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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知识竞赛活动方案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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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知识竞赛活动方案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选知识竞赛活动方案三篇

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篇1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加强中学生时事政策教育”的要求,区教科培中心教研室决定组织宝安区中学生开展“中学生时事知识竞赛活动”。

一、目的

通过对我区中学生进行国内外形势和有关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教育,进行生动活泼的国情教育,引导中学生养成关心国家大事的习惯,激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深圳、热爱宝安的情感,帮助学生学会思考、学会探求真理的方法,逐步树立正确的政治观点,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在此过程中,使时事政策学习成为宝安区中学政治教学不可缺少的内容。

二、内容与范围

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国内国际大事;广东省、深圳市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大事要闻;党和国家现行的重大方针、政策;国庆60周年相关知识。

三、对象

宝安区高一、高二学生

四、方式

“时事知识竞赛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12月):学习阶段

本阶段由各中学政治科组自行组织,主要是开展丰富多

样的时事学习,充实政治课堂,培养学生关心时事,树立正确政治观念。

1.主要内容。年度间的《南方日报》、《深圳特区报》、《半月谈》等。

2.形式要多样。撰写时事小论文、课前1-5分钟的时事开讲、时事点评、时事墙报、时事手抄报、时事竞赛、时事广播、时事剪报、天天读报等等。各中学的政治教师要引导中学生主动积极地参与这项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

第二阶段(20xx年12月中旬):学校初赛

1.组织方式: 各校自行命题,组织考试,要求高一、高二全体学生参加。

2.上报内容:各校要将学习材料、初赛试卷、初赛成绩和决赛选手名单一并上报。这些材料将作为评定团体奖的参考依据。

3.名额分配:公办校和石岩公学、清华实验、崛起双语、富源学校各4人,其余学校各2人。

4.相关要求: 各校要在12月18日之前填好参赛报名表(见附件),并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至。

第三阶段(20xx年12月底):全区决赛

本阶段主要采取纸笔测试形式。由区教科培中心教研室组织力量,依据本方案第二部分“内容与范围”命题,其竞赛卷为60道单选题(闭卷作答),满分120分,考试时间50分钟。本阶段竞赛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五、奖励

对竞赛成绩优异者颁发奖状。奖项设置如下:

团体奖: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

个人奖: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

辅导奖:根据学生获奖名次而定,取最高名次颁奖。

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篇2

一、活动目的:

为进一步增加我系的广大青少年团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同学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积极性,端正同学们学习党的基础知识及理论的态度。特举办此次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党理论知识,加强自身建设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2月21日—28日.

三、活动地点:

财经系各班级。

四、活动对象:

财经系各团支部广大青少年团员。

五、活动内容:

以知识竞赛活动为载体,组织青年团员积极参与到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学习并回顾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历程和历史经验,认识和理解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增强党性观念,提高理论素质,坚定理想信念,促进青年大学生成长成才。

六、参赛方式: 竞赛分集体和个人参赛两种方式。

1、各团支部在组织好考试的基础上,组织参加集体竞赛。参加集体竞赛一人一张,统一报送。报送时,请注明班级总人数和参赛人数,以便按参赛率等条件评选集体奖。

2、各团支部的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参加党课培训的党团员都可以参加个人竞赛

3、各团支部的参加个人竞赛的试卷同时也可以参加集体竞赛。

七、奖项产生方式:

1、先进集体奖:根据各团支部组织参赛的总体情况和参赛率、总平均分评出先进集体奖若干。

2、优秀个人奖:在所有参赛总人数中按百分之十五的比例,并有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交卷的先后顺序方式产生一、二、三等奖、优胜奖若干。

3、表彰奖励:获奖先进集体名单和获奖个人名单将在院宣传栏中通报表彰,并颁发奖状和荣誉证书。

八、比赛内容:

国家时事政治、党课知识和党的基础知识。

比赛规则:开卷形式、自由答卷,可借助相关工具资料。参赛选手的试卷,答卷中不得有涂改、修改字迹,客观题答题中不得有抄袭,如有上述现象则该题作零分处理。

九、注意事项:

1、认真组织,确保实效。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知识竞赛活动,力求广大青年团员在竞赛活动中受到实实在在的教育。

2、各团支部竞赛活动的试卷,上交时间截止为12月26日晚自习之前,试卷交至财经系团总支成员沈碗萍(15226359076)、周慧玲(13574605380)处。

请各团支部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好本次竞赛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好参赛工作。为表彰在竞赛活动中组织得力、效果良好的'个人,和在此次竞赛中荣获优秀个人奖者,有优先计入期末评优评先,推优入党资格。

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篇3

一、活动背景:

XX年国家电监会颁布的《供电监管办法》开始实施,首次以行业规范性法规的形式对电网企业供电行为提出了具体要求,将其提升到了国家法律法规的高度。该办法对电网企业的供电能力、供电质量和安全,以及电价政策和收费标准等作出了明确的监管规定,为了让我市广大市民能够安全用好电,不作违反用电安全的相关事项,确保用电安全,并进一步了解国家最新颁布实施的《供电监管办法》,我局建议,供电局可面向广大市民开展一次针对《供电监管办法》宣传普及、用电知识小常识、维护用电设施避免违章加高楼层等人为造成用电隐患的活动。

二、组织单位

主办:柳州市供电局

承办:柳州市邮政局

三、参赛对象:

柳州所辖县(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人民团体及个人。

重点行业:用电较多的机械、制药、非煤矿山、石油、化工、建筑、陶瓷等单位以及用电隐患的全市中小学生。

其他行业:纺织、轻工、旅游、娱乐、宾馆、饭店、商贸、食品、电信(电子)、五金机械等。

四、项目实施:

1、活动内容及方式:

利用邮政邮资明信片做为答题卡,由贵局和我局一起通过多种渠道向单位、市民发放,邮资明信片答题卡正面为答题卡内容和印刷好的回寄地址,背面是宣传“安全用电”主题形象图及此次竞赛奖项设置。

2、活动载体:

明信片答题卡+安全用电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宣传小册子

3、发放方式:

通过邮政局免费送达各参赛单位和市民手中。

4、发行数量:分配对象

六个县每个县2万枚,市区18万枚。合计30万枚

5、费用预算:

印制32开安全用电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宣传小册子、明信片答题卡合计参赛费用3.00元/人。

五、奖项设置:

1、柳州市邮政局从营造氛围、做大宣传,提高市民参与度,为柳州市安全用电知识宣传贡献一份绵薄之力的角度出发,为此次安全用电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设置以下奖励:

个人奖励231名,其中:

一等奖1名,奖励价值XX元手提笔记本电脑一台;

二等奖10名,奖励价值500元内含250元话费手机一台;

三等奖20名,奖励价值35元柳州龙城、龙年个性化邮折一本;

四等奖200名,奖励价值20元柳州风光明信片一套。

中奖号码将在柳州市相关媒体、报纸上公布。

企业单位组织奖10名:

颁发“柳州市安全用电先进单位牌匾”

每个单位各奖励价值500元内含250元话费的手机5台。

2、参加全区幸运卡二次抽奖,抽取一、二、三等奖。

一等奖一名,获得价值1000元的邮乐卡;

二等奖两名,每名获得价值500元的邮乐卡;

三等奖三名,每名获得价值200元的邮乐卡。

3、参与刘三姐邮票首发仪式幸运抽奖。

特等奖,iphone4手机一台;

一等奖,价值XX元刘三姐纯金纪念章一套;

二等奖,价值1500元刘三姐邮品;

三等奖,价值800元刘三姐邮品;

四等奖,价值300元刘三姐邮品;

五等奖,刘三姐邮票纪念封。

六、时间安排

(一)6月5日—6月20日,筹备运作阶段。柳州市供电局与我局对此次《科学发展,安全用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答相关问题进行磋商。

(二)6月21日—6月30日,宣传启动阶段。举办活动启动仪式,宣布XX年“科学发展,安全用电” 安全用电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正式启动。

(三)7月1日——7月10日,宣传、发动、报名阶段。各县(市、区)供电局、邮政局将答题卡与宣传手册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厂矿、进企业、进单位。

(四)7月11日—7月31日,答题及答题卡回收阶段。发放答题卡,参赛单位组织人员学习相关安全用电法律法规知识,并按试题内容认真答题,并于7月15日前将明信片答题卡寄到竞赛活动组委会进行评卷。

(五)9月1日—9月15日, 评卷、统计阶段。对于回收的答题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卷、统计,作为抽奖和评选优秀组织奖的依据。

(六)9月16日—9月31日,总结表彰阶段。举行“科学发展,安全用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表彰大会,邀请广西电视台组织安全生产趣味竞技活动,并在收回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答题卡中抽出个人奖一、二、三、四等奖,表彰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单位。

七、项目效益分析

1、充分体现柳州市供电局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精神上,态度坚决,措施得力。特别是在全市开展此次大型安全用电知识法规教育普及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安全用电防范意识,树立和提升柳州市供电局在全市广大群众的良好形象。

2、为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了一种具有特色的评论气氛,加深了学习安全用电法律法规知识的深刻印象,提高了广大职工干部学生的安全用电意识和校园安全意识,促进和谐柳州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