜欢昆虫了!

接着,我轻轻地翻动着书页,不知不觉,我翻到了《优雅的杀手——螳螂》。书上把它们比喻成凶残的老虎和狡猾的巨妖。但是,我发现螳螂也没有那么坏。雄性螳螂甚至为了繁殖而牺牲生命,这是一般动物所做不到的。原来,雌性螳螂要繁殖后代,可是营养不够,所以要吃掉雄性来补充营养。看到这,我希望自己长大后能够成为一名科学家,帮助它们解决这一残酷的.事情。

最后,我又知道了黑腹舞蛛有剧毒。它的毒足以杀死坚硬的圣甲虫,就连一只小仓鼠都性命难保。最令我震惊的是,它竟然能杀死强壮的大黄蜂和胡蜂,而且是百发百中。胡蜂可是速度专家,就连跳蛛也拿它没办法,黑腹舞蛛竟然能手到擒来,真是不可思议。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懂得了昆虫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可怕。最重要的是,我知道了哪些昆虫要注意,千万不要被它们的外表所迷惑。

《昆虫记》真的是一部好书,它能够陪伴我一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30

书,一直是我最好的朋友,它不但丰富了我的知识,而且开阔了我的眼界。我读过许多的书,最喜欢的要数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

这本书主要写了汉末晋初之间魏、蜀、吴三国之间的明争暗斗,章章妙语连珠,节节精彩无比。

书中猛将如云,谋臣似雨,大将成百上千,我最敬佩的是张飞。他武艺高强,手执丈八蛇矛,取敌方首领之首级如探囊取物一般,而且机智勇敢,长板桥上,曹操率几十万兵力,攻打刘备,他自告奋勇,替下赵子龙后,身边只有一百不到的士兵的,于是让他们每匹马上绑上竹竿,跑来跑去,烟雾阵阵,谨慎小心的.曹操误以为有埋伏,不敢前进,又三声吼,将曹操身边夏侯杰吓得肝胆破裂落马而死,赶跑曹操。

张飞武艺绝伦,蜀国丞相诸葛亮的智慧更令我赞不绝口。

诸葛亮一生七伐北方的魏国,最著名的一战要数火烧葫芦谷了。他调兵谴将,派王平、张苞在主营两旁树木丛中埋伏,自己统率大军,在葫芦谷中埋放树木、炸药等各种易燃物品,又将葫芦谷围了个水泄不通,万事俱备,就派人去魏营挑战,等他们全部出来之后,引他们往葫芦谷去,司马懿自知有计,急令停止,王平、张苞从后面杀来,魏军没防备,只好往前逃进葫芦谷,诸葛亮马上行动,点起火来,霎时火光冲天,浓烟滚滚,趁他们像无头苍蝇乱撞时,又设下绊马绳,一连将魏军打得溃不成军,炸死的、烧死的、砍死的无数,军士们又举着火把冲进去,遇着魏国士兵就杀,只有司马懿与几位高级将官左突右冲,可什么也看不清楚,又怕伤了自己人,忽然,天降大雨,浇灭了火种,被司马懿几人奋力冲杀,突出重围跑了。虽然没杀死主将,但这一仗也在三国历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我更是对诸葛亮这位军事奇才敬佩的五体投地。

我希望没看过《三国演义》的同学多看看这本好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31

夏活蒂·勃朗特写的《简·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著。这部作品,语言文字的优美流畅,那何须我多说。而女主人公那份坎坷曲折的经历和她追求平等真挚感情的执着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我真的很喜爱她。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之后,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之后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悲哀,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悲哀地离开了。之后,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最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感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感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比较,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32

捧起一本好书阅读,就是一种享受。书就像一把钥匙,打开智慧之门;就像一盏明灯,照亮前方的道路,引领我们走向成功。书像一艘航船,带我到达成功的彼岸。

在我的书柜里,装满了不计其数的书籍。但在这众多的书籍中,我最喜爱的还是《鲁滨孙漂流记》。

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一个的水手在一次航行中上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挖了一个山洞供自己居住,并储存了一些食物。就这样,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最终他有了一大群羊和充足的食物以及一些工具。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鲁滨逊·克罗索。

二十八年,一个令人惊讶的数字,一个不可思议的数字!而他,鲁滨孙,就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二十八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没有任何的食物,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食……但是,慢慢地,他对生活充满希望,而是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鲁滨孙之所以能在这荒岛上居住28年之久,是因为他有着不畏艰险、积极乐观、顽强生存、吃苦耐劳的精神。鲁滨孙的历险激励了我们这一代的少年。我们的学习道路不正是这样吗?面对着挫折与挑战,我们不能轻易放弃,摔倒了,重新爬起来;受伤了,不要哭泣。要取得成功,哪能不付出努力呢?

