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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卫生院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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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6卫生院分级诊疗实施方案,欢迎大家阅读。

2016卫生院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2016卫生院分级诊疗实施方案1】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我市医疗服务体系,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0号)、《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湖北省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鄂卫生计生发〔2014〕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遵循医学科学规律,按照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的原则,以提高全市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慢性病、常见病、多发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完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形成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逐步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切实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

  二、工作目标

到2017年,政策体系逐步完善,以医疗联合体为主要形式的分级诊疗协作机制基本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的比例明显提高,全市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

到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比较健全,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全市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基本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

——基层首诊。按照群众自愿、政策引导的原则,支持和引导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逐步控制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规模,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承担公立医院的普通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对于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

——双向转诊。坚持科学就医、方便群众、提高效率,完善双向转诊程序,建立转诊指导目录,形成高效双向转诊机制。建立全市区域在线预约挂号平台,公立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转诊预约挂号服务,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转病人优先安排诊疗和住院。畅通下转渠道,将恢复期需要康复的病人或者慢性病病人转诊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

——急慢分治。落实全市各级医疗机构急慢病诊疗服务功能,调整各级医疗机构病种结构,以慢性病管理为突破口,逐步建立全市急慢分治的制度。提高公立医院急危重症的救治能力,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发展康复、老年、长期护理、慢性病管理、临终关怀等接续性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科学、适宜、连续的诊疗服务。

——上下联动。以形成分级诊疗秩序为目标,大力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探索科学有效的医联体运行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全市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共享诊疗信息、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和教学培训的信息网络体系,建立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以强基层为重点的全市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1.认真落实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卫生计生部门要按照各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实行合理的分类考核,健全全市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建立绩效评价、财政投入与激励约束相统一的制度,指导督促各级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

各级医疗机构要切实调整并落实服务功能,认真履行自身职责。中心城区三级医院要重点提高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诊治能力,有序将普通门诊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分流常见病、多发病复诊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到基层就诊。中心城区二级医院要积极转型,实行差异化发展,结合自身实际向康复、护理、老年病等慢性病诊疗服务、专科化方向发展。新城区区级医院要加强能力建设,发挥龙头作用,提供区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服务的可及性,与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以下统称慢性病医疗机构)一道,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2.着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档升级计划,从2016年开始,用3年时间,提档升级10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5个、乡镇卫生院35个,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医疗设备、就医环境、信息联通、体制机制、服务水平均达到提档升级要求。到2018年,全市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成为省级甲A单位,100%社区卫生服务站完成规范化建设,60%乡镇卫生院创建成为“四化”(建设标准化、业务规范化、管理科学化、运行信息化)卫生院,100%村卫生室创建成为“五化”(产权公有化、建设标准化、服务规范化、运行信息化、管理一体化)村卫生室。

加快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在中心城区组建以大医院托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要模式的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在新城区实施各级医疗机构区乡集团化、乡村一体化管理,实现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着力加强中心卫生院在急诊抢救、常规手术、正常分娩、儿科等方面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护质量的管理,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持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继续实施基层中医药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国医堂建设,不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3.加快新城区区级医院建设。根据服务人口、疾病谱、诊疗需求等因素,统筹规划新城区区级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每个新城区重点建设好区人民医院和区中医医院,到2020年,全市新城区人民医院均达到三级医院水平,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逐步将新城区区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区的目标。将区级公立医院临床专科建设纳入全市重点专科建设规划,到2017年,每个新城区区级公立医院有2个以上专科入围市级临床重点专科。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重点加强新城区人民医院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科,以及传染病、精神病、急诊急救等临床专科建设,提升区级人民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区级中医医院重点加强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针灸、推拿等中医特色专科和临床薄弱专科、医技科室建设,提高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

(二)加强以全科医生为核心的基层人才队伍建设

1.提升岗位胜任能力。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从2017年起,新进基层临床岗位医生必须参加规范化培训,实现临床医生的“同质化”;加大转岗培训力度,强化在岗专科医生的全科医学理念,提升临床诊治能力,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全覆盖;加强基层医生继续教育,依托医疗联合体,定期开展专业进修、菜单选学、特色培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队伍的临床能力。

2.加快人才储备与输送。实施全科医生订单培养计划,每年定向招收一批全科医学学生,毕业后经规范化培训进入基层全科医生岗位工作;探索“特设岗位”引进模式,择优招聘临床医学毕业生进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协商签订服务协议;加强乡村医生的定向培养,探索实施“村来村去”培养模式,培养一批村卫生室后备人才;鼓励退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坐诊,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3.加强培训基地建设。依托在汉国家、省级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健全完善涵盖全科医学理论基础、临床技能、基层实践的全科医生培训体系;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更新完善教学设备,改善教学配套条件;规范培训基地管理,严格教学质量评估,确保教学培训质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能力和水平,不断扩大招生规模。

(三)建立以慢性病为突破口的分级诊疗推进机制

1.建立完善双向转诊机制。认真执行省卫生计生委制发的《常见疾病分级诊疗指南(试行)》(鄂卫生计生办发〔2014〕40号),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分级诊疗病种,建立以覆盖慢性病、常见病、多发病为重点的转诊目录。加快建设区域统一的双向转诊平台,逐步实行网上预约转诊、病案传送,并与医保经办机构信息网络互连互通,共享医疗资源,形成高效双向转诊机制。

建立有序转诊制度。规范上转程序,对一般患者,各级医疗机构要按照疾病轻重程度向上转诊,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中心城区患者优先转诊至三级医院,新城区患者优先转诊至区级医院。畅通下转渠道,重点畅通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向下转诊,逐步实现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科学安排急危重症患者救治和康复治疗,按照保证及时救治的原则,急危重症患者就近直接转入二、三级医院就诊,病情稳定后且符合向下转诊指征的患者,应当转至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接续治疗、康复治疗。

