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作文中心 > 高一作文 > 【精华】我的高一作文九篇

【精华】我的高一作文九篇

推荐人: 来源: 阅读: 8.22K 次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的高一作文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华】我的高一作文九篇

我的高一作文 篇1

风景是什么?医生说:风景就是定格病人康复时的喜悦;老师说:风景就是定格自己学生成才的欣慰;科学家说:风景就是定格一项新的技术被发明出时的激动……

风景在不同人的眼里也有着不同的定义,而我眼中的风景与众不同。

什么是风景?杜牧说是“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的闲适;叶绍翁说是“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的情趣;韩愈说是“草木之春不久归,百般红紫斗芳菲”的春天…。。然而,这些风景都是可见可观可感的实物,在我眼中这样的风景给予我们的是视觉上的品味。

什么是风景?张海迪告诉我们即使自己不能自理,全身失去知觉却仍自读成才,敢于向命运挑战,有着梦想就是人生的风景,司马迁告诉我们虽然自己幼时丧父,为了著写《史记》曾绞尽脑汁,费尽心血,忍辱负重,但是凭着毅力与追求的目标的动力,谱写完了自己一生的风景画;钱学森告诉我们,为了报效祖国,新中国成立后不怕美国的重重阻挠,最终回到了祖国的怀抱,为:“两弹一星”事业立下了汗马功劳,是我国航天事业中一个亮丽的风景线。在我眼中这些“风景”给予我们的是信念的力量。

什么是风景?王昌龄说是“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气魄;郑燮说是“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的意志;刘邦说是“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归守四方”的豪迈……然而这些风景不刻意追求看见它们,但同样可用心灵去体会。在我眼中这样的风景给予我们的是精神上的鼓舞,

什么是风景?站起来比倒下去多一次就是风景,也许你已经跌到了100次,但不要气馁,你要征服失败,就第101次站起来吧!我想当你再次挺直腰板面向困难时,就是一场绚丽的风景。安培告诉我们,专心研究,思考问题就是风景,也许他当初混然不知自己怎么能把马车背当成黑板进行演算,也可能忘记了自己为何专注到边跟马车跑边算数的程度,但我相信他成功将题算出的那一刹那,将粉笔像彩虹一样扔出的那一秒,是他人生最得意而自豪的时刻。著名画家米勒告诉我们敢于拼搏,坚持梦想就是风景。他虽幼时家中贫困,条件恶劣,但他从不轻言放弃,忍受艰苦,却画出了许多著作,我想他成功的那一刻是法国艺术界最闪耀的风景……在我眼中这些“风景”给予我们的是成功的方法。

什么是风景?杜甫说是“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的讽刺,岳飞说是“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的凄凉;李商隐说是”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的无奈……然而这些“风景”都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是作者们忧国忧民的情怀体现,在我眼中这样的风景给与我们的是无限的感慨……

在我眼中的风景是千姿百态,别具一格的,不同的角度有着不同的韵味,要学会发现并读懂它们,因为存在风景的地方未必需要真心的寻找与品鉴,但,值得人真心寻找与品鉴的地方一定有风景。

我的高一作文 篇2

20xx年10月,随着卡车“隆隆”声的结束,我们家开始了在新家的新生活。

小区里有几棵水杉屹立在楼房前,树顶到达四楼的窗台。虽然挺拔,但树干纤细,看上去就知是那种风一吹,很可能会折腰的树,根本引起不了我的注意。时光荏苒,白驹过隙,六年时光一闪而过,我也从一个小学生,变身成了中学生。20xx年8月,夏日里一个普通的午后,我重新关注了那棵树。

那天,阴云密布,狂风呼啸,天地间一片昏黄。风打着卷儿,硬生生地扯下水杉的叶儿,飞向空中。霎时,一道亮光划破苍穹,刺得我眼睁不开。接着,大雨倾盆而下,细细密密如丝的雨线被风凝聚成一种巨大的力量,毫不怜惜地冲刷着大地。待连绵的“哗哗”声愈来愈小,直至停止,屋外已是雨过天晴,阳光依然普照大地。在雨水的洗涤下,水杉变得焕然一新。被金丝勾勒出的轮廓,显得水杉颀长的身材和高贵的气质。突然发现那棵水杉已长过了六楼楼顶。原本不盈一握的树干,现在已长得粗壮坚实。原本短细的树枝,现在已向四周展开,可为树下人撑开一把绿伞。原本瘪灰的树叶,现在已长得饱满圆润,翠绿欲滴。遥想当年,与如今的它相比,实在有太多太多的不同。在这翻天覆地的变化背后,是时间这位魔术师,让本是一片死灰的它,于如今成长的生机勃勃。

