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国学之蒙学 > 国学常识 > 中国三千年禁夜令:宋为何比唐更“令人激动”?

中国三千年禁夜令:宋为何比唐更“令人激动”?

推荐人: 来源: 阅读: 9.7K 次

北宋开封矾楼夜

中国三千年禁夜令:宋为何比唐更“令人激动”?

《太平广记》的《李娃传》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荥阳公之子自打见了李娃一面后,念念不忘,经打听,知道这位女郎乃倡家,遂携重金造访。小婢急告李娃,说上次假装丢失马鞭,故意逗留不走的公子上门来了。李娃亦钟情于这位来京应试的举子,可想而知,这对青年男女的见面,该是多么情投意合,心心相印。谈笑间不觉“天色日暮”而街坊“鼓声四动”——所谓“禁夜”的时辰已到。李娃之母曰:“鼓已发矣,当速归,无犯禁。”生曰:“幸接欢笑,不知日之云夕。道里辽阔,城内又无亲戚,将若之何?”李娃也愿意他留下来,说:“不见责僻陋,方将居之,宿何害焉。”生数目姥,姥曰:“唯唯。”于是,男子得以留宿。

在唐朝首都长安,每晚“执金吾”(类似警察或城管的执法人员)以鼓声周知百姓,便代表“禁夜”即将开始;次日晨,钟楼响钟,代表禁夜结束。唐代韦述的《西都杂记》称:“西都禁城街衢,有执金吾晓暝传呼,以禁夜行,惟正月十五夜敕许驰禁前后各一日,谓之放夜。”试想,一年中只有3天不“禁夜”,其余362天的夜间,民众不得在所居住的坊里以外从事任何活动,当代人读至此,大概无不一身冷汗。

据说北京前门大街的宵禁,晚清还在断续施行,直到辛亥革命成功才彻底去除。可见禁夜令在中国,至少有3000年历史。犯夜的处罚,据《大清律例·夜禁》称:“凡京城夜禁,一更三点,钟声已静之后,五更三点,钟声未动之前,犯者,笞三十。二更、三更、四更,犯者,笞五十。外郡城镇,各减一等。”在《太平广记》的《温庭筠》中,这位晚唐知名诗人就曾因“醉而犯夜,为虞侯所系,败面折齿”。

说“禁夜”乃第一恶政,实不为过,以治安为名,冠冕堂皇地限制人身自由,它是封建统治者最乐用,也是最常用的专制手段。为何会有“禁夜令”?至今尚未有人考证出来。我认为,这种精神折磨的始作俑者几乎是御用文人无疑,因为文人巴结上统治者后,为了得以在权力的盛宴中啖到一点残羹剩饭,马上会从“帮闲”的说嘴阶段过渡到“帮凶”的动手阶段,以半个主子自居。先是琢磨出一个“牧”字,来描写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关系,以讨好统治者,麻醉被统治者。何谓“牧”?牧牛牧羊之牧也,于是帝王也好,官员也好,便堂而皇之地按照牧养牲畜的办法,白天赶出去自行觅食,晚上撵回来关进圈舍,以统治百姓。

法国启蒙主义者卢梭说过:“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他有思想,有人格,有灵魂,有尊严。被剥夺了自由——哪怕只是一天的1/2或1/3,哪怕只是呆在自己家里,也与坐牢无异。所以,对老百姓的残害似乎不大的禁夜,其束缚手脚、桎梏心灵、钳制精神的副作用不可谓不小。

在中国历史上,实施禁夜令最坚决的莫过于唐朝,取消禁夜令最彻底的莫过于宋朝。一般而言,对唐朝,人必称盛唐;对宋朝,人必称弱宋。唐朝之盛,盛在其武功雄伟,军威将强,征服藩属,拓土开疆的光荣上;宋朝之弱,弱在其国土仄狭,强邻压境,纳贡求存,苟且偷活的猥琐上。盛唐,是收保护费的,弱宋,则是交保护费的。不过,从治和乱的角度来评价,唐朝的乱世之长,治世之短,适与宋朝的治世之长,乱世之短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