而我们现在都是些家中的“小皇帝”、“小公主”,都是些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一丝的风吹雨打,严寒酷暑,而且一遇到困难就退缩,这样我们怎能取得成功呢?我们只有扬起自行的风帆,勇于拼搏、坚持不懈,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

我们应该从这一刻做起,成为一个坚强的孩子吧!让我们真正成为祖国未来的花朵吧!让坚持永远在我们的心头!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33

古人讲:“布衣暖,菜根香,还是读书滋味长。”阅读是每个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是对人类心灵的净化和捍卫。

我曾拜读过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集,也曾迷恋过曹文轩的《青铜葵花》《草房子》等文学作品。但我最喜欢的是高士其爷爷写的《细菌世界历险记》。阅读这本书,犹如享受美酒加酿,回味无穷。在这书中,我们可以穿梭时空,遨游天下,领略别具一格的风景。

作者把自己当作是恶毒的细菌,为自己辩白。又承认自己的罪过,使我详细了解细菌的习性。小小的菌儿神秘地告诉我,它是世界上最小最轻的一种生物。它小得让我们的眼睛看得见灰尘纷飞,却看不见它们夹在里面漂游。好几十万个它挂在苍蝇的脚下,轻的连苍蝇也不觉得重。因为菌儿的身体比苍蝇的眼睛还小1000倍,比最小的灰尘还轻100倍。小小的菌儿自豪地告诉我,虽然它们和蘑菇同样是菌类,但是它们却不像蘑菇一样被人类称为山珍,随时都有变成盘中餐的危险。小小的菌儿又偷偷告诉我,人类的肚肠是它的天堂。在那儿没有干焦冻饿的恐慌,那儿有吃不尽的粮食。它们心狠手辣,无恶不作,趁人不备,溜入人的体内,使人类患上可怕的肺炎,疾病,癌症等。

人类时时刻刻都受到细菌的威胁,有无数人在它的魔爪下丧生。高士其爷爷在二十三岁时也遭到了它的.突然袭击,导致全身瘫痪。但他并不屈服,他坐在轮椅上坚持为传播科学知识而奋斗着,成为世界上著名的科学家。科学没有国界,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的像高士其爷爷一样的科学家在忘我的工作。他们告诉我们,病菌虽然可怕,但是随着科学事业的发展,人们渐渐地病菌的真面目,找到了它们的魔窟,及时地用消毒手段消灭他们。

《细菌世界历险记》让我在妙趣横生的语言中进行了一次科学之旅,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感到了细菌世界的风采,更对科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34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高尔基先生说的。每个人都有一本自己最喜爱的书,当然,我也不例外。

你知道这本书是什么吗?让我来告诉你吧!它就是《笑猫日记》。这本书是亲爱的杨红樱阿姨写的,我十分喜欢她写的《淘气马小跳》和《笑猫日记》,尤其是《笑猫日记》,每一次在阅读它时都像是在吸收营养液。

这本书是以日记的形式描述了一只会笑的猫的所见所闻,从它刚成年到老年的所有经历。它小时候是只流浪猫,一次在垃圾堆旁被一个叫杜真子的女孩收养,在和杜真子相处期间,猫学会了笑,因此得了这个“笑猫”的名字,慢慢的它竟然能听懂人话了。但后来却被杜真子的妈妈赶出了家门,妈妈认为笑猫之所以会笑是因为它是“猫妖”。然后猫被赶走后,又在翠湖公园里得到了一个老鼠朋友的洞,它在洞里开始了它的'新的奇妙生活。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喜欢笑猫对别的动物以及人都是友善的,而且对待生活很乐观,就是在自己四个孩子之一的小可怜去世时,也没有为此失去理智,而是建议妻子虎皮猫带着孩子去旅行。后来它为了帮助一只断腿的青蛙自己却摔折了腿。我喜欢笑猫那善良、乐观的性格。它愿意为朋友所付出,愿意尽自己所能帮助别人。

自从看了这本书后,我也受到很大影响,我尝试让自己变得乐观,积极向上,就比如上回暑假去北京,我找不到辅导员,当时就壮着胆子去四处打听,后来好不容易找到了老师,知道了集合地点。

还记得有一次,家里没有酱油了,爸爸让我去到超市买酱油,我还真的自己下了楼,自己买了酱油。如果在以前,这可是不可能有的事呢!

