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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社区组织开展祭扫烈士墓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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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烈士陵园烈士墓碑前集中开展公祭活动,怀着无比崇敬的心情,深切缅怀革命先烈们的丰功伟绩和音容笑貌。。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的2017社区组织开展祭扫烈士墓活动方案,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2017社区组织开展祭扫烈士墓活动方案

  【2017社区组织开展祭扫烈士墓活动方案1】

2017年清明节即将到来。为深切缅怀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社会主义事业英勇牺牲的烈士,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和青少年继承和发扬光荣传统,增强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促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市政府决定,3月27日至4月4日在全市开展祭扫革命烈士墓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烈士的丰功伟绩。报纸、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要开辟专题、专栏,大力宣传烈士丰功伟绩,在全社会营造缅怀烈士、崇尚烈士的`浓厚氛围。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利用橱窗、戗牌等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烈士事迹宣传,对广大干部群众和青少年开展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不断激发全市人民奋发有为的豪情,努力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高邮。

二、开展形式多样祭扫悼念活动。市民政局要主动热情地做好外地烈士亲属来邮扫墓的有关接待。驻城各部门、各单位,按系统组织瞻仰革命烈士纪念馆、祭扫革命烈士墓活动(具体安排见附表)。对自发到烈士纪念设施祭扫烈士的社会群众,烈士陵园管理处要认真组织引导,相对集中地组织纪念仪式,确保纪念仪式庄严肃穆。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就地就近开展祭扫革命烈士墓、悼念革命先烈活动。

三、加强祭扫活动的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园区)、各部门在祭扫活动中要“庄严肃穆、简朴文明、安全有序”,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活动安排,周密制定工作预案,强化文明祭祀意识,陵园内严禁焚香烧纸和进行其它封建迷信活动,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祭扫活动安全有序、文明高尚。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对烈士纪念设施、烈士墓、纪念堂馆及周边环境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瞻仰祭扫环境整洁优美、庄严肃穆。

  【2017社区组织开展祭扫烈士墓活动方案2】

清明节将至,为深切缅怀革命先烈,进一步弘扬历史正气,传承革命精神,继承革命先烈遗志,牢记党的宗旨,把祭扫活动与当前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密切结合起来,学习革命烈士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和勇于献身的大无畏革命英雄主义精神,把缅怀革命烈士的热情化作建设美丽荔浦、和谐荔浦的巨大动力,进一步推动和促进我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开展。县委、县政府决定在清明节期间开展祭扫革命烈士墓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县城举行祭扫烈士墓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2017年4月1日上午8:30时报到,9:00时入场完毕。

(二)活动地点:县革命烈士陵园。

(三)参加人员:

1.县四家班子领导全体人员(含调研员,副调研员,人武部政委,法检二长,公安局政委,县长助理);

2.县直及驻荔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党政主要领导不足20人的口须组织20人参加);荔城镇党政班子及干部职工30人;

3.离退休老干部代表10人(由县老干局负责组织);

4.驻荔部队15人(其中人武部5人、武警中队5人、消防大队5人);

5.少先队员代表20人(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

(四)其他事项:

1.县四家班子、县直八大口、驻荔部队(含人武部、武警中队、消防大队)、荔城镇、县老干部代表、县少先队员各敬献一个花圈,县老干部代表、县少先队员所敬献的花圈分别由县老干局、县教育局负责准备。

2.由县委宣传部负责音响器材及仪式乐曲,安排记者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3.横幅标语、场地布置等事宜由县民政局负责安排落实。

4.为不影响交通秩序,要求各单位参加祭扫烈士墓干部职工步行前往。

5.为表达对革命烈士的敬仰之情,参加祭扫烈士墓的干部职工着正装(白色衬衣,深色领带),有制服的须穿制服,如无正装须着深色外套。

二、各乡镇、各中小学校自行组织就近开展祭扫革命烈士墓活动。

三、祭扫革命烈士墓是一项严肃的政治活动,各乡镇、各单位、各学校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确保安全,严防事故发生。

四、各乡镇要于4月2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整理分别报送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