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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范》家范卷三 父母/ 父/ 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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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之间有礼有节

《家范》家范卷三 父母/ 父/ 母

【原文】陈亢向于伯鱼曰:“子亦有异闻乎?”对曰:“未也。尝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诗乎?’对曰:‘未也。’‘不学诗无以言。’鲤退而学诗。他日,又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礼乎?’对曰:‘未也。’‘不学礼无以立。’鲤退而学礼。”闻斯二者,陈亢退而喜曰:“问一得三,闻诗,闻礼,又闻君子之远其子也。”

【译述】陈亢问伯鱼说:“孔夫子他老人家有没有什么奇闻逸事呢?”伯鱼回答说:“他老人家没有什么奇闻逸事,只是有一次我独自侍立,他的儿子鲤迈着小步快速经过厅堂,夫子问道:‘你学习《诗经》没有?’孔鲤回答说:‘没有。’夫子教导他说:‘不学《诗经》就没有说话的权利。’孔鲤便下去学习《诗经》。过了几天,我又独自侍立先生于侧,鲤又迈着小步快速经过厅堂,夫子问:‘你学习《礼》没有?’鲤回答说:‘没有。’夫子教导说:‘不学习《礼》就不能立身。’孔鲤便下去学习《礼》。”听了这两件事,陈亢出去后高兴地说:“我问了一件事,却懂得了三个道理:懂得了学《诗经》的道理,懂得了学《礼》的道理,同时又懂得了君子与他的子女之间应该是有礼有节的,不能随随便便的道理。

君子教子,遵之以道

【原文】曾子曰:“君子之于子,爱之而勿面,使之而勿貌,遵之以道而勿强言;心虽爱之不形于外,常以严庄莅之,不以辞色悦之也。不遵之以道,是弃之也。然强之,或伤恩,故以日月渐摩之也。”

【译述】曾子说:“君子对于他的子女,喜爱他们却不表露在脸上,支使他们也不露声色,让他们按道理做事情,但又不勉强他们。心里虽然很喜爱他们却不表露在外边,对待他们要严肃庄重,不能用和言悦色来讨他们喜欢。不教育子女按道理做事,就会把他们引上邪路。然而如果一味地强迫他们做,又会损伤父子之间的和气。因此对待子女只能靠平时言传身教去慢慢引导他们。”

父子之间,不宜简慢

【原文】北齐黄门侍郎颜之推《家训》曰:“父子之严,不可以狎;骨肉之爱,不可以简。简则慈孝不接,狎则怠慢生焉。由命士以上,父子异宫,此不狎之道也;抑搔痒痛,悬衾箧枕,此不简之教也。”

【译述】北齐黄门侍郎颜之推在他写的《家训》中说:“父子之间应该严肃,不能随随便便,不能简慢。如果简慢随便,就会因怠慢而形不成父慈子孝,古人规定做官的人家,父子应该分开居住,这是养成父子之间不随随便便的方法;儿子要为父母按摩病痛,收拾被褥枕头等卧具,这是父子之间不生简慢的道理所在。”

人爱其子,当教子成人

【原文】石碏谏卫庄公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逸,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自古知爱子不知教,使至于危辱乱亡者,可胜数哉!夫爱之,当教之使成人。爱之而使陷于危辱乱亡,乌在其能爱子也?人之爱其子者多曰:“儿幼,未有知耳,俟其长而教之。”是犹养恶木之萌芽,曰俟其合抱而伐之,其用力顾不多哉?又如开笼放鸟而捕之,解缰放马而逐之,曷若勿纵勿解之为易也!

《曲礼》:“幼子常视毋诳。”

“立必正方,不倾听。”

“长者与之提携,则两手奉长者之手。负剑辟咡诏之,则掩口而对。”

【译述】石碏劝谏卫庄公说:“我听说父亲疼爱子女应该教给他们做人的正道,不使他们走上邪路。骄横奢侈,荒淫放纵,就会走上邪路。骄奢淫逸四种习惯都有,这是过分宠爱他们所造成的。”自古以来许多父亲都知道疼爱子女,却不懂得教育子女,以至于使他们危害他人,自取灭亡,这样的事例还少吗?疼爱子女,就应当教育他们,培养他们成人。疼爱他们却让他们走上邪路,又怎能算得上疼爱他们呢?疼爱子女的那些人常常说:“孩子小,不懂事,等他们长大后再来教育他们。”这就好比种了一棵不正的树苗,说等到树木长大后再来修剪它,那样费力不更多吗?又像打开鸟笼把鸟放走之后再去捉鸟,解开缰绳把马放走之后再去追它,与其这样,哪如事先就不放开鸟和马呢?

《礼记·曲礼》说:“对于小孩子,要经常关注教导他,不要让他学会说假话和诳骗。”

又说:“孩子从小要养成好的习惯,站立的时候一定要中正,不要斜着身子去倾听。”

又说:“如果有长辈与你握手,你就要用两只手奉长辈的手。如果长辈俯下身和你说话,你要将自己的嘴用手当住一点,然后再恭敬地说话。”

【原文】《内则》:“子能食食,教以右手。能言,男唯女俞。男鞶革,女鞶丝。六年,教之数与方名;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年,出入门户及即席饮食,必后长者,始教之让;九年,教之数日。十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学书计。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成童,舞象、学射御。”

【译述】《礼记·内则》说:孩子会自己吃饭的时候,父母要教给他用右手拿筷子,会说话的时候,要教给他们应答,男孩答“唯”,女孩答“俞”。他们所用的佩囊,男的用皮革,女孩用丝缯,各代表武事和针黹之事。

六岁的时候,教他们数数与记住东西南北这些方位的名称;七岁的时候,教给他们男女不能同坐,不能在一起吃东西。八岁的时候,告诉他们谦让之礼,出入门户以及上炕进餐,都要在长者之后。九岁的时候,要告诉他们朔望与天干地支的知识。十岁的时候,男孩子就要出去拜师求学,住宿在外边,学习六书九数。十三岁的时候,要学习音乐、诗书和文舞。到了十五岁之后,就要学习武舞、射箭和驾御车马。

曾子杀猪教子

【原文】曾子之妻出外,儿随而啼。妻曰:“勿啼!吾归,为尔杀豕。”妻归,以语曾子。曾子即烹豕以食儿,曰:“毋教儿欺也。”

【译述】曾子的妻子到外边去办事,儿子跟着她边走边哭。妻子说:“别哭!