2.着力推进急慢分治机制。按照慢性病先行的原则,逐步推进分级诊疗常态化。以高血压、糖尿病、肿瘤、心血管疾病等慢性病为分级诊疗突破口,完善分级诊疗推进机制,降低医院慢性病患者就诊比例和普通门诊比重,有效利用医疗资源,控制慢性病医疗费用、改善慢性病管理效果。

积极探索慢性病“医院—社区”一体化管理模式,组建以医院慢性病专科医生(主治医生以上)、基层全科医生及公共卫生医生(或者护理人员)组成的紧密协作团队,对辖区内慢性病患者实施诊治、康复、并发症筛查、预约、转诊等一体化管理,共同为慢性病患者提供科学、适宜、连续性的诊疗服务。依托“一体化”管理模式,使各级医疗机构切实落实急慢病诊疗服务功能,及时将控制不良、急危重症患者转诊至上级医院实施规范化治疗,并引导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从医院及时转出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重点加强基层慢性病的用药衔接,采取多种措施切实保障基层慢性病患者的合理用药。

3.推进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加快推进全市医疗联合体建设步伐,制订全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建立不同医疗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到2016年,全市所有公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与二级以上医院组建医疗联合体,逐步形成科学高效的上下联动机制。

医疗联合体内实行“三通”,即:人员互通,通过上挂、下派、进修、培训等多种形式,促进医疗联合体内各类人员合理流动,满足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资源互通,共享检查、检验设备,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充分利用医疗联合体内优质医疗资源,共同做好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医疗互通,借助信息化手段,开展预约挂号、预约住院、远程会诊等医疗服务。制定医疗联合体内双向转诊实施细则,开辟急危重症患者上转救治绿色通道,医院逐步将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普通门诊,以及部分疾病的住院康复治疗下移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引导建立基层首诊机制。建立基层签约服务制度。通过政策引导,推进居民或者家庭自愿与签约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签约医生团队由二级以上医院医师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组成,探索个体诊所开展签约服务。签约服务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6岁以下儿童、残疾人、生活困难群众等为重点人群,逐步扩展到普通人群。明确签约服务内容和签约条件,确定双方责任、权利、义务及其他有关事项。根据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合理划分签约医生团队责任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签约医生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签约服务收费,签约服务原则上按年收费,主要由医保基金、签约居民付费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等渠道解决。鼓励采取分类签约、个性化签约、有偿签约等多种签约服务形式,满足居民多层次服务需求。

(四)建立以医疗信息互联互通为主要内容的分级诊疗信息化技术支撑体系

1.加强医疗信息共享,确保全市区域内转诊信息畅通。建立全科医生团队管理信息系统,为全科医生提供便捷的签约对象管理、优先预约号源、绩效考核等服务。逐步规范固化各级医疗机构之间患者转诊流程,实现门诊、住院、康复等常见转诊业务的在线办理,使双向转诊更加方便、快捷。依托市、区两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自动更新和共享调阅,为医疗机构之间开展分级诊疗提供横向支撑。

2.提升远程医疗服务能力,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推动二、三级医院建立远程医疗服务团队和工作及费用结算机制,带动基层医疗诊断水平的提高,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会诊、病情诊断、培训等服务,探索“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有效模式。

3.推广在线医疗服务,探索基于互联网的分级诊疗应用。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在线医疗服务,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等便捷服务。鼓励第三方互联网企业建立分级诊疗平台,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建立跨区域医生资源纵向协作机制。支持基于互联网的医疗联合体内协同健康分级管理应用,建立个人—家庭—社区—医院四级协同健康分级管理体系,完善治疗、康复、护理全流程服务链。

(五)完善以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为关键的分级诊疗保障机制

1.完善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机制。科学制订全市“十三五”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强化其在医疗资源配置方面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合理控制全市三级医院规模和数量,建立以服务人口病种结构、服务辐射范围、功能任务完成情况、人才培养任务、工作效率等为核心的公立医院床位调控机制,严格控制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公立医院床位规模不合理扩张。加强全市慢性病医疗机构的规划、设置和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医院、一级医院转型为慢性病医疗机构,为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接续性医疗服务。

2.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和对医疗费用的监督制约作用,推进全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建立以总额控制为主,按服务单元付费、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逐步拉开各等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差距,原则上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分别达到10%、15%、15%以上。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3.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结合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合理制定和调整全市医疗服务价格,对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患者合理选择就医机构形成有效的激励引导。根据价格总体水平调控情况,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在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费用、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的基础上,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4.建立完善利益分配机制。通过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加强费用控制等手段,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向下转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主动承担疑难复杂疾病患者诊疗服务。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建立注重质量效益为主的绩效考核制度,强化平时考核、服务数量和质量考核,推行体现“多劳多得、效益优先”的绩效工资制度,提高奖励性绩效比例,赋予管理者分配自主权,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的积极性。

5.完善基层卫生人员晋升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基层卫生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制度,结合我市基层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制订专门的量化评审方案。对长期在城乡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晋升卫生高级任职资格评审时,按照在基层工作年限倾斜加分,逐步推进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确保基层卫生人才“进得来、留得住”。

  四、实施步骤

(一)试点阶段(2016年1月—2017年12月)。采取“点面结合”的方法,在黄陂、新洲、江夏、蔡甸、东西湖、汉南区6个新城区和汉阳区开展整区分级诊疗试点;其他各区也要结合自身实际,依托医疗联合体,以慢性病为突破口,创新工作思路和机制,大力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1月—2020年12月)。在试点的基础上全市各区、各级医疗机构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并对各区分级诊疗工作开展评估,总结经验,对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修正及改进,进一步优化方案,完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