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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级乐趣作文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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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六年级乐趣作文10篇,欢迎大家分享。

六年级乐趣作文10篇

六年级乐趣作文 篇1

在生活中有许多的趣事,而有一件趣事像扎了深根一样牢牢的记在了我的心里。

那是去年秋天爸爸脚上他的朋友们去农场烧烤了,我一听见便要和他一去,我很喜欢去野外烧烤,而且妈妈也在哪,还有我最好的姐姐。我和爸爸一起来到了目的地,姐姐她们和妈妈已经到了。我一下车就看到了姐姐他们在准备食物呀,哈哈又有好吃的了。

在烤炉前坐着一位叔叔正烤着一把香喷喷的羊肚子,叔叔烤好了给了我两串,“谢谢叔叔。”我拿着叔叔给我的羊肚吃了一口“好香啊!”谁知我刚说完叔叔又给我了几串。

妈妈他们把中午饭做好了,我急忙跑过去闻了一下好香呀!我不由自主的拿起妈妈摆好的筷子尝了一口。心里想:嗯,还不错,挺香的!妈妈看见走过来对我说:“哎,真是个小馋猫,没礼貌,也不让让叔叔阿姨,就知道自己吃。”一位阿姨笑着走过来说:“没关系,都是小孩吗!”“哼,妈妈你也不看看人家阿姨,多善解人意。”我不服气地说道。

我们吃过饭,大人们一去房间里打麻将了,我就和姐姐去地里摘了一些豆角,洗干净穿在签子上刚要烤,妈妈走过来说:“给你几个蒜帮我烤上。”“好的”我接过妈妈给我的一串蒜烤了起来。不一会儿,就闻见了一股蒜的香味,好像妈妈的鼻子很灵,刚闻见香味就出来了。我把妈妈要的蒜给她。

我和姐姐把剩下的豆角烤上,我们先吧羊油刷在豆角上,一会儿在放点辣椒、盐和孜然,过一会豆角上的油干了,再刷点油烤好了,最后烤好了在放点调料,吃起来也不赖。一位叔叔过来说:“你们真会吃,还烤上豆角了,给我一串尝尝。”我满怀期待的望着叔叔吃下了第一口,“哎呀,好难吃呀!”我惊奇的望着叔叔说:“怎么回,我吃着都挺香的呀。”“哈哈,假的看把你吓的。”我的脸都气的变红了。“哎谁让我那么笨。”我心里想着。

我们吃完之后,有些叔叔阿姨有事回家了,我就和姐姐坐在沙发上打起了扑克牌。下午到了,我们也回家了。回到家我问爸爸:“下次能把朋友们叫上吗?”爸爸对我说:“行呀!”

我高兴的差点一蹦三尺高。野外烧烤是多么有趣的事呀。既可以学到本领又可以亲近大自然,这是多么快乐的一件事呀!

六年级乐趣作文 篇2

记得从上小学开始,妈妈每学期都会给我订纯牛奶喝。有时候来不及喝的牛奶,我不想浪费,就把它们一袋袋整齐地放在冰箱里。有一天,看着那一袋袋纯牛奶,我灵机一动:何不把这些攒下来的纯牛奶制成酸奶喝呢?

在科学课上,老师已经教过我们制酸奶的方法了,可我一直没有亲手实践过。打定主意以后,我找出了科学课本,翻阅了相关书籍,并在互联网上进一步学习了制作酸奶的方法。一切准备就绪,可以制作啦!我按照资料上说的步骤,先把纯牛奶加热烧开,再冷却到温热的状态,倒入杯中,备用。接着,我往牛奶里面放了半袋酸奶,盖上杯盖。到底能不能成功呢?8个小时以后,我带着期盼打开了杯盖。开盖的一瞬间,一股馊味扑鼻而来———我失败了。于是,我再次翻阅资料,一步一步对照,终于发现了问题:我做错了好几个步骤,而且每一步都做得不严谨。