“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看”,相隔六年,更是“刮心想看”。一瞬间,过去的过去的一切从四面八方涌上心头,模模糊糊的记忆在此刻变得清晰可见。

那年,我妈妈拉着我从学校走回来,路过了那棵树。

那年,我一个人放学回家,胆战心惊地路过了那棵树。

那年,爸爸教我骑自行车,我不停地摔倒在那棵树下。

那年……,我……,那棵树……

那棵树见证我从幼稚的小学生,蜕变为成熟的中学生。曾经需要牵着爸爸的手才可以过马路的我,如今自己可以拿着月票卡在一辆辆公交车上刷出独立;曾经讨厌不爱学习的小孩,如今明白和同学们在学习上你追我赶……时间让水杉不同于往日,时间也让我出色。

若说时间是一条星光大道,我和那棵树便是同路人,在这条路上走出了炫丽。没有“化肥”,只有时光,我和那棵树共成长。

这时,风从水杉树叶间带走雨后的清新,拂面而来……

我的高一作文 篇3

春天,万物复苏、生机勃勃使我感动;夏天,树木葱茏、百花争艳使我感动;秋天,硕果累累、五谷丰登使我感动;冬天,白雪皑皑、银装素裹使我感动……今天,一位普普通通的清洁工阿姨所做的一件小事却使我感动。

今天下午放学后,我走在回家的路上,忽然看见一只玲珑的小狗在花坛边玩耍。它顽皮的样子把我吸引了过去。

这时,我看到一位身穿灰色制服的清洁工阿姨正在收拾浇花坛用的水管,便不再注意小狗,而把目光投向了阿姨,看着她把巨蛇一样的水管收起来,觉得很有意思。

花坛离马路很近,那个水管放在马路的一边,里边的水没有流干净,阿姨要把里面的水倒完才能收水管。于是,她拎起水管的一头让水从另一头流出去。可是只几秒钟的功夫,马路上就流了一大滩水,人们行走时很不方便。她好像发现了这一点,立刻走过去,小心地拿起了出水的一头,把它放到土地还很干的树坑中,然后让水一滴不剩地流进了树坑,既方便了人们走路,又让大树喝足了水,真是一举两得!

那一瞬间,我被感动了。她不是一个普通的清洁工。因为她为别人着想;因为她想到了别人想不到的小细节;因为她有着金子般的品质。也许你觉得用“金子般”夸张了,因为这只是一个细节。但我觉得不夸张——地面上的积水每天都影响着很多人的心情,你一定不想天天不高兴地踩着水去上班、听课吧?这事虽小,但它体现了一个人为他人着想、节约的思想品质。

一个人扔一张纸不可怕,但大家一人扔一张纸就很可怕了,这不正是那句名言所说的:“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吗?

我的高一作文 篇4

青春散落了一地,如同妖艳的玫瑰,你明知它带刺,却甘愿为它留下一抹嫣红,而后染红了你的世界

——题记

有时候,我在想,如果过去的事情能再重来一遍就好了。只是,任何事情前加上如果两个字,就等同于痴人说梦话,现实永远会残酷地扼杀了你的如果。

我认识她,在很久以前,说不清有多久了,仿佛过了一个世纪般久远。我和她的'第一次见面很是不可思议。那天下午,我气喘吁吁地跑到街尾的奶茶店里,边喘气边说:“帅哥,来杯珍珠奶茶。”

“哦。”她应了声。

过了几分钟,她把奶茶送到我的面前,嘴角扬起了微笑,淡淡的说:“给,还有,我是女的。”我顿时语塞,这,这事能怪我吗?她留着一头露耳的男生头,穿着过于中性化,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她刚刚是背对着我的。“这,这不好意思哦。呵呵。”我傻傻的笑了笑,用来掩饰我内心的尴尬。她耸了耸肩,说:“没事,我叫晴,你呢?交个朋友吧。”