等我回来给你杀猪吃猪肉。”妻子回来后,把这件事告诉了曾子。曾子就杀猪煮肉给孩子吃,他说:“我之所以真的给他杀猪吃,是为了教给他不要欺骗人。”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原文】贾谊言:古之王者,太子始生,固举以礼,使士负之,过阙则下,过庙则趋,孝子之道也。故自为赤子,而教固已行矣。提孩有识,三公三少,固明孝、仁、礼、义。以道习之,逐去邪人,不使见恶行。于是皆选天下之端士、孝弟、博闻、有道术者,以卫翼之。使与太子居处出入。故太子乃生而见正事,闻正言,行正道,左右前后皆正人也。夫习与正人居之,不能毋正。犹生长于齐,不能不齐言也;习与不正人居之,不能毋不正,犹生长于楚,不能不楚言也。

【译述】汉朝的贾谊说:古代的帝王教育太子,在太子一生下来的时候,就用符合礼法的行动来给他示范。让人抱着他,经过宫阙的时候就要表示礼貌,经过庙堂的时候就要小步快走,这是培养孝子之道啊!所以,帝王对于后代,孩子还是婴儿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对他进行教育了。在孩子懂事的时候,就要请太师、太傅、太保三公和少保、少傅、少师三少来教育太子,让他明白孝、仁、礼、义的道理。用道来教育太子,把那些心术不正的小人都赶走,不让太子见到坏事恶行。于是都挑选天下品行端正的人、讲究孝悌的人、学识渊博的人和有德行的人,来辅佐教育他。让这些人一起与太子居住出入。这样,太子从一生下来看到的就都是有德行的事,听到的就都是符合道义的话,走的就是正道,因为在他的周围都是些正人君子。道理很简单,每天和正人君子在一起,自己就自然会成为正人君子。这就好比你从小生长在齐地,就不可能不说齐地的方言;如果每天和那些邪恶的人在一起,你自己也就会成为邪恶的人,这就好比你从小生长在楚地,不能不讲楚地的方言一样。

教妇初来,教子婴孩

【原文】《颜氏家训》曰:古者圣王,子生孩提,师保固明仁孝礼义,道习之矣。凡庶纵不能尔,当及婴稚,识人颜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诲,使为则为,使止则止。比及数岁,可省笞罚,父母威严而有慈,则子女畏慎而生孝矣。吾见世间,无教而有爱,每不能然。饮食运为,恣其所欲,宜诫翻奖,应呵反笑,至有识知,谓法当尔。骄慢已习,方乃制之,捶挞至死而无威,忿怒日隆而增怨。逮于长成,终为败德。孔子云:“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是也。谚云:“教妇初来,教儿婴孩。”诚哉斯语!

【译述】《颜氏家训》说:古代的帝王圣贤,孩子生下后,很小的时候,就有少师少保来负责教他孝仁礼义了。普通百姓虽然不能和皇家一样,也当在孩子小的时候,他能识人颜色,知人喜怒的时候,就加以教诲,叫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叫他什么不能做他就不去做。这样几年后,可以不用体罚,父母既威严又有慈爱,子女因畏慎而产生孝心。但我看世上有许多人,只知道爱而不懂得教育,做不到这些。孩子的饮食行为,都随心所欲。做得不对应训诫的时候反而夸奖他,应当诃责的时候反而嘻笑,等孩子长大懂事后,还以为理法就是这样。骄慢的习惯已经养成,这时候大人才来管教他。就是打死他也不能建立尊长的威信,孩子的忿怒天天增长反而会增加他的怨恨。等孩子长大成人,终是德行不好。孔夫子说:“小时候形成的习惯就好像天性一样,习惯会成为自然。”所讲的就是这个道理。俗话说:“教育媳妇要从她初来时开始,教育孩子要从他小的时候开始。“这句话真是说得太正确了。

纠正孩子缺点,如同有病用药

【原文】凡人不能教子女者,亦非欲陷其罪恶;但重于诃怒,伤其颜色,不忍楚挞惨其肌肤尔。当以疾病为喻,安得不用汤药针艾救之哉?又宜思勤督训者,岂愿苛虐于骨肉乎?诚不得已也。

王大司马母卫夫人,性甚严正。王在湓城,为三千人将,年逾四十,少不如意,犹捶挞之,故能成其勋业。

【译述】《颜氏家训》又说:那些不能好好教育子女的人,也不是存心要把子女陷入罪恶之中;只不过是不愿让子女因自己的责骂而感到脸上不好看,不忍心责打让子女皮肉受苦罢了。拿人生了病来作个比喻,人有病难道能不用汤药和针砭、艾熏来救治吗?我们反过来想一想那些勤于督促训导孩子的人,难道他们真是愿意让孩子受虐待吗?实在是不得已才这样做的啊。

《颜氏家训》还说:大司马王僧辩的母亲魏太夫人,品性很严正,王僧辩在湓城(九江)担任军职,地位已相当高,年纪也四十多了,但稍有做得不对的地方,魏太夫人还是要打他,所以最后王僧辩能建功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