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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年锦时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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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蜗牛】

素年锦时散文

我小时候经常抓蜗牛玩。这在家乡最不起眼的小东西,曾经带给我的童年许多快乐。它们通常在雨后出来,在菜园的篱笆和矮树枝条上,又或在草叶上爬行。它们缓慢地蠕动着身体,伸开两只软软的触角,小心翼翼地舞动着,试探着周围,朝前面慢慢地爬行,并在经过的路上,留下一行发亮的痕迹。

每当雨过天晴,菜园子的篱笆墙上,挂满了闪亮的水珠,空气中隐隐地流动着湿润的水汽。它们就在这时出来了,背上自家的房子,也不知道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总之它们出来了。或许是从泥土里,或者是草丛的根部。我们小孩子真的没有仔细观察过。我们也是在这时从屋子里冒出来,像那些小家伙一样,出来呼吸一下带水汽的空气,清凉而湿润,真是很好的味道,带了泥土的味道,带了雨水的味道。

我们通常几个人一起,来到菜园的篱笆墙前,看那些在枝条上爬行的蜗牛,看它们那好看的房子,看它们笨拙的而缓慢的移动速度。我们小的是不抓的,我们抓下来不是为了养它们。我们是为一场小规模的战争而准备。小时候我们的娱乐节目少,所以眼前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都会被我们利用。我们抓蜗牛,是为了用它们的身体,其实就是它们的房子,进行一场角力赛。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斗蜗牛比赛。我们先抓了一把蜗牛,然后找一块干净的空地,聚在一块进行比赛。

通常的情景是这样的,大家都有了一把蜗牛,有的放在口袋里,有的抓在手掌里,有的放在火柴盒里。我们会用手指去触它们的触角,看它们受惊猛地缩回蜗牛壳里。玩了一会,然后说,开始吧。两人就用手指抓好蜗牛,让两只蜗壳的顶尖对顶尖,双方同时用力,然后听到喀嚓一声。蜗壳被顶破的为输。这种玩法没有注的,就是一刹那的快感,看到对方的蜗壳被顶破了,手上留下了一滩破碎的蜗牛尸体,而自己手上的蜗壳完好无损,心中就有一种胜利的喜悦。当时没有人觉得脏,觉得残忍,只觉得好玩,觉得痛快。

经过比赛,输了的蜗牛就尸骨无存,胜利的蜗牛,也只能保存下它美丽的蜗壳,因为没有人会去饲养它们,我们要的只不过是它们的蜗壳,我们的快乐建立在它们外面那光洁而结实的房子上,而不是居住在里面柔软并具有生命的躯体。胜利者会将蜗牛的肉体用小棍子挑剔干净,然后珍藏起来,等待下一次的斗蜗牛比赛,直到它最后被别的蜗壳顶破。

可以这么说,小时候的每一次雨过天晴,对我们来说,都是一次不大不小的节日。我想这是对我们小孩子来说的,而对那些蜗牛来说,肯定上灾难性的`。没有人会去想这个问题,因为在乡下,在小镇,在那个年代里,还有谁会去想这些问题呢?总之我是没想过的,现在当然会想了。

我现在居住在城市里,不觉也有二十多年了。奇怪,到了城市,我就想了,想那些儿时玩过的,带给我无数快乐,但残忍的游戏。有时想想,那一滩滩在手指上成为肉泥的尸体。有时又想想,我这样去想儿时的游戏,是否有点矫情。这两种观念让我无法释怀,无法分对错,就像我们今天许多的事情,许多的纷争。

现在我如果问别人,见过蜗牛吗?他们肯定会不假思索地回答说,见过的。但我如果问他们,是在荧屏上或杂志报刊上见到的吧。他们肯定会不好意思地承认。那些在你眼前活生生地爬行,你甚至可以抓住它,看它在你手指间蠕动两只触角的蜗牛。我想这样的蜗牛许多人都没有见过。而且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没见过它们。因为这些小家伙,都居住在远离城市的地方,某个角落里。我想这也好,否则,它们的命运,或许也会像以前的那些蜗牛一样,最后要么灰飞湮灭,要么就只是保留下一个蜗壳的辉煌。