“哦,我叫玲,很高兴认识你。”我微笑着说。就这样,我们认识了。晴,她长的其实很漂亮,但她打扮得太像男生了,有时我都会把她当成男生。就是因为这一点,才发生了那件事。有一天,我们两个去公园玩。走进公园里,一群坐在石凳上的小混混的对话就传到我们的耳边。“你们看,她们多恶心。唉,同性恋,真可怕。”其中一个小混混说。“对啊,好恶心,我要吐了,她们的手还牵着。”又有一个混混附和地说。我听不下去了,我受不了他们的冷嘲热讽,我跑到他们那里,生气的说:“喂,混蛋,你有病,你才是同性恋呢。”“小妹,别生气嘛。我可是不歧视同性恋的。但是,我拜托你们别出来外面,这样可是会吓到别人的。”那个人说完之后,周围的小混混都在笑。望着他们的嘴脸,我被气晕了,我说:“牵手又怎样,我还有更厉害的呢。”我把晴拉到我面前,在她惊慌失措的时候,我吻了她的脸颊。那群小混混大叫了几声,就识趣地走了。之后,晴蹲在地上,她的眼泪一滴一滴的流下。我把她拉起来,抱着她说:“晴,别哭,我不喜欢看你哭。”“玲,对不起,对不……”晴一边哭一边说。

之后,晴就再也没有留男生头了,她留起了长发,再也没有穿过以前那些中性的衣服,反而换成了漂亮的长裙子。即使这样,她仍然是晴,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们仍像以前一样黏在一起,一起听歌,一起买衣服。但是,越美好的东西越容易消失,而我们却不能做任何事情来挽留它,于是,它散了,它溜了,它离我们而去了。

依旧忘不了那天,你对我说你要走了。我听后,心里顿时慌了,我哭着对你说可以不走吗。你没说话,你只是一直无奈的摇头,最后,我俩都抱着一起哭了。

最后,你走了,你还是走了,在那个飘着雪的冬日里,你离我而远去了。

有很多时候,我都在回忆那段日子。青春就在那时从我的脚下飘过,远去了。然而,在最后,我懂了,我回不到以前,就如同我永远都触不到行云流水般的青春。

我的高一作文 篇5

我是高一的一名女生,都说学好物理是男生的强项,我只是笑而不答。因为我喜欢物理课,物理也是我的强项。

首先,我喜欢物理课,因为物理贴近生活。有时候在课堂上,竟然迷糊了自己的位置,有种老师把生活搬进课堂,又带领我们从课堂走入社会的感觉。另外,有的同学觉得学好物理是为了应付升学考试,;有的同学觉得学好物理是为将来进一步学习相关专业打好基础,因此强迫自己必须学好物理,因为物理对自己的以后很重要。我认为,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真正的喜欢和感兴趣,才是动力的源泉,加油站。人们常说,处处留心皆学问。不错的,我发现,物理特别贴近生活,生活中处处有物理,学习它很有用。有时会有这样的感觉:其实这个道理我很小的时侯就知道,就在用,只是没有总结,上升到理论而已。因此,有种迫不及待地求知欲望,所以我喜欢物理课。

其次,我喜欢课前预习有老师给我们准备的导学案。

很小的时候,老师、家长都经常说,课前预习很重要。因此在写完作业后,我也主动预习过,可是老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看不懂、弄不明白。很苦恼,又没有人指引。时间久了,也就放弃了这个习惯。但是现在不同了,我喜欢预习,因为预习前,老师会给我发导学案。导学案引导我该复习哪些旧知识,然后跟随老师设计的巧妙的问题一步一步的思考、学习,步步深入,直到主题,而且后面还跟有练习,加以巩固所学的新知识。我喜欢预习,因为我每次预习后都有很大收获。预习后,有时能基本领会这节课的主要内容,有时会有一两个问题弄不明白,我就及时做出标记,第二天,课堂上我就有明确的目标,会非常关注其他同学对这些问题做出的回答和解释。我喜欢预习,因为每次预习后我都非常有成功感:因为这是我自己独立思考、学习得到的收获,是自我能力的见证。我更加坚定:我的水平提高了,我的能力见长了,我越来越厉害了,与此同时我也越来越自信了。所以我喜欢物理课,我喜欢课前预习有老师给我们准备的导学案。

