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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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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情况汇报一:

为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省森防指提前部署,超前预警,抢抓措施落实,各级防火和林业部门采取超常规措施,确保了全省在异常严峻火险天气条件下森林防火形势总体平稳,清明节期间全省没有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具体情况如下: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情况汇报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火险预警预报。清明节前,省森防指下发了两个《通知》,对清明节期间的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安排。省政府对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太和社区森林火灾情况进行了及时通报,警示各级认真做好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4月2日,省森防指指挥、副省长赵润田到泰安、莱芜两市督查森林防火工作。4月3日,省森防指副指挥、省林业厅厅长刘均刚、省森林公安局局长刘得到济南市检查森林防火工作。4月2日至4日,省林业厅党组书记董书华赴淄博、莱芜检查森林防火工作。要求各级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强化检查督导和值班值守,抓好火源管控和信息报送,科学组织施救,严防发生人员伤亡。进入四月份,省林业厅由厅领导班子带队,分七个组分别对14个森林防火重点市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明查暗访。4月1日,省森防指办公室召开全省春季森林防火新闻通报会,通报了近期火情的发生情况,分析了当前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要求各级认清形势,全力以赴打好森林防火攻坚战。根据预警监测,省森防指办公室分别在3月28日和4月3日两次通过各种媒体发布“高森林火险天气预警”,提醒各级提前落实工作措施,抓好火源管控,确保不出大的问题。

二、强化火源管控,加强重点部位盯防。清明节期间,各级把上坟烧纸祭祀用火管控作为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林区散坟、孤坟要严看死守,禁止林区焚香、烧纸祭祀和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行为,杜绝因祭祀引发森林火灾。各级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包村、包林场制度,把火源管控责任落实到村、到户、到人。在重点部位增设检查站,充实加强检查巡逻力量,及时教育进山人员,收缴火种。全省3.2万多名护林员节日期间全部划片包区,坚守岗位。远程视频林火监测指挥中心、了望台(哨)24小时值班,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扑救,早处置。

三、强化宣传教育,加强防火氛围营造。清明节期间,各级开展了森林防火“宣传周”专项活动,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用火基本常识,切实增强全民安全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保护生态、保护环境的意识。省森防指办公室和驻济某部联合开展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培训,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全覆盖,无死角。各级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新闻媒体,宣传森林防火的重大意义,积极引导广大市民文明祭祀,倡导推广家庭追思、网上祭祀、社区公祭、集体公祭等现代祭扫方式,推广采取植树、送花等有益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扫,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隐患。4月1日,省森防指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勿让清明火纷飞,一束鲜花祭故人”的倡议,联合山东卫视、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大众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共同倡导“绿色清明,文明祭祀”。

四、强化值班值守,加强火情科学处置。节日期间,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领导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全体基层机关干部和森林防火人员全员上岗,划片包干,定点蹲守。值班人员加强值班调度和信息沟通,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火情动态,对发生的森林火灾及时指挥调度,快速汇总指挥报告火情。重点林区制定了清明节森林火灾扑救专项预案,各级专业消防队坚持24小时值班备勤,确保快速出动,迅速扑救。高火险地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靠前驻防,坚持重兵投入,小火当成大火打,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

  2017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情况汇报二:

屯溪区地处中心城区,东部与歙县交界,北部与徽州区接壤,西部、南部与休宁县毗邻,四季分明,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东西长20.7公里,南北宽14.4公里,土地经营面积13940公顷,其中林地面积5735.7公顷(在林地中,有林地面积4890.8公顷),森林覆盖率38.56%,活立木总蓄积395208立方米。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林业局关心支持下,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全力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成立了以区长为指挥长、区委副书记为政委、分管副区长为第一副指挥长,区直31个单位和市直7个单位为成员的屯溪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并下设办公室。各镇也都成立了护林防火指挥部,村级组建了护林防火组织。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总责、各部门具体抓”的领导和工作机制。

二是层层落实责任。每年都由区护林防火指挥部与五个镇及市直七家有林单位分别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和《森林防火联防责任书》。各镇也都与村、村与组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通过落实区四大班子领导包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单位包村、镇干部包村、村包组、户、山头地块,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清明期间,是农事和祭祀用火的高峰期,也是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期,森林防火形势严峻,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情。为确保清明期间我区森林资源安全,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部署,抓好落实。

一是警钟长鸣,时刻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我区作为市委市政府所在地,又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尤为重要,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是我们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行政职能。

历年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在每周区委常委扩大会、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区政府常务会、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安委会等会议上,都专门对做好全区森林防火安全工作进行强调,真正做到逢会必讲森林防火安全工作,全区上下时刻绷紧森林防火这很弦。丝毫不能松懈,将森林防火工作实行每周决办。

