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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明察暗访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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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打造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勤政廉政的工作和队伍。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2017关于开展明察暗访工作方案,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开展明察暗访工作方案

  【2017关于开展明察暗访工作方案1】

为全面落实总局“三个三”工作要求和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各项具体措施,规范纳税服务工作,推动我局作风效能进一步提升,强化地税工作人员为纳税人服务意识,推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纠正存在问题,推动全局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根据《巴州地税局关于全面开展明察暗访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窗口服务单位规范服务专项治理工作实际,特制定《库尔勒市地方税务局明察暗访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切实抓好我局的明察暗访工作,我局成立明察暗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沈 斌

副组长:艾合买江·阿比孜、艾沙江·木沙、毛红、田军蓓

成 员:王在明、赵述俊、吕方明、唐丽珠、陈敬军、谢新芳 、玉素甫江·艾买提、张春阁、徐宏、居维明、王春方

领导小组负责明察暗访大项工作的研究部署,办公室设在监察室,主任由田军蓓同志兼任,成员由王在明、赵述俊、张蓉、潘文靖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明察暗访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和考核等工作。

二、明察暗访的对象

明察暗访工作由我局聘请的政风行风评议员及明察暗访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人员具体组织实施。明察暗访的对象为本局工作人员(包括外派人员)。

三、明察暗访的内容

(一)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三个三”工作要求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不依法行政、办事效率低下”以及“吃拿卡要报”等现象。

(二)办税场所管理制度、办税公开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办税场所工作纪律松散,办税人员解答基本税收问题时存在错误、不详或推诿等问题。

(三)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岗位责任制、同岗替代制、否定备案制等七项制度落实情况。

(四)随着工作的进一步深入,明察暗访范围也将进一步拓展。工作人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四风”整改情况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内容,也要将全面纳入明察暗访工作范围。

(五)其他与工作作风有关的情况。

四、明察暗访的工作方式

明察暗访工作坚持明察和暗访相结合,具体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与各部门联系,明察暗访人员可通过实地察看、到税户中调查、影像暗拍录音、听取汇报、调取部门会议纪录和相关文件台账、个人谈话等方式了解相关规定的落实情况;也可通过召开纳税人座谈会了解纳税人诉求和对主管地税务机关的评价情况。也可以组织特邀监察员对各部门和人员的行政管理、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问责。

明察暗访工作开展的时间应综合考虑征期、节假日、新政策出台、新系统上线等多种因素,力求全面掌握实际情况。我局明察暗访工作每个月进行至少2次, 同时要做好相关的资料的记录,及时下发明察暗访工作通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在我局作风效能曝光台上曝光。

五、明察暗访任务及责任区分

党组书记、局长沈斌对全局的明察暗访工作负总责,党组成员、副局长艾沙江·木沙负责对办公室、管理科、第三税务所和第五税务所的明察暗访工作,党组成员、副局长毛红负责对计会征收科、税政法规科和第四税务所的明察暗访工作,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田军蓓负责对人事科、监察室、第一税务所和第二税务所的明察暗访工作。

局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明察暗访责任部门的日常管理和督查,每月对责任部门明察暗访不少于两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同时做好检查登记。凡是在全局组织和上级组织的明察暗访中出现问题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分管明察暗访工作的局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的连带责任,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

六、明察暗访的结果运用

(一)明察暗访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发现问题和改进工作相结合。工作中,注重对明察暗访结果的运用,对查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领导进行汇报,明察暗访结果在全局通报,与行政奖励、行政问责挂钩。让表现突出的部门和职工受到鼓舞,让表现不佳的部门和职工感到压力,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

(二)及时督促整改。对明察暗访中发现问题的部门,通过下发整改通知书、监察建议书、监察决定等形式,提出明确整改要求,督促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对于整改问题不到位、走过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严肃责任追究。按照有责必尽责、失责必追究的要求,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不仅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分管领导及部门领导的连带责任。

(四)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先进做法和典型事迹,要及时总结经验、大力宣传,以弘扬正气,传播正能量。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明察暗访是转变机关作风、提升行政服务水平、优化办税环境的有效方法,也是发现问题,揭露矛盾、惩戒警示,提质增效的有效手段和形式。被查访部门和人员要高度重视和认真配合局纪检组开展的明察暗访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挠检查活动。

(二)严肃纪律。明察暗访工作人员要严于律己,要求别人做到的,首先自己要做到,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总局、区局和州局将不定期随机选取对象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局领导要按照已经明确的责任部门,严格落实好领导责任,各科室要切实抓好内部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好工作纪律、组织纪律,从小处和细处着眼,狠抓工作作风的管理,对存在问题积极整改,强化行为约束,进一步改进作风,规范工作秩序,确保不出问题。

  【2017关于开展明察暗访工作方案2】

根据县效能建设总体部署,为推动我局机关工作作风建设,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能,结合我局有关制度和实际,就效能建设明察暗访有关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明察暗访的范围对象

本系统内机关、事业单位和服务窗口等全体工作人员。

二、明察暗访的主要内容

(一)工作纪律情况。是否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是否存在工作时间擅离职守,随意脱岗、串岗情况;是否存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是否存在赌博或进行以钱为注的活动;是否存在上班时间进入休闲娱乐场所进行娱乐活动等行为。

(二)服务态度情况。是否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是否存在态度生硬、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办事是否顺畅,投诉监督电话是否畅通等问题。

(三)工作效能情况。是否存在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程序繁琐、效率低下的问题;是否存在擅自增设审批程序等问题。

(四)依法行政情况。是否存在徇私执法、粗暴执法的问题;是否存在不亮证执法或使用无执法资格人员从事执法等问题;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是否存在刁难群众、 “吃拿卡要”等问题。

(五)其他与工作作风有关的情况。

三、方法与措施

1、明察暗访工作必须两人以上进行,事先一律不得通知被察访单位或个人。每位成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能。

2、明察工作主要采取听介绍、查资料、问情况、召开座谈会、接受举报人举报投诉等方式进行,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次。

3、暗访工作有选择地深入到办公场所和办事窗口,现场察看、询问,随同办事、模拟办事。暗访工作不定期进行。

4、明察暗访结束后要认真整理察访记录,及时汇总情况,总结明察暗访对象好的经验做法,分析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提出处理、整改意见及建议。

四、明察暗访的结果运用

1、建立通报制度。每次明察暗访工作结束后,对明察暗访情况进行归纳和总结,对系统内各科室、单位干部作风和效能建设的总体情况和查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负责人进行汇报,在全体工作人员大会上通报。同时作为单位和个人评优评先、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2、及时督促整改。对明察暗访中发现问题严重的科室和单位,通过下发整改通知书等形式,提出明确整改要求,督促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对于整改问题不到位、走过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科室(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严肃责任追究。按照有责必尽责、失责必追究的要求,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违纪问题,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启动问责程序,对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

四、工作要求

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局效能建设明察暗访工作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董晓东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组副书记吴福常同志担任,成员由朱长安、朱光华、徐小明、何帆等同志组成。

2、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各科室、单位和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明察暗访工作,自觉接受检查和询问,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挠检查活动。

3、严肃纪律,务求实效。明察暗访工作人员要严于律己、注意保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充分发挥好明察暗访的作用,切实加强全体工作人员的作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