自从读了《笑猫日记》,我渐渐地开始改变自己,这改变的不光是性格,还有对待事情的态度,特别是我变得更加爱看书了,我喜爱《笑猫日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35

我爱读书,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视野上的宽阔、身心上的愉悦及精神上的财富。在这么多的课外书中,《夏洛的网》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蜘蛛夏洛与小猪威尔伯的友谊故事。为了拯救小猪,夏洛想了很多的办法,最后用自己的丝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络文字,并改变了威尔伯的命运,使它不再为未来担心,从此过上了无忧无虑的生活。而夏洛,为了守住诺言,用尽全力,甚至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我从书中感受到了一种力量,那是鼓励的力量,那是爱的力量。夏洛对威尔伯的爱就像爸爸对我的爱,记得有次幼儿园放学了,我在门口等待爸爸来接我,寒风呼啸着从我的脸上刮过,我冻得瑟瑟发抖,希望爸爸快点到来,左等右等,可就是不见爸爸的`身影。好冷啊!先去那里躲一躲,正当我转过身,想去那个地方躲一躲时。忽然,我觉得一只手搭在了我的肩膀上,接着,一件毛衣披在了我的身上,我转头一看,原来是爸爸,爸爸给我仔细地扣上扣子,这件毛衣披在我身上,带给了我无尽的温暖,正当我沉默时,爸爸一把抱起我,一步一步地朝家里走去,我心里暖暖地。

要是我在生活上遇到困难和危险怎么办?我又能干些什么?是傻傻地发呆,听天由命,还是树立坚强的信心,一步一个脚印往上爬。我要学习夏洛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何时、无论何地,碰到任何困难,都要有信心、有恒心、有决心去克服。

通过这本书,我学到了不少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很多的道理。我懂得了什么是友谊和生命,懂得了什么是持之以恒和言而有信,更懂得了要想解决办法,只有多读书、多动脑,才能解决问题。

这是一本蕴含着生命、爱和友谊的书,它教会了我如何去珍惜友谊,如何去关爱别人,如何让有限的生命发挥出最大的价值。让我们一起去体会《夏洛的网》这本书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36

《昆虫记》是法国作家法布尔写的,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这本书是一部昆虫学的科普书籍,也是描写昆虫学的巨著。因而,法布尔被人们称为大博物学家。在他晚年,曾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

这本书是好朋友邓皓丹送给我的,接过书的一刹那,我感受到了浓浓的友谊与真情,一打开我就爱不释手了。

书中主要写了二十多种昆虫的生活习性。法布尔笔下的那些昆虫,一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充满灵性。让人看后觉得十分可爱,就连一般人讨厌的食粪虫都妙趣横生。其中,法布尔笔下的大孔雀蝶,仿佛就在我的眼前飞舞,令人好似身临其境。

我从小就非常怕虫,一只毛毛虫就足以使我退到 五米 开外。譬如蚕,它胖胖的,既不苗条又不漂亮,在叶子上一扭一扭十分恶心。在我读了《昆虫记》后,发现一只只昆虫就像一个个可爱的小精灵,多么令人喜爱,多么令人敬佩!《昆虫记》让我更加了解昆虫的习性与生活。现在,我不仅不讨厌它们,而且打心眼里喜欢它们了。它们嫩白晶亮,惹人喜爱;它们“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品质,让我崇尚。我像

爱好朋友似的爱着它们。正如罗曼·罗兰的评价:“法布尔观察之热情、耐心、细致入微,令我敬佩,他的书堪称艺术杰作。我几年前就读过他的书,非常地喜欢。”是的,法布尔利用业余时间对昆虫进行细心地观察研究。他的那股子钻劲儿、韧劲儿简直使他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他对昆虫的那份好奇、那份热爱,非常人所能理解。他靠着对虫子接近痴狂的热爱与执着的追求,获得了大文学家的称号。