第三,我喜欢课堂上的自主学习模式。

小时候我是一个好孩子,端端正正的坐着,听老师讲课。现在不同了,改成我们先学习、讨论,之后给大家讲,讲得好,老师给予肯定、表扬;讲的不够完整,同学们互相补充,实在不行,老师再指点、讲解,而且不忘鼓励大家继续加油。我完全是在自主学习,而不是被动接受知识,我体验了学习的整个过程,我知道了该如何学习,也就是学习的方法。再也不会因为课堂上没意思而走神或睡觉,我学到的不仅是知识,更是学习知识的方法。所以我喜欢物理课,我喜欢自己主动思考、小组合作学习的自主学习模式,而不是被动的接受知识。

第四,我喜欢实验,爱追根问底。

我虽然是女生,而且是一个很文静的女生,但是我很认真,什么事我都爱弄个清楚、明白,不弄出个水落石出,决不罢休。物理课都是先总结道理,再运用到社会,很深奥。而物理实验恰恰解决了这个难题,让我好像不怎么会说但心理很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我喜欢实验。有时候,实验还会和书上的有出入,不太一样。我想:科学家都认定了,就应该是那样了。结果被老师批评了:尽信书则不如无书。老师还给我举例说,曾经有一个物理学家总是抱着怀疑的态度,刻苦钻研,一遍又一遍地实验,竟然推翻了认定几千年的一个定律,在历史上有很大反响。我很受启发,并幻想着自己可能就是那个物理学家。从此以后,我不禁更加喜欢实验,还更理直气壮的爱追根问底,弄得有几次让老师哭笑不得,说:小心点,可别是钻了牛角尖。我虽然不太明白,可我还是喜欢我的认真劲,喜欢实验,喜欢追根问底,喜欢物理课。

这就是我喜欢物理课的理由,我喜欢物理课,并且希望有更多的人来喜欢物理课。

教师评语: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真正的喜欢,学起来会事半而功倍;被动的强迫,甚至会事倍而功半。完全的自我投入,往往会在不知不觉中、生活琐碎事情中、无意的言语中等等,默默的收获着。看了这篇文章,我也很有感慨:不经意的言语很可能影响孩子的思想,改变孩子的观念,甚至改变孩子的人生,伴随孩子一辈子。因此,做老师的,一定要先思而后行,为祖国培养出更多的、喜欢学习的、会学习的好孩子。

我的高一作文 篇6

朦胧中看到你身着一袭白袍,醉捧半壶美酒,像酒中仙一样飘然而来。

在我的生命刚刚开始时,朦胧之中就有了你的影子。虽然对于你的诗句懵懵懂懂,不解其意。但在不断的咀嚼和欣赏中,也渐渐懂得了一些。“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这句诗词脍炙人口,千古流芳,那种温馨的感动勾起了我无尽的遐想。在儿时,我欣赏你的非凡才华!

你放荡不羁,一个酒壶竟成了你毕生的挚爱。你引吭高歌,仿佛天生天养。你淡泊名利,要高力士脱靴研墨,视名利如粪土。你举杯邀明月,仰天大笑,“自称臣是酒中仙。”举杯,饮尽风月;举杯,引吭高歌;举杯,放荡不羁。那时,我欣赏你你将自由进行到底的勇气!

你说“长风破浪会有时。”你说“天生我材必有用。”不得不佩服你的乐观。你笑看风云,似乎一切离你远去,只剩下一个空灵的世界任你游荡。你“把酒邀明月”,吟唱着无人问询的孤独;你醉饮美酒,豪挥笔墨,写尽满腔热血。一张薄薄的宣纸写不了你满腔的豪情,一支秀长的毛笔话不尽你一生的壮志。后来,我欣赏你无以言语的豪迈!

当思绪静静回放,情节慢慢梳理时。偶然发现了你惘惘情思。你曾因满身才华但无处施展而悲愤;你愤恨世道炎凉,感到仕途艰难;你曾因朝廷的重用而对未来充满希望,你也因此对自己满身才华的施展而满怀信心……“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身为游子的你心中满怀惆怅;你对着高堂明镜,心中延绵不断的伤感竟让青丝变为白发;你厌恶官场险恶,愤恨之中的你写下了“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你高呼“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一句句掷地有声,铿锵有力。现在,我欣赏你不畏权贵的清高。

原以为你的一生都是顺风顺水,但现在看来却遍布坎坷。也许是因为当时的懵懂没有参悟透你如此复杂的内心吧!原来,你的一生也会被风中翻飞的秋叶遮挡你向前望去的眼眸;原来,这才是你坎坷遍布而又诗意盎然的人生!