在吸取了第一次失败的教训后,我的第二次实验开始了。这一次,我先把两袋纯牛奶分别倒进两个玻璃杯里,然后把玻璃杯放进盛了水的锅里,然后才开始均匀地加热,因为书上说在水里加热能使牛奶受热更均匀。而且,在加热的过程中,我让水的温度一直保持在45摄氏度左右。第二步,我按照10∶1的比例向纯牛奶中倒入了少量的酸牛奶,用筷子搅拌均匀。经过几次实验,我发现用市面上买的老酸奶效果最好,因为老酸奶里含有的丰富的乳酸菌会让牛奶更好地发酵。第三步,我把混入酸奶的玻璃杯盖好杯盖,继续放在电磁炉上加热。这次,我把电磁炉的温度调整为40℃,因为乳酸菌在35~45℃时最容易发酵。经过了上面三个步骤后,我把封好口的玻璃杯放在阴凉处,开始了耐心的等待。第二天一大早,当我打开杯盖后,一缕酸奶的清香迎面飘来。品尝着自己亲手制作的美味的酸牛奶,我别提有多开心了。

这次制作酸奶,锻炼了我的动手能力,也让我体验到了什么叫成就感。同时,在制作的过程中,我也悟到了这样的道理:要想成功地做成一件事,必须培养自己严谨的态度,认真做好每一个步骤。

六年级乐趣作文 篇3

“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金庸先生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光怪陆离,多姿多彩,令人目眩神迷,又引人无限遐想的武侠世界。

我虽然是一个女孩,但是个性豪爽,颇有一股侠气,最爱读的书就是《射雕英雄传》了。书中的人物,我最喜欢的当属洪七公,他洒脱、随性、豁达,乐观的性子简直与我如初一辙,而我与他最默契的地方莫过于都是一枚吃货。

黄蓉用“叫花鸡”、“好逑汤”、“玉笛谁家听落梅”等一系列美食就哄得洪七公把秘诀“降龙十八掌”都教给了郭靖。其中的一款美食“玉笛谁家听落梅”是用羊羔臀肉、猪耳尖、牛腰肉、兔肉、山麂肉五种肉制成的美味拼盘。别说是洪七公在这道美味前抵制不住诱惑,就连我在看到此处时,都能感觉到肚子在咕咕叫了。

《射雕英雄传》中我最喜欢的的人是洪七公,最佩服的人就是郭靖了。他虽然天性愚钝,但是懂得将勤补拙。他憨厚、大度,并且极有正义感。他后来练就一身好武功,却不忘除恶济困、保家卫国、抗击外侮。他对爱情忠贞不二,为朋友两肋插刀,为保卫国家殚精竭虑,不愧为金庸笔下最为偏爱的“侠之大者”。

书中还有一些角色也很精彩,聪明绝顶又明丽动人的黄蓉、武功高强且各有传奇的“南帝丐”、“东邪西毒”、误入歧途的杨康和梅超风,以及令人同情的穆念慈、包惜弱……不胜枚举。

我从洪七公身上找到了共鸣,从郭靖身上明白了为人正直的重要性。金庸先生描绘的江湖,不仅带给我无限乐趣,更让我看到了人生百态。

六年级乐趣作文 篇4

头系花头巾,身穿青布褂,这是我想象中的采菱女;绿叶成片成片地飘浮在水面上,池中几乎被菱叶覆盖,这则是我所看到的菱塘。

这个国庆假期本不打算出什么远门,老老实实地“宅”一回。但妈妈却要带我去乡下采菱。在其“威逼利诱”下,我勉强答应,前提是要带一个同学。嘻嘻,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嘛!

三十分钟不到的车程,就来到了目的地。下了车沿着乡间小路又走了约摸一百米,这才到了菱塘。菱塘呈一个不规则的图形,四周高高低低的树木环绕,池塘一角还种着一丛茭白。水中布满了青绿色的菱叶,几抹暗红若隐若现,应该就是红菱吧!这时,几个叔叔扛着两个大木盆走了过来。这两个木盆是椭圆形的,大概能载两人,看上去很是结实。叔叔把木盆蓦地抛向水面,泛起一阵不小的涟漪,周围的菱也受了感染,摇头摆尾神气活现地欢迎起这位“贵客”来。我方的两位“勇士”率先打响了采菱大战,走一步抖三抖地上了“船”。这“船”看似“宽宏大量”,但两人上去后铺上座垫空间就剩不了多少了,两个大男生在“船”内缩手缩脚,笨拙地把手当桨使,好不滑稽!看着他们乐在其中的模样,我也忍不住手痒了。