我喜欢法布尔>观察昆虫的环境。在大自然里,在苍翠的树林中,在百花盛开、香气诱人的花丛中观察着可爱的小虫子,把一切烦恼抛去。

我从《昆虫记》中学到了许多关于昆虫的知识。在一次春游中,我们见到了许多昆虫,每当大家摸不着头脑的时候,我便会骄傲地把知识告诉他们,赢得啧啧赞叹。

《昆虫记》是代表我和好朋友友谊的书,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37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想必大家都喜爱这句谚语。我就很喜爱读书,所以每次写作文的时候我的材料都十分多。这次联通公司的叔叔阿姨给我校捐了很多书,我迫不及待的寻找着、读着。在这些书里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故事中的大道理》。

《故事中的大道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一个小故事竟能说出一个大道理。《故事中的大道理》十分的好看,在这本书里,有我最喜爱的一个小故事名叫:熊爸爸买鞋。

熊爸爸买鞋讲的是:在一个春天,小熊要过生日,熊爸爸给他买了一双蓝色的运动鞋、一双白色的凉鞋、一双红色的靴子。

有一天,爸爸带小熊到游乐场去玩。小熊找到了那双蓝色的`运动鞋,可是它穿来穿去,怎样也穿不进去,小熊看着躺在地上的运动鞋,悲哀极了。

夏天到了,熊爸爸带小熊去郊游,小熊找出了那双凉鞋,可他还是穿不进去。熊爸爸说:“夏天赤脚也挺舒服的。”到了半路,小熊的脚疼了起来。于是熊爸爸背小熊到了家。

冬天来了,外婆要过生日,小熊又找出了小靴子,可是他穿不进去。熊爸爸这才明白,原先鞋子不能早买。

为什么熊爸爸给小熊买鞋都不适宜呢?原先,熊爸爸买鞋思考不周全,没有想过鞋合不适宜,需要穿在脚上才明白合不适宜,还有他忘了小熊的脚是会长大的。故事告诉我们做事之前要有充分的准备,不要盲目行动。

故事是这个世界上最让我们喜爱的乃至着迷的东西之一。故事有着曲折生动的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风趣幽默的语言、耐人寻味的寓言。

在我们成长过程中,好故事一向陪伴着我们,他们揭示的道理深深印刻在我们的脑海里,无法磨灭,让我们受益终身,与父母关怀、老师的教导一样,是我们人生道路上不可缺少的心灵鸡汤。

就是在小小的故事当中,我们领悟了一个又一个宝贵的生活哲理,我们就这样长大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38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有许多种类:科技书,漫画书,历史书,医学书等。书是人类最好的老师,书是人类最好的伙伴。

我也是一个书迷,我看过《笑猫日记》、《安徒生童话》、《淘气包马小跳》、《格林童话》、《爱的教育》、《红楼梦》、《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传》、《简·爱》和我最爱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等书籍。

我从《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开始说吧!《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分二十四个章节,其中有:短暂的光明,最顽皮的盲童,寻找希望,老师来了,从大自然中学习,爱是什么?快乐学习法,圣诞欢歌等内容。作者是美国作家海伦·凯勒写的,她的生命只存在了八十八年。幼时因患病而失去听觉与视觉。但是在教师苏利文的帮助下不仅学会了读书,说话还学会了英语、法语、德语、拉丁语和希腊语五种语言。

在第一章节短暂的光阴主要说了:就像诸多弱小的生命一样,海伦·凯勒生命的伊始朴素而孤单,她来了,她观察,她奋争,如同很多百姓家中第一个孩子所做的一样。

在第二章节主要讲了:当我们行走在备感孤独的.幽谷之中,我们才会逐渐了解到充满关爱的言行以及友情所带给我们的感动。

在寻找希望的那一个章节里的主要内容:就这样,海伦·凯勒走出了埃及站在了西奈山前。一股神圣的力量触摸着她的灵魂,它不但带给了她光明,海伦·凯勒“看”到了许多奇迹。我似乎听到了那个来自圣山的声音:“知识是爱,是光明,是佳地。”