我欣赏你,欣赏你的才华,欣赏你的勇气,欣赏你的豪迈,欣赏你的如此种种。最重要的,是欣赏你的乐观豁达和绚丽多彩的人生!

我的高一作文 篇7

从小到大,真正让我喜欢的电影、电视剧并不多,得上百看不厌的只有两个,一是《西游记》,一是《烈火中永生》。喜欢《西游记》,无非是为了消遣,让里面的猴儿逗自己一笑罢了;而对《烈火中永生》的喜爱,则完全出于一种发自内心深处的震撼与感动。

《烈火中永生》我前前后后看过几次。第一次看时,我大概不到十岁。当时并不懂得“革命”、“牺牲”等等词汇的意义,但心里已经有了一份崇敬英雄的情感。从那时到现在,我最崇敬的一直是江姐。

第二次看《烈火中永生》时,我多少成熟些了,对那段历史也有了一些了解,这部电影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在看过的几部以红岩英烈为题材的影视作品里,《烈火中永生》是我最喜欢的一个。

在影片开始不久,有一个情节,是江姐见到孙明霞。她微笑着问:“明霞,生我的气了吧?”因为我一直没看过开头,在这个情节以前就没看过了,所以不知江姐为何问了这句话(是否是因为组织没有批准孙明霞去川北?)。但那种亲切的微笑、亲切的话语,一下就把她朴素、和蔼、平易近人的品质体现了出来。

江姐看到城门上挂着丈夫头颅的那一场,我觉得氛围营造得非常好:淅淅沥沥的阴雨、三三两两的农民、高高耸立的城门,直到江姐看清了布告,这一切安排,直接营造了“路上行人欲断魂”的氛围。

在江姐的性格中,最感染我的是她面对一切风险、考验,直至酷刑与死亡时所表现出的那种乐观镇定、泰然自若。这一点在审讯、牺牲时都表现的尤为突出。

审讯那一场,江姐的沉静和徐鹏飞的暴怒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上级的姓名、住址我知道,下级的姓名、住址我也知道……”这一段话,听起来庄重无畏。在这时可以感到,那群拥有着各色刑具、身强体壮的特务,在她这样一位看似柔弱的女共产党员面前,都显得尘土一般渺小。灭绝人性的毒刑拷打之下,女英雄毫不屈服,让我肃然起敬。还有一个细节让我久不能忘:徐鹏飞说了一段话,大意是说江姐的丈夫死了,留下个小孩谁来带?再过个三年五载,孩子长大了,怕是连爹妈也不认识。这时,江姐转过头背对敌人,我看到她眼里似乎闪过一丝泪光。我能够感受到她作为一位好妻子、好母亲对丈夫、儿子深深的爱。

牺牲的那一场,几次我都是含着眼泪看完的。《国际歌》音乐响起,悲壮!震撼!江姐换上旗袍,整理衣装时的从容不迫,以及和许云峰共赴刑场,向战友们挥手告别的那种“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在我心里凝成了永恒!

看到最后被囚的革命者们冲出牢笼,和解放军拥抱、握手的场面,我有些辛酸。因为这毕竟只是一种美好的理想,心中始终忘不了大屠杀中300多人遇难的惨烈。

最后一次看《烈火中永生》是在20xx年7月5日,就是一年前的这一天。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在两天后的7月7日,我走进了中考的考场。正因为心中那一份激动,考试中我丝毫没有紧张,超常发挥考进了重点高中。在我的生活、学习里,毫无疑问,《烈火中永生》给了我很大的帮助。这时我在初中最困难的一段时期里都没有畏缩不前过。

遗憾的是,到现在我也没能完整地看过《烈火中永生》,只能期待着下一次机会了。

我的高一作文 篇8

夜间,这条幽静的河堤走廊上,有一家三口,嘻戏慢步,对我而言,这世间最美好的事物莫过于此。我看了看我的妻儿,后若有所思的昂起头对着残月,对这三十多年做了个总结——我是苦难神的儿子,幸运神的轮回。