同行的一个叔叔手持长竹扁,把岸边的几片菱挑上岸,招呼我们过去采。我和同学会心一笑,提着竹篮一溜烟跑了过去。菱叶的形状和枫叶有些相似,但菱叶却要比枫叶大上好几倍。我提起一片,仔细寻找。一堆交缠复杂的茎中的点点暗红,不是红菱是什么?我欣喜若狂,连忙摘下放入篮中。又检查了一遍,确认没有了之后,就奋力扔回了池塘。我没有看见,一条水蛇刚探出半个脑袋,还没搞清楚状况,就被我仍出的菱叶砸了个正着……而我仍兴致勃勃地摘着红菱,菱叶接二连三地抛了出去……妈妈一行人已经从篮子里挑了几个菱开吃了,我忍不住诱惑,挑了一个最大的菱啃了起来。半天也没弄开,愤愤地把它扔了出去:一代“菱王”,就此陨落!

此时,另一艘“船”也放下水,我拉起同伴上了“船”,随手抓了一根木棍,拨开前方水路的“重重障碍”,寻找菱的踪迹。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正是红菱盛产之时,自然有不少。我随手拿起一片,呵,有十个之多!我乐呵呵地把菱收入了“船舱”之中,又撩起一片递给同伴,继续前行。到了中央地带,不知是什么原因,这里的菱数量多得简直可怕!如此宝地,怎有“不劫”之理?我和同伴疯狂地摘了起来。我抓起一片,轻轻一翻,菱便连茎带叶地转了一百八十度,根茎朝天了。指甲一掐,足有半个拳头大小的菱便落进“船舱”。瞧,那一个个可爱的小东西!它翘着八字小胡须,挺着圆滚滚的肚子,像一个小元宝似的,饱满玲珑,煞是有趣。仅十分钟不到,原本就不大的“船舱”更是变得狭小起来!这活虽有些“棘手”,不过还挺好玩的!兴奋之意在眼中漫延。

近一小时辛苦奋斗,终于横跨整个池塘,靠了港。我们上了岸,回首一望,呀,我和同伴两个人竟采了这么多的菱!一个个、一丛丛、一堆堆,红菱几乎堆了半个“船舱”。用Internet的话来说,我和我的下伙伴们都惊呆了!巨大的成就感令我十分满足。

我和同伴相视一笑,劳动最光荣,采菱最快乐!

六年级乐趣作文 篇5

第一次的感觉真美妙!第一次的感觉真美好!第一次的感觉充满刺激!人生有许多第一次,在我印象中最深刻的是第一次养狗。

在周末里,我一如既往地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转换频道时,一个我感兴趣的节目映入我眼帘,这个节目专讲宠物那些小狗的眼镜是闪亮的,毛色均匀,矮墩墩的身材讨人喜欢,对于本身就喜欢狗的我看了怎么会不心动呢?

看了一会儿,我就吵着让爸爸给我买一条宠物狗,爸爸一副瞧不起人的口气说;“你确定你搞得定狗吗?”我用打赌的口气与爸爸说;“我一定可以的。”

过了两三天,爸爸真的买了一个宠物狗给我,从我见它的第一眼就喜欢上它了,并下定决心要好好养它。

我把它放在一个小笼子里,开始还不怎么理我,可能是不适应环境吧,我也就体谅一下了。

第二天,我起来后跑到笼子前看它,它拉了一笼子的屎,让人看了觉得生气,我急忙躲开了,爸爸在一旁嘲笑道;“哈哈,看吧,连最基本的一些你都搞不定。”被爸爸数落后,我就更不想养了。

过了几天,爸爸妈妈都出去了,就我独自在家,无聊的我拿出妈妈做菜放的火腿,拿给了那条小狗吃,小狗一见我拿着吃的,蹦蹦跳跳的,把笼子里的水都洒的满地都是,冲我摇着尾巴,这时,我一边抚摸着狗狗一边想;狗也不是那么难养嘛,每当我心情不好时,只要看看那条狗狗,心里的不快就一扫而空了。

