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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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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活动能无误进行,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活动方案,活动方案是综合考量活动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活动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1

为进一步加强县房屋建筑工程社会综合治理暨创建平安建筑工地工作,做好我县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平安创建工作要求及县综治委、县平安创建领导小组对房屋建筑工程平安工地创建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房屋建筑工程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平安创建工作要求及县综治委、县平安创建领导小组对建筑工程平安工地创建工作的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强化监管责任,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推行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不断提高,进一步开展建筑工程平安工地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范围和目标

xx年,平安工地创建工作范围:县区房屋建筑施工在建工程。

xx年,平安工地创建工作重点: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临边洞口、预留口、电梯井口、楼梯口等防护,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防护等事故多发部位,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多发类型和易发生群死群伤的专项工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及法制教育、特殊工种持新证上岗情况、“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法劳动纪律现象”的查处,现场人员集中管理、集中居住,现场实行封闭管理,现场工地要采取必要的防噪声、防灰尘措施、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物质,现场消防制度及设施的落实情况,现场环境卫生及食堂卫生管理。易发生群死群伤的专项工程是:塔吊装拆、脚手架搭设、大跨度及超高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支护等。

xx年,平安工地创建目标:市安全文明工地验收合格率达到市级标准,平安工地合格率达到100%。

  三、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4月20日-5月30日),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平安工地创建工作方案对县区在建工程各项目标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落实整改,定期进行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逐步巩固平安工地创建成果。

第二阶段(5月31日-10月31日),全面开展检查考评工作,督促各施工企业及相关单位切实做到消除隐患,做好县区各在建工程申报平安工地的准备工作,积极准备迎接市文明工地验收小组。

  四、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坚持长效管理,对照方案和上级相关文件及要求,督促施工企业进一步完善我县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状及有关制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提高依法行政执法水平,加强治安管理,建立责任明确的治安保卫制度,对外来务工人员实行集中管理、集中住宿,强化法制教育,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杜绝“民转刑”案件发生,加强现场的'消防管理,避免火灾事故发生,坚持便民爱民的施工措施,实现“五个不发生”目标。

(二)认清安全生产形势,强化动态监管。加强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小组领导,强化责任,加大检查与监管力度,定期召开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和安全联络员会议,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多角度、全方位分析,找出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环节,制定相应措施。加强对重点企业的动态监督管理,对事故多发企业以及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薄弱、发生事故的企业,进行重点约谈,共同研究加强安全生产的措施,督促这些企业、地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健全现场管理机构,确保平安工地创建工作成果的巩固。

(三)加强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专项工程施工的管理和对高处坠落事故的控制。加强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及现场监督管理,明确建筑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验收、检查制度;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督科室在检查中认真落实责任,强化检查。

(四)加强施工现场设备及临时设施使用管理。对全县各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行检测验收。对危及施工安全的机械设备进行淘汰,淘汰一批技术落后、安全性能差的机械设备,确保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完好。加强对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管理,坚决禁止使用水泥预制板临时活动房屋,大力推广使用符合标准要求和彩钢板作为临时用房,提高安全防护水平,防止伤亡事故发生。

(五)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文明施工和法制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促进建筑工程平安工地创建工作水平的提高,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对从业人员,尤其是新进场民工的培训,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不断改善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2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xx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质函[xx]91号)精神,为确保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和各项要求,以宣传贯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为内容,以建筑施工人员为对象,普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进建筑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推进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及范围

活动主题为:关爱生命、安全发展。活动范围是: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和本省范围内的在建工程施工现常

  三、活动时间及安排

xx年6月1日至30日。6月份的第一周为“安全生产宣传周”,重点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等。第二周为“安全生产科技周”。第三周为“安全生产咨询周”,进行安全生产咨询活动,6月14日举行安全生产咨询周启动仪式,6月18日为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第四周为“应急预案演练周”,由各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四、活动形式及内容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由三个层面组成。

(一)全省统一组织活动

1、6月上旬,组织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等。

2、在省级媒体上办一期专刊,宣传全省建设系统近年来在安全生产方面取得的成绩,报道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

3、6月14日,省安委会组织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启动仪式。

4、6月18日,组织全省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活动,省局将联合南京市建委和南京市建工局开展现场咨询活动。

(二)市、县建筑主管部门组织活动

1、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市、县建筑主管部门开展送安全知识到基层、安全施工宣传进工地活动,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活动。

2、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6月份是我省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排查整治阶段,各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建管质〔xx〕33号)的要求,对所辖范围内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打击治理。

3、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活动。6月18日,各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长廊图片展,设立咨询台,发放建筑施工安全宣传资料,组织专家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三)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组织活动

1、开展全员安全教育日活动。各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场地或空间,采用标语、海报、横幅、广播、影像、实景模拟、实物展示、图片展览、工地安全生产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向建筑从业人员传播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营造良好的宣传教育平台和舆论氛围。6月18日各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部统一开展安全教育日活动,组织一线建筑工人,结合“三级教育”,对农民工,特别是新进尝新上岗的农民工开展施工安全应知应会知识讲座,将防护救护、逃生自助、基本操作技能等作为重点内容,采取案例教学、影像等农民工喜闻乐见的方式,使农民工安全教育真正取得实效。各施工单位也可以根据施工计划安排调整安全教育日的活动时间。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结合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开展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为重点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对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标准》dgj32/j66-xx,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工地创建活动。

4、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完善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增强企业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能力。

5、组织开展“八个一”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讲座,组织职工阅读一本安全生产书籍,观看一场安全生产题材的影视宣传片,收听一次安全生产题材的广播,树立一个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科普知识展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提一条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等等。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工作。各市、县建设(局)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以倡导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加大源头治理,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目标,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和计划,精心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

2、注重实效,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要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论坛、知识竞赛、演讲、读书活动和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安全生产理论研究,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要认真组织好6月18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的相关活动。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报道,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搞好舆论监督,努力营造全社会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氛围。

3、采取措施,加强对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各市、县建设(局)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建筑施工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对项目工长、施工队长、班组长等农民工骨干人员的培训,发挥他们的“传帮带”作用,帮助广大农民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要加强对三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要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促使其熟练掌握关键岗位的安全技能。要充分发挥施工企业的主体作用,督促引导施工企业结合生产实际,通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4、强化监管,严厉打击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各市、县建设(局)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尤其要认真查处未办理立项、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就擅自从事施工活动的行为和施工企业无施工资质证书、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就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行为。同时,对于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四不放过”和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严厉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各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要及时、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xx年6月26日前报省局质量安全技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