在的四章节,老师来了,这一篇文章主要内容是:有一个人抓住了她的手,她被苏利文老师紧紧地抱在怀中,苏利文老师是来向我揭示万事万物的人。事实上,万事万物更为重要的是,苏利文老师她爱我。

以上就是那四个章节概括或是主要内容,其实我十分佩服这个女作家,她是一个丧失听觉和视觉的人,可是她还是学会了英语、法语、德语、拉丁语和希腊语,我一生最崇拜海伦·凯勒这位女作家!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39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虽然看过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淘气包马小跳》,《淘气包马小跳》系列讲的是废话大王毛超、贪吃鬼唐飞、快步力大的张达和淘气包马小跳四个调皮蛋在一起发生的所有的事。

他们怀有一颗好奇、善良一群调皮可爱的小学生在课堂内外发生的故事,书里的故事幽默生动、十分逗人。比如说:被同学们称为河马大叔的张达吧!因为他嘴长得大,舌头也大,所以说话含糊不清,把“马小跳”喊成“马到”,“是不是”说成“气不气”,闹了不少笑话。再说废话大王毛超,你不得不佩服他的口才,有一次,妈妈生气不理他的`时候,他竟然对着一盆花说:“给你点阳光,你就灿烂;给你点水你就泛滥。”气得妈妈朝他干瞪眼。马小跳更逗,他之所以这么调皮好玩,还因为有一个和他一样好玩的爸爸。他爸爸十分同情他的作业多,多得和爸爸玩的时间都没有,于是忍不住帮儿子做,可糟糕的是还写了个错别字,把“真”字少写了一横,结果被老师查出来罚他老爸抄100遍认真的“真”字,你说逗不逗?书中有有很多人物如:淘气包马小跳,漂亮女孩夏林果,同桌冤家路曼曼,笨女孩安琪儿,疯丫头杜真子,小大人丁文涛……每次读到他们的故事都感到快乐无比,对生活充满自信,有时还把自己当成故事中的一员,写的栩栩如生我真是太喜欢这本书了!后面还有许多有趣的故事,如果想知道就快看书吧!书能告诉你天涯海角每个地方发生的事。《淘气包马小跳》真是一本好书,它让我认识了一个调皮但善良的小男孩,马小跳成了我在书中找到的最好的朋友,给我的课外生活带来很多的欢乐,让我从此更加喜欢读书,并从书中找到更多的朋友,学到更多知识吧!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得真没错!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40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我虽然看过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淘气包马小跳》,《淘气包马小跳》系列讲的是废话大王毛超、贪吃鬼唐飞、快步力大的张达和淘气包马小跳四个调皮蛋在一起发生的所有的事他们怀有一颗好奇、善良一群调皮可爱的小学生在课堂内外发生的故事,书里的故事幽默生动、十分逗人。比如说:被同学们称为河马大叔的张达吧!因为他嘴长得大,舌头也大,所以说话含糊不清,把“马小跳”喊成“马到”,“是不是”说成“气不气”,闹了不少笑话。

再说废话大王毛超,你不得不佩服他的口才,有一次,妈妈生气不理他的时候,他竟然对着一盆花说:“给你点阳光,你就灿烂;给你点水你就泛滥。”气得妈妈朝他干瞪眼。

马小跳更逗,他之所以这么调皮好玩,还因为有一个和他一样好玩的.爸爸。他爸爸十分同情他的作业多,多得和爸爸玩的时间都没有,于是忍不住帮儿子做,可糟糕的是还写了个错别字,把“真”字少写了一横,结果被老师查出来罚他老爸抄100遍认真的“真”字,你说逗不逗?书中有有很多人物如:淘气包马小跳,漂亮女孩夏林果,同桌冤家路曼曼,笨女孩安琪儿,疯丫头杜真子,小大人丁文涛……每次读到他们的故事都感到快乐无比,对生活充满自信,有时还把自己当成故事中的一员,写的栩栩如生我真是太喜欢这本书了!后面还有许多有趣的故事,如果想知道就快看书吧!书能告诉你天涯海角每个地方发生的事。

《淘气包马小跳》真是一本好书,它让我认识了一个调皮但善良的小男孩,马小跳成了我在书中找到的最好的朋友,给我的课外生活带来很多的欢乐,让我从此更加喜欢读书,并从书中找到更多的朋友,学到更多知识吧!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得真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