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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至2017学年寒假放假时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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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已经过去了,寒假还会远吗?下面请看本站为大家提供的寒假放假通知,欢迎阅读。

2016至2017学年寒假放假时间的通知

  2016至2017学年寒假放假时间的通知【1】

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社会事业局,各区(市)县教育局,直属(直管)学校: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6-2017学年全日制中小学教学时间作如下安排,请遵照执行。

一、全日制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学年时间安排

全日制中学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定于2016年8月30-31日办理入学手续,进行入学教育,9月1日正式行课。2017年1月15日结束,1月16日开始放寒假,共计教学19周;第二学期定于2017年2月13日办理入学手续,2月14日正式行课,7月4日结束,7月5日开始放暑假,共计教学20周。

全日制中学全年共52周,其中教学时间39周,假期(包括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共13周。初中上课时间35周,学校综合实践活动时间2周(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如学校传统活动、文化节、运动会、研学旅行等),复习考试时间2周(初中最后一年的第二学期毕业复习考试时间再增加2周)。普通高中高一、高二年级上课时间35周,复习考试时间2周,劳动技术和社会实践教育2周;高三年级上课22周,复习考试11周,劳动技术和社会实践教育2周。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职业中学、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上课时间为35周,复习考试为2周,机动时间为2周(由学校根据专业情况自行安排实习或见习)。

农村中学可根据农事特点,在学校综合实践活动的2周时间内安排农忙假,具体办法由各区(市)县教育局根据当地实际与劳动技术教育机动时间等统筹安排。

二、全日制小学学年时间安排

全日制小学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和放假,第二学期的开学时间与全日制中学相同,第二学期于2017年6月27日结束,6月28日正式放假。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严格执行本教学时间安排,未经成都市教育局批准,任何学校不得随意更改开学和放寒、暑假时间,学校调整课时安排一天以上应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期末考试时间原则上在正式放假前一周内安排。

(二)各学校要按照教育部、省、市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严格作息时间。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及课时,不得挤占音、体、美、劳技、综合社会实践等课程的教学时间,不得随意增加教学难度和赶超教学进度,不得提前结束新课;不得以任何名目、任何形式组织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集体补课,组织高三学生补课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执行。学校的课程表、作息时间表要向家长和社会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学校课程开设情况和作息时间进行有效监督。

(三)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并做好师生集体活动的组织和安全工作。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落到实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特此通知。

成都市教育局

2016年5月12

  2016至2017学年寒假放假时间的通知【2】

各县区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好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进一步加强全市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市教育局编制了《榆林市普通中小学2016至2017学年校历》(以下简称“《校历》”),现将《校历》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为做好学年衔接工作,2015至2016学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定于7月9日放暑假,普通高中学校7月16日放暑假。2016至2017学年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学期

(1)义务教育学校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一至八年级于2016年8月22日开学上课;2017年1月7日放寒假,全学期共20周。九年级于2016年8月15日开学上课;2017年1月7日放寒假,全学期共21周。

(2)普通高中学校

全市普通高中一、二年级于2016年8月22日开学上课;2017年1月7日放寒假,全学期共20周。高中三年级于2016年8月1日开学上课;2017年1月21日放寒假,全学期共25周。

第二学期

(1)义务教育学校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一至八年级于2017年2月20日开学上课;7月8日放暑假,全学期共20周。九年级于2017年2月13日开学上课。

(2)普通高中学校

全市普通高中一、二年级于2017年2月13日开学上课;7月15日放暑假,全学期共22周。高中三年级于2017年2月6日开学上课。

二、有关要求

1、根据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相关规定,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假期(包括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分别是13周、11周。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各地应当针对每个学期长短不一的情况,调整学年教学时间”意见,我市将义务教育九年级中考后的教学时间,对应进行调整,其中1周调整到九年级第一学期(提前1周开学),1周调整到第二学期(提前1周开学),九年级任课教师部分寒暑假休息时间调整到中考后。将高三年级高考后的教学时间,5周调整到高三年级第一学期(提前3周开学,推迟2周放假),1周调整到第二学期(提前1周开学),高三年级任课教师部分寒暑假休息时间调整到高考后。

2、各县区、高新区教育局和广大中小学要严格执行《校历》安排,严格按照教学进度科学、合理安排教学工作,不得随意超前或推后、随意增减课时,特别是严禁初中赶超课时,出现八年级下半学期即完成九年级部分或全部教学任务的违背教学规律和违反规定的行为。广大中小学按规定时间开学、放假,教育师生过好安全、健康的假期生活,未经市教育局同意,不得提前开学或推后放假。重大节日放假办法执行国务院及各级政府关于节假日安排的相关规定。各县区、高新区教育局要定期、不定期对辖区内各学校《校历》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3、省管试点县神木县、府谷县不在本《校历》执行范围内,两县应自行制定中小学2016至2017学年校历。

全市各公、民幼儿园参照本《校历》中的小学开学、放假时间安排各项工作;公、民办职教中心(职业中学)参照普通高中开学、放假时间安排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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