从此,我和它的感情越来越好了,第一次养狗的心情真好,感觉真奇妙。

六年级乐趣作文 篇6

我既不爱小动物,也不爱玩游戏机,可却痴迷的爱上了剪贴。

三年级时,我爱上了作文,可感到“理屈词穷”。为了写好作文,受王老师影响,我决定做几个剪贴本,不断充实自己的课外知识。

说干就干,于是我省吃俭用,买了美术本,又找到剪刀和胶水,悄悄的开始了我的“剪贴生涯”。

万事俱备,只欠材料。工具都准备好了,去哪里找材料呢?单凭我搜集的那些小报是喂不饱“贪吃”的剪贴本的。

怎么办﹖当我的目光掠过外公生前所用的书架时,我的心中豁然开朗。从此,那些报纸可糟了劫难。

妈妈出去干活时,我便从书架上翻出一些旧报纸,选定目标,“咔,咔,咔,”发起了冲锋。估计时间差不多了,立即停手,清理战场—把碎纸屑扔到垃圾堆里,把布满大小洞眼的报纸重新叠好,压在其他报纸的下面。呵,一切如故。我才把这些报纸藏在衣袋里,轻轻的溜回自己的房间。

这场被我命为“麻雀战”的战役持续了一个星期,当我正在暗自得意的时候,妈妈发现了我的秘密,我被她狠揪了一顿,不过我可不怕,我有保护神—奶奶。等她把火发完,我眯这脸做个鬼脸。

功夫不负有心人,剪贴给我带来了甜头,老师点评的好作文里竟有我的名字。

我爱剪贴,因为剪贴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

六年级乐趣作文 篇7

7月19日,我和妈妈到浙江松阳看爸爸,可是到了我爸爸施工的单位,简直受不了,天气炎热,中午骄阳似火,听说是全国温度最高的地区,河边的乐趣作文。这时候,我爸爸说:“倩楠,吃过晚饭后带你去河边散步,抓鱼。吃完晚饭,我们去河边,有个伯伯在河边找到了一个大螺,还有几个叔叔给我抓了三条鱼,有一条死了,还有两条,一条是彩色的花斑鱼,一条是胡子鱼,接着我也去抓鱼,用鱼网网鱼,可网不到鱼,我就用手抓鱼,可我用手也抓不到鱼,别人就笑我不会抓鱼,我不服气还去抓鱼,我怎么也抓不到鱼。有一个叔叔教我抓鱼,要看到鱼游到石缝里,用手堵鱼,鱼没过多久就会游出来,游到你手上,我看到一条鱼游进石缝里,我用手堵住,没过多久,鱼果然被我抓到了。

接着我又跟爸爸学玩水上飘石,爸爸可以把石头丢过去石丢过去石头可以在水上飘几下,真是太有趣了,爸爸说:“腰要弯着,手平的丢出去,而且石头是要扁的,就可以了”,我学不会,爸爸又说:“明天再学吧!”我用网,去网蜻蜓,也网不到只网到蚊子,不过网的.洞比蚊子大一点,所以蚊子飞出去了,接着我又去网鱼,网不到,想网鱼那是不可能的,因为那些小鱼苗太机灵了,就像“浙江人一样很机灵”。然后我想到对岸去,可我不小心,滑了一跤,裤子、衣服都很脏,尽管这样,我是非常的开心。而且收获还不小,还抓了4条鱼,我从中给了一个小妹妹3条,自己留下了那条花斑鱼,没有多久,爸爸带我去上海玩了5天,没有给鱼换水,回来一看鱼还没有死,还活着,开始我们都以为鱼会死呢?虽然爸爸这边很热,但是河边的乐趣,使我永远都都忘不了。

六年级乐趣作文 篇8

记得在我十二岁的时候,去邻居的家里玩,看见他们家的狗下了好几只狗崽。看着小狗可爱的样子,我就想要一只来养。我的邻居知道了我的想法,就和我说:“看你这么喜欢这些小狗,就送你一只狗吧!”我高兴极了,就是不知选哪一只好!我选来选去,终于选中了一只小花狗。我给它取了个名字,叫花花,也是一只会下崽的母狗。我经常给它吃热腾腾的饭菜,而且还给它搭了一个属于它自己的狗窝。

记得刚抱来的时候,“花花”对我没有什么感情,可以说是很陌生,渐渐的,在我们不断接触的过程中,在我喂它食物的时候,我发现“花花”越来越喜欢我了。人家都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伙伴。是的,每次爸爸上班的时候,也是我最孤独的时候,都是这只“花花”陪伴在我的左右。