【丑丑】

丑丑是条狗,我养过的狗。出差途中下车吃午饭,路边的狗贩子向我兜售,说是名犬。小狗身子软软的,毛茸茸的,斑纹黄黑相间,好看,在手掌里爬来爬去,还嗷嗷地叫,惹人怜爱。我虽叫声好,但也犹豫再三才买下。毕竟城里养狗是件麻烦事。住宾馆时用纸盒将狗偷偷藏了,担心服务员发现。回家后,我就整天伺候它吃喝拉撒。没过多久,身上的斑纹褪色。朋友笑我给狗贩子骗了,说斑纹是染的,一洗真掉了。后来给它起名,就叫它丑丑。

丑丑爱动,还嗷嗷叫,在房间里四处走。吃的还好办,却随地大小便,只好不断教育,慢慢就拉在阳台上。再大点,带它去楼下遛,解大小便。丑丑学会后,每天一早,准时在卧室门口,嗷嗷撞门,催我起床带它去遛。我上班将它关在家里,它就依依不舍守在家等。我一回来,它兴奋地嗷嗷叫,朝我身上扑上来。再大点,我回来开了门,放它自个去楼下去解手,竟然发现它耍赖,拉在楼梯口。给我打过几次后,学狡猾了,我盯着就老实下楼,我一转身,它马上就埋“地雷”。我照打,它照狡猾,互相较劲。一天,它下楼后,再没回来,这让我怅然了很长时间。

自此心中总有种情结,后来我去东莞玩,专门去买一只回来,狗贩子说是松鼠狗,毛色是黄的。我给它取名叫安安,寓意平安。当时我爸已经退休,在家里的花园伺弄花草,我想安安可以给他点安慰,毕竟我不常在,只是偶然回去吃吃饭。安安渐渐大了,到处大小便,我抓住,将头按住去嗅它的尿,然后拍它脑袋警告。再大点,放到花园去大小便,拉尿之处的草,全都枯死了,大概肥力过足。又再大点,它总想奔向花园之外的世界。我妈将花园的围栏加密,但它还是能努力找到缝隙钻出去,在住宅小区乱窜,直到喊吃饭才回来。

我过去吃饭,安安一听见门铃响,就窜过来守候,脖子上栓的铃铛乱响。我一进门它就扑上来,我拼命躲它,它却还自做多情,追着我,咬我的脚趾,扯我的拖鞋,给我打了,就窜到花园跟我爸捣乱,窜上花盆里乘凉,将一盆花草给压断了腰。我爸气得想打他,它汪地叫一声,就逃回客厅,探头探脑,窥视我的反应。如见我没生气,就慢慢凑过来,斗胆咬我的裤脚,四脚朝天,张牙舞爪,发出呜喑之声。

那段时间,我工作很累,但见到它,心情也会好点。后来有一天,我进门没见安安,问起。我妈说丢了。我急了,说干吗不找找。我妈说找了,没找着。我很生气,说连条狗都看不住。我妈妈说,不就条狗吗。我知道我没法子和她说到一块去。我爸和我妈总说,不就是条畜牲吗?还让我们伺候它!

我在城里养过两条狗,最后都是离家出走,没了踪影。心想如果仅仅这样,怕还是个好结局,最坏的怕是给人打了,做狗肉煲吃了。有时脑袋闪过这个念头,心中总不是个滋味。

【凉鞋】

要谈凉鞋,最好放在夏天的时候谈。因为夏天一到,街上便流行各式各样的凉鞋。而对凉鞋的钟情,全国怕没有哪个省份的人能超过广东人了。

走上夏季的街头,放眼看去,街头巷尾满眼是漂亮的凉鞋。当然,我指的是女式的凉鞋。我不提男士们穿的凉鞋,是因为它们没有什么可以让人惊叹的,更不会让人有眼前一亮的感觉。而女人的凉鞋,不但色彩斑斓,而且走起路来,还有各式的声响,可谓声色兼备。相信即使是男士,走在街上愿意拿眼去望的,定是女人士们脚下的那双凉鞋。

