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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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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各级各类学校难免会遇到一些与法律相关的事务纠纷。下面是本站小编收集的2017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2017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2017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一、现状

近年来,枣阳市按照“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要求,大力推进市、镇(办、区)、村(居)三级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建设,努力打造“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从点上突破转向面上发展,人民调解体系基本建成,党政机关及其职能部门聘任常年法律顾问、“律师进社区”、“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有序开展,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公证、司法鉴定业务取得突破性发展,实现了服务窗口前移、网络触角延伸、服务提档升级的目标,公共法律服务的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得到初步彰显。

(一)注重利民,抓调解促和谐。

据统计,目前枣阳市已建立村级人民调解组织583个、镇(办、区)人民调解委员会18个、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8个,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31个,形成了以市人民调解指导中心为龙头,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体,调解小组为依托,调解中心户长为基础的四级调解组织网络。今年3月在原有7个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又成功组建了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法院联合组建成立枣阳市民商事纠纷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目前已正式开展工作,现已受理案件83件,成功调解65件。今年上半年,全市成功调解矛盾纠纷3817件。

(二)注重便民,抓服务保民生。年初局挂牌成立了“枣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把涉及民生的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窗口服务业务全部移至一楼门面办公,全市95%以上的党政机关及其职能部门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实现了“律师进社区”工作全覆盖,全面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今年枣法治(2016)4号文件下发了《全市组织开展“一村一顾问”工作实施方案》,统筹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我局与各法律服务所讨论研究,鼓励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踊跃参加,将按照推荐、双向选择等方式确保“一村一顾问”覆盖率达到100%。法律援助、公证及司法鉴定服务为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等特殊群体开辟了绿色通道。

(三)注重惠民,抓法援济贫弱。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组织网络体系,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全力维护困难群众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已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13余件,接待法律援助来访来电咨询3510余人次,免收困难群众诉讼代理费206余万元,为群众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组织基础薄弱,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健全。

全市现有5个律师事务所、12个基层法律服务所、1个公证处、1个司法鉴定所、16个司法所。目前仍有6个镇(办、区)没设基层法律服务所,2个农场管理区未设司法所,7个专业调委会只有交调委在全面开展工作。由于投入不足,很多单位还没有独立的办公场所,没有专职工作人员,严重制约了法律服务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专业人员短缺,公共法律服务布点不均衡。

基层法律服务组织是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的最前沿的窗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是最基础的力量,全市核准执业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138名,占全市总人口比例较低,法律服务供给能力明显不足,而且其中绝大部分人员分布在城区,18个镇(办、区)仅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9人,“一人所”、“无场所”现象较为普遍,甚至出现法律服务的“空白区”,基层群众法律服务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已经成为制约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瓶颈。

(三)服务意识不强,公共法律服务标准不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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