早晨,我与周公西湖亭内拼杀棋艺,忽然天崩地裂,乾坤异转。我幽怨的撑开双眼,但看到我那不足五岁的儿子,眼中的幽怨随之飘散,代换而来的是哪无尽的慈爱,我把他拉到我的怀中,狠狠的亲了几口。我快速的穿衣洗漱,走进客厅,看到贤惠的妻子和那诱人的早餐,还有我那可爱的小儿子,此时此刻我觉得我是全天下最幸福的人。吃完早餐,她要上班就先行一步,碗筷的事情也就包给我了,洗完碗筷后慢悠悠的送着儿子去上学。送完儿子后我也急忙赶往摄影棚开拍我这一生中的最后一部作品,当然我也就拍了那两、三部,拍的少并不是因为我导术不行,反之——超然心仪。我导片存在一个原则:只拍历史片和由小说改编的作品,当然小说是我写的,也不是没有例外,只要能颤动我灵魂的瑰宝,我都为之拍摄。

“孙导早。”“孙导好。”“孙导好。”“导演好。”······一阵阵问候声钻进耳蜗,我微笑的点点头“换装,准备开拍。”刚开拍时,总是有忘词笑场的,我不知卡了多少次,骂了多少遍。最后实在没法拍了,就停场10分钟,要他们歇息喝口水,再好好的看看剧本,我也开始讲故事,引诱他们入戏;开拍后有的老资演员已入戏,有了第一个,那就有第二个,第三个,后几乎没有卡片。我盯着画幕,看着那场景,听着那言语,一幕幕画面在我心头回放,我那不争气的泪水早已滴涌。她与那些所谓的明星先比,少了分姿色,缺了点心机,但、她爱我,在我眼中她是最美的女人。

她虽然没有妖娆的身姿,倾国的容颜,但她有一颗圣洁的灵魂和慈爱的心。

啊!还有六个月多就是我们结婚八周年庆,从结婚到现在我也没有给她送过什么有意义的东西,所以我决定把我这一生中最后一部作品送给她。这个周年庆过完后我也将退出这个交易成风的圈子,一心写我的小说和看我那不足五岁的儿子,要孩子快乐的长大,这也是我儿时的一个理想。

我的高一作文 篇9

当我还是一粒种子的时候,我便坠入了这黑暗的深渊里。

那时狂风呼啸,气浪灼人,沙石飞腾,岩浆横溢,霎时天昏地暗,山崩地裂,好像到了世界末日,我伴着风,爬过了一个又一个高高的山岭,穿过了一个又一个长长的石洞,来到了这儿;我离开对我百般呵护的父母和我朝夕相处的兄弟姐妹,来到了这儿,我经过大风大浪颠沛流离来到了这儿――一个四下空寂,暗无天日的深渊,这儿四面均为悬崖,险岩峭立,怪石嶙峋,巨石涌动。

多少年过去了,我常思念我的故乡,那绿草如茵,百花齐开放,一阵晚风拂过,点点滴滴都是香气。可这幽暗的峡谷里,却依然如故:黑呦呦,光秃秃,阴森森,静悄悄,望着头顶那一片窄小而又湛蓝的天空,我陷入了沉思:我想我要振作起来,冲破峡谷的束缚,去拥抱眼外所有的美好事物。所以我开始努力汲取落下的滴滴雨水,坚持不懈的向外顶,终于我冲出了那层黝黑的土地,我虽自豪,却也还在不管不顾的向上伸,我想要触碰到那片天,去过自己想要的生活,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

突然一颗巨石猝不及防地落在我的头顶,顿时,我的腰折了,望着眼前的这块巨石,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心灰意冷,铺天盖地的失望迎面袭来,这块巨石几乎把我所有的梦想都给毁灭;把我所有的努力都给否定;把我所有的坚持都化为乌有。

从那以后我便日渐消退,随遇而安了,直到那束阳光直射下来……

突然的,我感到眼前有一束光,我笑了笑,又转身埋头过去,阳光已经不知道背对过我多少次了,阳光赋予世间万物茁壮的生命,却从未怜惜过我这峡谷里的种子一次。

可这次不同,阳光似乎真的听到了我的呼唤,头一次照射进谷底,直射我的心房,那阳光真的好暖,她像一股清泉流进我的身体,给我带来丝丝惬意与阵阵温暖。

我开始选择抛弃灰暗,坚持去追逐光明,我开始珍惜每一束来之不易的光芒,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感到自己正在不断成长,变得越来越坚强。

直到那天,一个声音响起,好挺拔纯洁的白桦树啊,这一刻我知道我的努力没有白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