我记得那年进大学不久,就是秋天了,我们看着校园里的各种树叶慢慢地变黄,然后凋落。也奇怪,我们几个从广东来的同学,并没有感到渐凉的秋意逼近。有一天,班级的辅导员找到我们,委婉地问我们家里是否有经济困难。

我们上的是师范性的大学,除了每月有饭菜票发外,家里有困难的同学还可以向学校申请困难补助。对辅导员的关心,我们感到了一种暖意,但我们在经济上说不上有什么困难,我们来自中国最早的经济特区深圳,经济条件要比其他的同学稍好,所以我们不知道辅导员为什么要这样问。在得到我们一致的否定的答复后,辅导员还是一脸的疑惑。

后来辅导员拿眼望向我们站立的地面。我们不知道地上掉了什么,也低头看看地上,但地上没有什么东西。当我们抬起头时,也是一脸的疑惑。我们不知道有什么不对劲。

后来辅导员用手指了指我们的脚说,都深秋天了,你们还穿凉鞋?老天!原来她注意的是我们三个的凉鞋。明白过来后,我们三个广东的学生不禁哑然失笑。在广东,秋天穿凉鞋有什么稀奇呢?后来我们再走在校园时,特意看了看走在校园里的同学和老师的脚,的确都没有穿凉鞋的。

当时辅导员面对我们的疑问,道出了原由,说是这些天来,系主任留意到我们三个广东来的同学从报到开始,就一直还穿着凉鞋,以为有经济困难,便让辅导员来询问一下,说如果有困难,打个申请报告就可以得到补助了,说否则这样下去是要冻坏脚的。

这件小事虽然过了十几年了,但至今还留在记忆里。今年夏天我们学校的一个学生夏令营来深圳,在欢迎联欢晚会上,和那些校友聊起这件旧事来,虽然当是一件笑话来讲,但心里还是有一种温馨的感觉。由此可见,广东人对凉鞋的钟情程度。

每年放寒假的时候,上海已经是冷得人的骨头都疼痛了,在寒冷的火车上熬了几十个小时,我们才感到身体慢慢地暖了起来。一出广州的火车站,我们就看到广州人穿着拖鞋在走路,心里马上有一种到家了的感觉。

现在由于上班不能穿凉鞋,只好在休闲的时候偶尔过过瘾了。而欣赏街头巷尾别人穿的漂亮的凉鞋,那是随眼可以做的事情,这是一件让人愉悦的事。当然,有时你在街上所看到的,也可能是一幅让人倒胃口的风景:有些女人身上穿了漂亮的衣裙,脚上穿的却是一双应该在家里才穿的拖鞋,白白糟蹋了一双美丽的玉足。

话又说回来,在夏季谈论凉鞋,不如去百货商店逛逛,看看货架上零琅满目的凉鞋,还是要说明,我说的还是女式凉鞋,再试想象一下,穿在哪双漂亮的玉足上,会走出一种怎样的风情来呢?

【单车】

我们家迁回老家龙华前,是住在粤北的一个小镇。每隔几年,全家便要回一趟老家过年。那时交通不便,坐火车汽车,对我们小孩来说,是件很幸福的事,所以那时一提回老家,我总是显得无比兴奋的。我们通常在下午到达樟木头的天堂围火车站,然后搭我叔父他们的自行车回家。自行车在公路上时快时慢地行进,因为是土路,一会上坡,一会下坡,还有许多弯道。路面还有一层沙,车轮在上面滚过,是一阵沙沙的声音,好听极了。叔父他们骑得好象蛮吃力的。到家时通常是天已经黑了,是晚饭时间了。过年对我们小孩来说,真的是快乐,除了有新衣服穿,还有好吃的,还能放鞭炮。对我来说,回老家过年,最开心的事,莫过于能尽情地享受骑自行车的乐趣。

