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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下经(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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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萃(卦四十五)

《周易》下经(萃)

(坤下兑上)

《萃》:亨,王假有庙。利见大人。亨,利贞,用大牲吉。利有攸往。

《彖》曰:“萃”,聚也。顺以说,刚中而应,故聚也。“王假有庙”,致孝享也。“利见大人亨”,聚以正也。“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顺天命也。观其所聚,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象》曰:泽上于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初六,有孚不终,乃乱乃萃,若号,一握为笑,勿恤,往无咎。

《象》曰:“乃乱乃萃”,其志乱也。

六二,引吉,无咎,孚乃利用禴。

《象》曰:“引吉无咎”,中未变也。

六三,萃如嗟如,无攸利,往无咎,小吝。

《象》曰:“往无咎”,上巽也。

九四,大吉无咎。

《象》曰:“大吉无咎”,位不当也。

九五,萃有位,无咎。匪孚,元永贞,悔亡。

《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

上六,赍咨涕洟,无咎。

《象》曰:“赍咨涕洟”,未安上也。