二是加强防火宣传,提高防火意识。清明期间,我区通过组织开展进村入户、出动防火宣传车、发放宣传画册、悬挂防火横幅、手机短信等宣传形式,深入到林区、村庄,加大对《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其中在进山路口、景区景点、坟山出入口等重点地段悬挂横幅160余条,张贴防火标语300余条,出动防火宣传车40余台次,发放防火一封信5000余份,发放手机短信5000余条,新增防火宣传牌40块。通过各种宣传手段,着力提倡以献鲜花、植纪念树等方式进行文明祭祖,营造出浓厚的防火宣传氛围,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三是严管野外火源,消除火灾隐患。当前,正直春季森林防火的紧要期,我区以坟场集中地(如湖边公墓、徽陵公墓、占川公墓、炮台山、螺蛳顶、洪观山、稽灵山、雀山路石油公司路口等地点)、容易发生火情的地点为重中之重,现在每天加派500人左右的护林管护力量,进行野外火源的管理,严防死守。同时还加强了对零星坟场的监管,并对祭祖人员携带的祭祀物品做到在焚烧池内集中焚烧,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监管,全区各镇(各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共梳理出重点人群(精神病、弱智、聋哑等)共计140人,加大监管力度,明确专人监管,防止其随意燃烧祭祀用品或玩火。

四是加派护林力量,严防死守到位。当前除专职护林员每天携带护林员GPS定位系统,对各责任区内的山场进行巡护外,各镇和市直有林单位也都增派了护林巡山管护人员,对所有的山场、坟山坟场、进山路口等137个森林火灾风险防控点加大管控力度,严防死守。同时每个卡点做到了“五个五”(配备5个二号工具、5个灭火器、5个灭火弹、5把砍刀,每个卡点上至少要有5个人),参与防控人员必须佩带醒目的防火标志(袖章或胸牌),必须值守到位,绝不允许脱岗,确保管控力量和严防死守落实到位。清明期间(4月4日至4月6日),启动屯溪区区直单位护林防火联系村(社区)制度,区直55家单位每天都安排人员参与、指导、督促、协助55个有林的村(社区),共同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安全工作。

五是加强防火值班,确保信息畅通。防火期内,严格执行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值班电话(固定电话)和带班领导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我们还要求各卡点的应急值守人员的手机也必须24小时开机,严格执行“有火必报、报扑同步”规定,坚决做到不脱岗、不漏岗,确保森林防火信息的畅通。我区从3月26日开始,执行每日火情“零报告”指导,每天下午17时前,将当天的防火情况向市防火办零报告。并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报告管理制度。

六是加强应急准备,物资储备到位。我区对各类(区、镇、村)扑火应急队伍进行了整合,组建了区级扑火应急队伍一支共计130人,五个镇及四个街道办事处也都分别成立了30人和20人的应急队伍9支共计230人;47个有林村(社区)都组建了15至20人的扑火应急队伍共计734人。

森林火灾具有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处置难的特点。因此,在清明节期间,我区始终坚持高度戒备、快速反应,把小火当作大火打,区、镇(街道办事处)、市直有林单位、村(社区)各扑火半专业队伍、义务扑火小分队、森林防火向导员队伍要相对集中,整装待命,始终处于应急状态,确保一旦发生火情随时采取措施,形成了区、镇、村三级应急响应体系。

物资储备上严格按照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要求,储备到位,我区主要储备的是风力灭火机、油锯、4公斤干粉灭火器、柴刀、水泵、灭火水枪、手投式灭火弹、二号工具等各类扑火器具,价值达17万余元;各镇主要储备的是4公斤干粉灭火器、油锯、灭火弹、柴刀、二号工具、电筒等各类扑火器具,价值达3万余元;各行政村也都配备了“3个50”(50把二号工具、50把电筒、50把柴刀,有的村和社区还另外配备了一定数量的干粉灭火器),并进行了维护,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七是加强督查检查,严格责任追究。清明期间,区纪检委(监察局)将派出督查组,对所有参与森林防火防控人员(包括到村区直单位的工作人员)到岗到位情况、各卡点严防死守执行等情况,进行督查。对于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擅自脱岗等违反纪律的部门和人员进行查处,绝不姑息。

因落实森林防火各项措施不力,造成森林火灾的,区森林公安将严格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严惩肇事者。同时区纪检委(监察局)还要依据《安徽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森林防火工作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坚强领导下,有决心、有信心,更加扎实地做好我区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为建设黄山生态文明、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做出新的贡献!


1.2017清明节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2.2017关于清明节社会实践报告

3.2017清明节社会实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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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7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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