当时在我们居住的粤北小镇,街上行走的自行车寥寥无几,邮局那绿色的自行车也就显得特别的招摇。我的舅舅在邮局工作,我就是借了他的自行车学会骑车的。但常常在手痒时却找不到车子骑。而我发现在老家,几乎家家都有自行车。这里的人们无论是下田种地,还是去赶集市,或者去什么地方,通常都是骑自行车的,他们将自行车的功能发挥得淋漓尽致。这情形让我极其羡慕。

我们家在八十年代初迁回老家后,我终于可以随时骑上自行车了。我刚回来,在老家住了一些时日,那时我认识的人不多,村里的人认识我,而我不认识别人,加上性格有点内向羞涩,所以和人交谈的机会并不多,闲暇时我大多用骑自行车来打发时间。一段时间后,自觉车技有了不少的长进,比如在行驶时,可以放开握着车龙头的双手什么的。以至于有一天母亲要出龙华镇办事,我便自告奋勇说搭她去。她自然十分高兴。不想骑了一段路后,在转弯处摔了一跤,原因是路面的那层沙子,容易让人一不小心就会失去控制滑倒。还好,母亲并没有受多大的伤,但因为这一件事,我再也不敢炫耀车技了。

我去观兰镇中学读书时,平日在学校住宿。那时学生都是骑自行车来上学的,学校里到处都摆放着自行车。有时我们出去山塘游泳,或者去镇上的餐馆吃饭,都是成群结队骑着自行车去的,一路响着车铃声,热热闹闹的,那情形现在想起来,还挺有意思的。

到了周五一放学,我就回龙华,周末再骑车回去,一个人独来独往,一路听着耳边的风声,车轮与路面摩擦的沙沙声,那时不像现在人多热闹,路上和旷野上,显得十分的空旷而寂寥。有些路段路面的沙层很厚,在刮风的冬天和炎热的夏天,骑车就会十分吃力。一个人独自走几十公里的路程,心里多少还是有点害怕的。我想那些日子,是我这辈子骑自行车骑得最多的日子了,又爱又恨。

那时我就想,要是路面铺上柏油,骑车会舒服得多的。乐趣自然也就多点。后来我去深圳中学上高中时,车子是不骑了。因为那时到处都在搞道路工程,回家有时还要绕路走,有时走石岩,一下雨,到处都是泥泞路,连公共汽车行驶都十分艰难,自行车就更不要提了。那段时间,骑车对我来说,只是偶尔为之。

我大学毕业分在蛇口工作后,也有过一段骑自行车的日子。进入九十年代后,深圳许多道路都修成了水泥和柏油路了,形成了颇具规模的交通网络,和以前那些黄泥路形成了十分鲜明的对比。骑车成了一件挺舒服的事情。蛇口因为小巧,出门有一辆自行车,就十分便捷,哪里都可以去。那时年轻好动,去玩耍或搞活动,都是一帮朋友骑了自行车去的。

后来经常发生丢自行车的事,有的人据说一人就丢了十几辆车子,搞得有的人即使买了新车,也要用油漆涂抹得十分丑陋难看。更多的人是去黑市买赃车,几十元一辆,再被偷了之后又再去黑市买,这样那些偷来的赃车就有了市场,形成了恶性循环。以至于在深圳流行这样一个笑话,说要是没被偷过自行车的人,就不算是真正的深圳人。这是深圳一个关于自行车的黑色幽默,相信许多人现在再谈起,大概还会发笑的。不过说来有意思的是,我还没有被偷过呢。后来我不再骑车了,送给另一个同事骑,不久那辆自行车就被人偷了。

现在我已经有好几年没有骑自行车了,主要是路上空气不好,还危险。这些年路上的自行车也渐渐地少了。现在的路况比以前好多了,人们也开始有几个钱了,自然想享受享受了,路上行驶的,更多的是小汽车了。当然,小汽车不是人人能买得起,但自行车已经不是什么稀罕物了,需要的人都能买得起了,款式和功能也多了起来,除了用作代步,更多的人将它当作健身的工具。有的还买回健身单车,放在家里搞健身运动,能出出汗,是利于身体健康的。要是不骑,大概会成为家中的一件摆设了。不知道这算不算是自行车的变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