后来,“花花”慢慢长大了,也慢慢变懒惰了,我问姐姐:“‘花花’为什么一天一天变懒了呢?”姐姐说:“因为咱家的‘花花’要下狗崽了。”我听了非常高兴,对“花花”就更加照顾了。

放寒假的时候,我的小伙伴们都回家过年来,我跟他们说:“我家的狗要下崽了。”我的小伙伴们也很喜欢狗,也想跟我要一只狗崽,但我却对他们说:“不给,因为狗的妈妈会伤心的,就像我们人一样,都离不开亲情。”小伙伴们知道了我不给狗崽的原因,他们都很理解我,也就没再提要猪崽的事了。

通过养狗的经历我明白了,狗和人一样都有亲情,所以从今以后我不再要狗,也不给别人狗了。

六年级乐趣作文 篇9

我家养了九只鸡和一只鸭,鸡里面除了两只新“队员”,其他都是老将,而鸭更是一名老老将。它们都有各自的名字,黄色的我叫它黄宝宝(虽然它已经很老了),黑色的我自然叫它黑宝宝,棕色的肯定是棕宝宝了......鸭子是全棕的,走起路来很威风,我叫它“将军”。

在假期间,我实在“闲趣”,除了吃喝拉撒睡写作业还有看电视,再也找不到任何事做了,我突然间瞄到了放在角落边的一些玉米和布满洞洞的青菜,我想到了一件“甜趣”的事——喂鸡鸭。

我先抓了一小把青菜一扔,它们便飞拥去吃,我觉得不过瘾,直接拿一根抓在手上它们自己来吃,首先是黑宝宝大摇大摆过来了,它先环顾四周,又直盯我手中的青菜,最后走了过来,啄了一口,然后放胆吃起来。黄宝宝可不是这样,它鬼鬼祟祟的,像一个小偷,但也成功吃到了食物,其它鸡也纷纷来吃了。

我又换了一种食物,咳咳,就是玉米,给它们换换口味嘛!喂玉米就很有趣,我家那里有个铁门,我就把玉米一粒粒扔到最里面,看谁跑得快,谁就有口福啦!既能锻炼,又能吃到东西,多好啊!将军在抢食方面可不行拉,它抢不过干脆就躲,我都特意扔到它面前了,它也懒得动一下,被别的“小兵”抢了。桔宝宝抢不过黑宝宝,就狠狠啄它,只要新兵和它们抢,它们绝不“口”下留情。真有趣!

喂食是享受,看它们抢食才是重点,我可是坐观“鸡”“鸭”斗啊!

六年级乐趣作文 篇10

这是我最难忘的第一次,第一次养小狗。

今天,是我家藏獒一个月大了,爸爸答应我把小狗放在家里养一段时间,让它长长肉。于是,爸爸开着车专程带着我去“狗房”接小狗。我们挑了两只最好的小狗带回家里,给它带上狗链子,并且给它们两个洗了个澡。

我给那只母狗取名为“黑鹰”是因为它全身都是黑色的,并且眼睛是蓝色的。而那只公狗,我给它取名为“王子”,因为它是一只“四眼”(眼睛上面有两块黄色的斑点),它显示出皇家气派。

人们都说藏獒对自己的主人非常忠诚,只要主人对它好,它也会忠实主人的。于是,我对它们俩百般呵护,万般疼爱,同时,我也加强了对它们的训练。我拿了根香肠,站在远处呼唤它们俩的名字。开始,它们两个看见有好吃的就飞快地跑了过来,但是,经过我几次呼喊,它们渐渐意识到,“黑鹰”、“王子”就是它们自己的名字。终于,我的付出得到了回报。

“黑鹰”、“王子”慢慢地长大了,叫声也比原来憨厚了许多。一天,我仍旧和往常一样牵着它们去散步,它们看到了树根,就要去嗅一嗅,它们飞快地跑着,我也只能跟着它们一起跑,因为我不能再控制住它们了,它们长大了。我们来到空地上,一起坐在那里,我给它们梳理毛发。这时,我的同学走了过来,开玩笑似的拍了我一下,“黑鹰”、“王子”看到后,急忙扑上去,把他摔了一个大跟头,我赶快喝止住,有惊无险。它们学会了保护主人。

这次养狗,我永远不会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